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2023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精选7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精选篇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XX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村开展遵纪守法好、爱岗敬业好、孝老爱亲好、勤俭持家好、热心公益好等“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势的要求,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先进家庭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村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本村、本组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各家庭根据“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文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谐、勤俭持家、爱护环境、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参加“五好家庭”的评选,然后在入选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20XX年度XX村“文明家庭”户。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按户数的`6%左右评选产生“五好家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在全村已评定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10户左右“文明家庭”户(暂定原木港6户,原万许4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XX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孟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宣传发动从10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
12月3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
(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
20XX年1月1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4月份,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画和《致全办人民的倡议书》。
推选参评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5月份,迎接驻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收集整理创城档案材料。
6月份,全面筹备创城迎检工作,汇总上报创城档案材料。
(三)自查迎检阶段(6月21日—7月上旬)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认真进行督促自查,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
6月下旬,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模拟测评。
7月上旬,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事关我办发展全局。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有效载体,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广开渠道,加大投入。
根据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和创建经费所需。
特别是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办事处新闻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活动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做到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
要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等载体,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在全办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情况通报、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
各专业工作组要对本组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办事处创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督查。
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全办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3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精选篇3
为推动xx镇“无疫小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压实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动员广大辖区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xx疫防指[20xx]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来xx调研指导疫情防控时的有关要求,围绕“无疫小区守得住、不失防,有疫小区控得了、不增长”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打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创建时间
从9月30日起,在全镇开展“无疫小区”创建行动。
三、创建范围
在全镇所有村居(自然村)开展。
四、创建标准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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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精选篇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XX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村开展遵纪守法好、爱岗敬业好、孝老爱亲好、勤俭持家好、热心公益好等“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势的要求,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先进家庭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村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本村、本组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各家庭根据“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文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谐、勤俭持家、爱护环境、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参加“五好家庭”的评选,然后在入选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20XX年度XX村“文明家庭”户。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按户数的`6%左右评选产生“五好家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在全村已评定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10户左右“文明家庭”户(暂定原木港6户,原万许4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XX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孟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宣传发动从10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
12月3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
(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
20XX年1月1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