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1

为加强对我县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县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切实保护我县生态安全;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

三、行动重点

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二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三是利用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区域;二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三是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四是省界、县界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统一信息搜集、上报,通报案件情况,总结经验。

乡(镇)林业站: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

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林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杨;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综合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要认真研究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秘密排查工作,加强重点监控,多途程、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整理案件线索,做好集中打击的准备工作。

(三)全力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

各执法部门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动一场猛烈的严打攻势,及时查处一批野生动物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对获取的大量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四)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非法经营的市场和商户。

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门店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坚决打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

加强对酒店、饭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

对店名或含有"野味"等字样的牌匾,要责令停止使用;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进一步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流动贩卖假冒野生动物皮张或摆摊设点出售牙雕等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力量,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协商作战,大力提升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一是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市场经营户、生产厂家、专营企业、消费者等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

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宣传月等活动,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穿戴野生动物皮毛服饰、不笼养野生动物,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成员: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1、宣传《决定》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贯彻落实的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

2、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真情监测,依法依规处置舆情。

(三)具体要求

1、搞好宣传策划。

把握中央精神与基层实践的结合点,抓住国家政策与群众利益的契合点:找准林草重点工作与媒体公众关注的对接点,搞好专题策划,主动设置议题活题。

多讲故事,多讲事实;把政策概念、专业术语、文件表述化为大众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大众理解、接受。

2、抓好组织实施。

建立“每月建议制”和“新闻线索周报制”。

动员各镇(街道)林业站紧紧围绕宣传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作。

3、抓住时机节点。

既做应时宣传,又做长线宣传,保持长流水不断线,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出台重要文件政策规划、发布重大成果之际,出现重要舆情之时,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

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第十三届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

加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成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一批违法猎捕、违法交易等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迅速在本地掀起宣传《通告》的高潮;要在本地政府及行政村(社区)办公区、车站、主要路口、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醒目位置、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张贴《通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县林草局要编印《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在重点乡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巡回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有关新闻线索素材、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报等工作,合力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摸底排查。

一是全面排查审验野生动物特种行业。

对经过批准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等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排查。

重点排查其业务开展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直至注销、吊销许可证件。

一经发现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立即进行处理,限期申办证件或取缔。

二是对市场、饭店、烧烤店邮政、网店及运输行业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

(三)强化对候鸟迁徙的保护,确保候鸟迁飞和栖息繁殖的安全。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

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四)进一步强化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监测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应急值守制度。

密切关注野猪、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异常情况。

(五)强力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重点查处打击以下行为:在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驯养繁殖经营行为以及通过互联网、微信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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