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间副食品保障方案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疫情期间副食品保障方案1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x月xx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

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疫情期间副食品保障方案2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

(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

(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

(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

(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

(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

(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

(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

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

(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

(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

(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

(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

(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

(交通)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一、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

1.增加蔬菜供给。

跟踪监测蔬菜生产供应情况,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指导服务,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丰富品种类型,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

积极调运和储备蔬菜种子,指导育苗企业有序开展种苗集中生产供应,确保及时播种定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抓好肉蛋奶生产。

持续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加快生猪规模化养殖、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落地,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

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

安排规模种养生产主体和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快恢复产能,帮助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等相关企业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粮油保障。

建立市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

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困难。

实行粮油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

4.保障运输畅通。

疫情防控期间,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绿色通道”。

对主副食品流通企业及时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优先便捷通行。

保障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饲料(包括饲草和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兽药(含兽药原料及包装材料)、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以及紧缺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和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通行。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交通通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创新流通模式。

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引导主副食品供应模式创新、渠道多元。

进一步完善城乡邮政快递网点建设,畅通邮政快递渠道,确保小区快递便捷送达和收寄。

顺应疫情防控需求,鼓励流通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配菜、订购等个性化服务,大力发展新零售和不见面销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确保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平稳

6.扩大市场供应。

组织超市加大货源采购、调运、配送、补货力度,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

引导超市降低准入门槛采购本地产品,设置本地生鲜产品平价专营区和冰鲜禽类专柜。

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采购本地农产品比例,加大外地菜采购力度。

各地要组织足够人员每天看市场、查缺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

提前做好学校、大型厂矿企业的供应安排,组织生产基地直接供应和配送,做好疫情管控小区的主副食品无接触配送。

督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拓宽货源,积极开拓采购渠道。

综合评估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的防控措施、群众需求和供应能力,稳定和鼓励正常营业,不能搞“一刀切”,统筹疫情防控和方便群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强化监测预警。

进一步加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实施量价同步监测,织细织密价格监测网。

推进价格巡查,深入田间地头、市场菜店,动态跟踪摸排第一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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