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到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保障我市养老机构正常生产秩序和在院老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社会事务科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养老机构。
(二)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组织网络机构,落实责任制。
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本机构专项整治方案,由机构负责人负总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规定。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和在院老人的安全意识。
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源线路、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老人走失;切实做好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5、院内生活所用电器实行统一管理,不得让老人私自使用。
夏天使用蚊香必须由值班人员统一点燃安放,冬天安全使用取暖设备,杜绝使用电热毯。
严禁老人在床上吸烟。
6、食堂采购原料保持新鲜,加工时必须烧熟煮透,严禁供应变质的食物,隔餐食用必须回锅,杜绝食物中毒。
7、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落实整改。
8、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手续。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各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推动各养老机构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养老机构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整治方案(7月2日——7月5日)
各镇(街道)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安全隐患联合排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和督查养老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召开由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并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排查整治内容的要求,细化任务,分清责任,全面动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二)实施整治阶段(7月6日—7月25日)
各镇(街道)养老机构结合联合排查指出的安全隐患,在制定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能整治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列入限期整治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对排查出无法及时进行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所在镇(街道)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末)
民政局、各镇(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对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巩固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明确专门的负责人员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将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民政局、各镇(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各养老机构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联络沟通,及时掌握整治动态,认真检查指导。
将安全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安全知识传播贯穿整治工作始终,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际,不走过场,形成机制,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按时上报。
各镇(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各养老机构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及时反馈整治进度和问题,对本镇(街道)和本机构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的好经验、好方法要及时总结并上报民政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在院老人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福利中心主任及民办养老院负责人工作职责:福利中心主任及养老机构负责人是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好各级民政部门、应急部门以及本级政府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等方面的文件精神。
2、定期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老人开展消防知识、安全知识等培训,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让养老机构所有人员始终绷紧安全这个弦,增强安全意识。
3、组织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专人抓好各项规章的执行情况,定期召开院务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4、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包保责任。
对养老机构每位老人签订承诺书,填写老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签订外出老人协议书,填写老人外出请假单等基本信息,确保老人出行安全;做好老人思想工作,开展特殊情况老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以及老人之间发生矛盾的疏导解劝工作,随时检查老人身边有没有刀具、剪子等器具,确保老人身安全;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填好食品采购来源登记表,确保老人食品安全;建立消防包保责任人制度,明确具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24小时巡查,突出消防设备设施和用电、燃气等线路的排查,突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私拉乱扯电线、违规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电暖风和卧床吸烟等不安全行为的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建立养老机构各房间安全责任人制度,落实各房间包保责任人。
5、养老机构负责人要做到五清暨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数量清;男女人员数量清;自理能力情况清;老人身体状况清;老人每天入住及外出人员变化情况清;安全隐患风险点基本情况清;
二、福利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民办养老机构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福利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民办养老机构各部门工作人员是本养老机构的岗位责任人,对养老机构的各岗位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负有岗位直接责任。
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并参与拟定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并按照养老机构的职责分工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2、组织并参与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并参与养老机构的应急救援演练。
4、督促落实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如实记录整改情况。
5、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全天候分时段对各房间老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清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急迫感,切实担负起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的指导责任。
聚焦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复查工作,查缺补漏,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全省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
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摸底排查。
按照自建房、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档案。
(二)开展评估鉴定。
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
(三)重点排查整治。
对农村自建养老机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到2021年6月底,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全面排查整治。
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
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和民政监管责任。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工作组织
(一)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
坚持自查、核查和抽查机制。
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制定本单位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技术团队。
要积极协调会同包括建筑、消防和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团队,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鉴定,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效,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把做好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当前最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强化问责追责。
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要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不留死角,做到应查尽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统计和建档工作。
对隐患排查不到位、不配合排查整治、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三)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
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报请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给予依法取缔,坚决守护好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平安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平安、食品平安、消防平安、医疗护理平安、人身平安、财产平安、信息平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平安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平安管理。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2021平安色
GB2894-2021平安标志及其使用导那么
GB13495-1992消防平安标志
GB/T13869-2021用电平安导那么
GB15630-1995消防平安标志设置要求
GB/T28001-2021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要求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45-19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
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
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5043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标准
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养老机构seniorcare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效劳的各类组织。
3.2平安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GB/T28001-2001,定义3.16]
3.3特种设备specialtypeequipment
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
注:改写AQ7002-2007,定义3.8。
3.4职业健康平安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平安的条件和因素。
[GB/T28001-2001,定义3.10]
4平安管理体系
4.1平安管理部门及职责
养老机构的平安责任人应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养老机构应依法建立平安管理部门,平安管理部门由平安责任人、平安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具体实施平安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组成,逐级负责本机构的平安管理工作。
4.2平安管理人员要求及职责
4.2.1平安管理人员要求
4.2.1.1养老机构应按照机构总人数及效劳内容配置相适应的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
4.2.1.2平安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平安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具备必要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置能力。
4.2.2各级平安管理人员职责
4.2.2.1平安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平安工作,依法开展平安管理工作;建立平安管理部门和组织〔含义务消防组织〕;审查批准平安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研究、督导平安问题;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平安事故。
4.2.2.2平安管理人员应负责本机构主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负责制定平安管理制度和年度平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平安管理工作;催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向平安责任人报告平安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平安的重大问题。
4.3平安管理制度
4.3.1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管理制度。
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a)平安责任制度;
b)平安教育制度;
c)平安操作标准或规程;
d)平安检查制度;
e)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f)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g)考核与奖惩制度。
4.3.2平安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要求,应建立健全岗位操作标准。
4.4报告
4.4.1发生意外或可能引发意外的过失行为后,应按要求逐级上报。
4.4.2报告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发现设施、效劳过程或效劳对象存在平安隐患,工作人员应向平安管理人员报告,平安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力量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隐患,并向上级报告;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到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保障我市养老机构正常生产秩序和在院老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社会事务科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养老机构。
(二)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组织网络机构,落实责任制。
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本机构专项整治方案,由机构负责人负总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规定。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和在院老人的安全意识。
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源线路、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老人走失;切实做好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5、院内生活所用电器实行统一管理,不得让老人私自使用。
夏天使用蚊香必须由值班人员统一点燃安放,冬天安全使用取暖设备,杜绝使用电热毯。
严禁老人在床上吸烟。
6、食堂采购原料保持新鲜,加工时必须烧熟煮透,严禁供应变质的食物,隔餐食用必须回锅,杜绝食物中毒。
7、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落实整改。
8、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手续。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各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推动各养老机构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养老机构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整治方案(7月2日——7月5日)
各镇(街道)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安全隐患联合排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和督查养老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召开由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并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排查整治内容的要求,细化任务,分清责任,全面动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二)实施整治阶段(7月6日—7月25日)
各镇(街道)养老机构结合联合排查指出的安全隐患,在制定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能整治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列入限期整治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对排查出无法及时进行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所在镇(街道)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末)
民政局、各镇(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对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巩固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明确专门的负责人员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将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民政局、各镇(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各养老机构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联络沟通,及时掌握整治动态,认真检查指导。
将安全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安全知识传播贯穿整治工作始终,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际,不走过场,形成机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