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核酸采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核酸采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1
北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疫检测工作组副组长、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5月9日通报,在近期的飞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核酸检测机构存在送检不及时、报告不准确、实验室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严重影响核酸检测质量和疫情防控工作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北京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查纠整改,做到立行立改、严肃查处。
新冠病毒在暗处,非肉眼所能见,而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显微镜”,是发现新冠病毒的关键技术手段。有了核酸检测帮忙,有关部门就能及时发现病毒感染情况和传染源,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疗、隔离、封控等措施。显然,核酸检测对于落实“四早”要求、呵护民众健康、切断病毒传染路径、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该说,做好上述工作必须有一个基本条件——核酸检测的质量有保障。如果核酸检测机构存有送检不及时、报告不准确、实验室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核酸检测的质量缺乏稳定性,检测结果存有失真风险,就会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某些环节释放错误的信号,影响疫情防控的决策和行动。
更有甚者,如果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假阳性”报告,就可能让疫情防控打乱仗,浪费疫情防控的资源和精力,增加疫情防控的成本以及各方压力,加剧社会焦虑。如果核酸检测机构因操作不规范没有准确及时地检测出病毒,出具“假阴性”报告,让病毒成了漏网之鱼,就会撕开疫情防控的漏洞,加大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让疫情防控陷入被动。
之前,个别地方出现过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假报告的问题。比如,去年1月,河北邢台隆尧县发生第三方检测机构谎报核酸检测结果事件;今年4月,安徽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两家超能力承揽检测业务、严重超过承诺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甚至多次出具“假阳性”报告的核酸检测实验室给予警告并暂停合作。这些核酸检测失真问题都影响了涉事地对疫情形势的及时研判,造成了不良后果,教训深刻,也给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
北京市瞄准核酸检测质量加强监管,抓住了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有利于从核酸检测层面有效消除对疫情防控的负面干扰,保障检测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目前,北京已对涉事检测机构采取了诫勉约谈、暂停执业、深入调查等措施,等于对问题核酸检测做了“下架”处理,既控制住了核酸检测质量问题的风险源,又对其他核酸检测机构产生了震慑、警示作用。
近期,北京市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深入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核酸检查质量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定期监督抽查机制、阳性病例样本“个案必查”机制以及对可疑病例和阳性样本检测全流程追溯机制。做好这些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扎紧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的篱笆,堵塞漏洞,及时排查隐患,倒逼核酸检测机构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实验室管理,把住检测质量关。
核酸检测质量关乎“动态清零”总方针的落实效果,关乎疫情防控的社会效果,是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关键保障。疫情防控的“眼”里容不得核酸检测的“沙子”,容不得核酸检测的质量问题,决不能让针大的眼进斗大的风。
各地都应当把核酸检测质量纳入重点监督的范畴,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挑出核酸检测环节的每一粒“沙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用高质量的核酸检测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核酸采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2
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7月2日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详情如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第九版)》),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明确如下工作措施。
一、精准管控入冀人员涉疫风险
(一)规范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入冀,特殊情况确需入冀的,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落地后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第1、2、3、5和7天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和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
(二)规范低风险区入冀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在第一落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地区来冀返冀人员无需报告。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实行第一落点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冀后,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三)及时开展风险人员区域协查。收到外省市协查信息后,要快速进行排查管控,于接到协查信息后24小时内向疫情发生地反馈初步排查管控结果,形成信息闭环。各地要配强排查专班力量,采取多种渠道主动排查外省市中高风险区流入人员。
(四)规范入境来冀返冀人员管控措施。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管控时间为“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2、3、5、7、10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要加强远端管控、“点对点”接回。
(五)为入冀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对无疫情风险地区入冀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核酸检测。对有意愿进行核酸检测的入冀人员,在第一落点提供免费服务,做到愿检尽检。
二、优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六)明确每天1检的人群范围。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明确每周2检的人群范围。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八)明确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固定岗位,落实“X+7”管理措施。隔离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动态开展核酸筛查。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原则上不开展每周全员预防性核酸筛查。各地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定期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三、强化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
(十)严格落实重点公共场所防疫责任。各地要根据人员密集度、空间密闭性、聚集性疫情易发性等特点,建立重点公共场所清单台账,细分涉疫风险等级,公共场所内部要明确防疫责任人,属地要明确行业包联责任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公共场所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涉疫风险隐患。
(十一)严格落实重点公共场所开放条件。重点公共场所在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进入人员测温扫码验码、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强化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正常开放;达不到通风换气等卫生防疫标准和要求的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暂不营业或开放。
