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领导小组指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拟定2021XX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工作坚持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慎之又慎,周到周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人员安全健康。
二、防控工作责任
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会议举办方、会议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由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同举办地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防控措施。会议活动的审批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对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把关。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一般性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大型会议组成专班负责。全体参会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构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1XX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做好疫情监管。确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部门,指定专人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对所有工作人员实施健康告知。对所有工作人员需告知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需至少连续14天在当地做好个人健康状况及行动轨迹申报,并申领健康通行码。
3.做好人员排查。制定健康摸排方案,详细了解所有工作人员近14天有无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有无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近21天内所在社区是否发生疫情,自身健康状况等信息,并建立健康台账。主办方应提前收集、审核所有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和健康码信息,并对健康申报信息进行分类,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参加。健康台账交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4.健康监测。对所有工作人员每天监测2次体温,并询问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记录。
5.设置医疗服务点和临时留观场所。按照防控要求合理规划功能区设置,合理设置入口数量,现场设置医疗服务点、临时留观场所,优化疫情处置路径,避免交叉感染。
6.组织培训相应工作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健康码审核、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巡视、督查等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7.按防控要求合理规划功能区设置,合理制定人员动线及流量进出管控方案。
8.负责做好活动人员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和发放工作。
(三)会前防控措施
1.会前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会前会中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在不具备条件的会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议期间会场门口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条件允许的,会场每个座位上放置酒精消毒片(巾)。
4.会议期间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5.会前会中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四)会议人员管理
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
1.所有会议人员在集体乘车、进入会场和餐厅前均要测量体温,体温≥37.3℃的人员不得进入。
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确保就坐间距超过1米,领导同志讲话和会议发言时可不佩戴口罩。在室外举行的会议活动、保持1米以上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
2.所有会议人员在住宿登记、集体乘车和进入会场前均要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入内,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做好会议人员健康登记,严格落实会场实名签到,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3.举办单位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报到前14天组织开展相关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存在以上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会,确需参加的人员应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方可参会: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上述人员须提供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并现场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参加会议活动。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执行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4.会议期间,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监测,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由制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汇总登记,并留存备查。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会议活动举办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会。
5.会议活动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会前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鼓励参会人员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后参会。
6.主办城市以外参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报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方可参会。主办城市参会人员报到时现场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和会议服务保障人员等会前14天不安排省外出差和旅行,如确需出省,参会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报到时现场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方可参会。
(五)户外活动人员管理
1.物流人员管理。进场前,对驾驶员进行现场健康码验证和体温监测,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放行。车辆凭证驶入,人员和无关车辆禁止通行。
2.人员进场流程:“健康检查岗”(口罩、健康码审核、测体温)→“健康通行码”→“核验通过,进入活动场地”。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不得进入场地,由专人带至广场临时留观点,并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处置。
3.保持安全距离:沿观众入园通道设置地贴标识(标识内容:请保持安全距离),提示观众保持安全距离,不拥挤,不聚集,场地通过广播循环进行语音提示,主办方现场服务人员及时引导、提醒,引导观众分散式参与。
4.个人防护:所有工作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合理间距,工作人员做好巡回检查,发现扎堆聚集现象及时进行劝阻。
5.记录保存: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记录、监控记录、打卡记录等资料由主办方至少保存两个月。
(三)做好参加人员会前的健康管理。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外省来的人员,返乡进村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自由出行。若无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自由出行)等待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时,可出席相关会议。
(四)做好疫情物资准备工作。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有效消毒剂、一次性手套、测温仪、水银体温计。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护目镜等。
(五)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准备工作。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方可进入。
(六)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临时隔离。隔离场所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隔离场所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有效消毒剂、水银体温计、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七)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原则上应事先联系就近的发热门诊,设置快速通道,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送医排查。同时联系好本辖区内的医院,进行应急处理。
三、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工作
(一)入场时的防控要求。所有人员进入现场时除身份标识外,均应佩戴口罩。
(二)入场时的核验要求。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查验赣通码,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且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地区活动轨迹者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四、活动现场的防疫工作
(一)佩戴口罩。现场防护要求活动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进入会场后,除身份识别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和场合原则上应佩戴口罩。活动场所应有充足空间,参加人员隔座就座,间隔一米以上,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导相关要求使用管理,使用空调过程中应略开窗户,保证换气次数。
(二)减少人员流动。各责任人,督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作为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三)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垃圾封闭化分类化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会议场所内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置。
五、活动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送至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安排其回原来住所进行居家隔离留观。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联系疾控中心,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在会场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