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餐饮平台频繁爆出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消费者是不能容忍,所以这些问题要及时得到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推动我县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强化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使食品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严防疫情过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9月底。

三、整治范围。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措施。(一)严查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严把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准入关。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有效。

2.是否严查已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变更信息,及时清退不具备合法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是否严格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配送人员是否按要求通过健康体检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在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方平台是否坚持每日对配送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4.是否严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菜单信息,凡发现涉及“活禽”、“野生”、“野味”等明令禁止经营品种的,是否立即下架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5.是否落实订送餐溯源制度。第三方平台是否如实记录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行驶路线、送达时间、收货地址以及送达方式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6.是否严格落实配送人员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期间,配送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落实疫情防控所必需的个人清洁卫生措施。

7.是否严格执行“无接触”网络订餐配送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是否执行食安封签的使用和“无接触”送取餐服务,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2

为规范网络订餐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局文件要求,现决定从4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网络订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力打击网络订餐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未开展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无证从事餐饮服务和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此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至8月,为期5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上旬)。

各地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各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把好平台所辖网络订餐单位“上线准入关、日常检查关、知识普及关",重点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网络订餐单位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建立入网订餐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核实更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入网订餐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网络订餐单位主体资质审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赔偿等管理制度,并在平台上公开上述制度。

3。对平台内经营信息进行检查,发现网络订餐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发现入网经营者无证经营、经营禁止性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

4。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订餐单位的有关信息。

同时,各地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网络在线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掌握的网络订餐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餐饮单位网络订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中旬至7月底)。

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开展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专项检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应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防止监管盲区和空白.

1. 网络订餐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

2。 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真实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文字信息及图片;

3. 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网上公示的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4。 网络订餐单位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检查、抽检和违法查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屡教不改、问题频发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单位给予曝光,发动消费者共治监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8月).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针对辖区网络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同时,各地要将网络订餐检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长期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网络订餐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在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乱象。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结合辖区网络订餐市场特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消费品、农资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对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农资等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严格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冒用质量标志和冒用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有严峻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证照。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加快10类产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

2、整治重点。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保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消费品、农资产品。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等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差不多排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和国家明令剔除的产品的生产得到杜绝,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到今年年底,100%排除农资无证和无标生产问题;农资产品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坑农害农、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生产单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其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情形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重要工序、工艺、检验检测等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分包和异地生产的现象;是否存在转借或者是变相转接许可证的行为;质量治理的责任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产品是否通过监督检验;在制产品、库存产品及出厂产品是否合格等。

2、整治重点。

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从事制造、安装、改造、检验的单位和人员。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100%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差不多杜绝无相关资质上岗作业的问题。(特种设备科负责)

(四)絮用纤维制品的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严格打击在再加工纤维生产中使用禁用原料脱色漂白以及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集团购买者不依法履行进货验收义务的行为。

2、整治重点。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民政、医院、住宿业等集团采购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包括床上用品、软体家具、毛绒玩具等)。纤维、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的生产企业。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100%排除“黑心娃娃”;“黑心棉”问题得到有效操纵;纤维、絮用纤维制品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纤检所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时期开展。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时期。(8月24日~9月15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此次整顿涉及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宣传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治理的专门规定》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其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紧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集中整治时期。(9月16日~10月15日)

各相关科所要依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紧任务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把握企业的差不多情形,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重点攻关,整顿提高时期。(10月16日~12月1日)依照拉网检查发觉需要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觉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进展。

四、工作措施

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提高质量、爱护安全的重大责任。要传承政治坚决、业务精深、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同意挑战,迎难而上,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施“重典”,下“猛药”,举全局之力,打好全市“整治行动”攻坚战。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级打假办的作用,积极沟通和谐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深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区域监管人员要逐个企业进行检查,要做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执法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二)加大工作力度,务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治理的专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要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大案要案由主管局长亲自督办。重点查处一批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案件,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或存在地点爱护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必要时请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机关提早介入。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要切实履行问责制度,对在整治活动中消极推逶、徇情枉法的,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要建立名优企业的联系,强化与名优企业联合打假机制,爱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要针对重点产品,突出安全类指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严肃处理生产严峻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三)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大力加强新闻舆论宣传,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全面展现质监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行动、能力和决心,彰显质监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进展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质监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加大宣传“整治行动”的力度,扩大社会阻碍。要充分利用网络、信函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围剿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要通过新闻公布会、典型案例公布曝光、重大问题的跟踪报道等形式,营造浓重的高压态势,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力、威慑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整治行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使用等工作,编印有关整治行动的简报,随时向县政府、市局、有关部门、报送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形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情形,并按市局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行动期间,各相关科所要加强和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科所长负责,每天上午11点前,报送一次动态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不得瞒报、拖报、漏报。查处的货值较大或有较大社会阻碍的典型案件随时上报。

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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