四、加强哨点监测预警
(十二)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进行抗原检测。
(十三)强化各类药店监测预警作用。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购药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纳入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五、严格规范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
(十四)规范初筛阳性和病例报告。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原则,检测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后,立即通知该人员落实就地隔离措施,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不对外发布。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
(十五)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作为聚集性疫情,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十六)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发生疫情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应于5小时内发布疫情、风险区域等相关信息,疫情信息应以网络直报数据为准,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建立每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机制。
六、切实提高快速精准流调能力
(十七)充实市县流调人员队伍。各市县要加强公卫、公安、工信“三公”协同,足量配备流调队伍。每县(市、区)根据人口数核定常设流调队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支,每支5人(包括疾控、公安、基层干部等);以市为单位组建支援流调队伍,原则上核心力量不少于50人(公安不少于10人),增援力量不少于200人(公安不少于40人)。
(十八)完善流调协作机制。地市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所辖县区成立现场流调溯源专班,统筹指挥疫情现场流调溯源工作。发生本土疫情后,省级流调溯源专班立即派员赶赴疫情发生地,与当地现场流调溯源专班合并办公,建立信息报送和会商机制,及时向国家流调溯源专班报告疫情流调最新进展。加强跨区域联防联控,及时沟通协调,通报涉疫信息。
(十九)快速高效精准开展流调。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迅速集结力量,坚持面对面流调、现场判定风险点,快速划定中、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加强大数据比对,快速溯源,切断传播链条。
七、明确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核酸采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核酸采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1
北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疫检测工作组副组长、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5月9日通报,在近期的飞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核酸检测机构存在送检不及时、报告不准确、实验室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严重影响核酸检测质量和疫情防控工作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北京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查纠整改,做到立行立改、严肃查处。
新冠病毒在暗处,非肉眼所能见,而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显微镜”,是发现新冠病毒的关键技术手段。有了核酸检测帮忙,有关部门就能及时发现病毒感染情况和传染源,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疗、隔离、封控等措施。显然,核酸检测对于落实“四早”要求、呵护民众健康、切断病毒传染路径、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该说,做好上述工作必须有一个基本条件——核酸检测的质量有保障。如果核酸检测机构存有送检不及时、报告不准确、实验室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核酸检测的质量缺乏稳定性,检测结果存有失真风险,就会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某些环节释放错误的信号,影响疫情防控的决策和行动。
更有甚者,如果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假阳性”报告,就可能让疫情防控打乱仗,浪费疫情防控的资源和精力,增加疫情防控的成本以及各方压力,加剧社会焦虑。如果核酸检测机构因操作不规范没有准确及时地检测出病毒,出具“假阴性”报告,让病毒成了漏网之鱼,就会撕开疫情防控的漏洞,加大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让疫情防控陷入被动。
之前,个别地方出现过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假报告的问题。比如,去年1月,河北邢台隆尧县发生第三方检测机构谎报核酸检测结果事件;今年4月,安徽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两家超能力承揽检测业务、严重超过承诺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甚至多次出具“假阳性”报告的核酸检测实验室给予警告并暂停合作。这些核酸检测失真问题都影响了涉事地对疫情形势的及时研判,造成了不良后果,教训深刻,也给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
北京市瞄准核酸检测质量加强监管,抓住了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有利于从核酸检测层面有效消除对疫情防控的负面干扰,保障检测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目前,北京已对涉事检测机构采取了诫勉约谈、暂停执业、深入调查等措施,等于对问题核酸检测做了“下架”处理,既控制住了核酸检测质量问题的风险源,又对其他核酸检测机构产生了震慑、警示作用。
近期,北京市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深入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核酸检查质量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定期监督抽查机制、阳性病例样本“个案必查”机制以及对可疑病例和阳性样本检测全流程追溯机制。做好这些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扎紧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的篱笆,堵塞漏洞,及时排查隐患,倒逼核酸检测机构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实验室管理,把住检测质量关。
核酸检测质量关乎“动态清零”总方针的落实效果,关乎疫情防控的社会效果,是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关键保障。疫情防控的“眼”里容不得核酸检测的“沙子”,容不得核酸检测的质量问题,决不能让针大的眼进斗大的风。
各地都应当把核酸检测质量纳入重点监督的范畴,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挑出核酸检测环节的每一粒“沙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用高质量的核酸检测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核酸采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2
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7月2日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详情如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第九版)》),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明确如下工作措施。
一、精准管控入冀人员涉疫风险
(一)规范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入冀,特殊情况确需入冀的,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落地后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第1、2、3、5和7天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和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
(二)规范低风险区入冀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在第一落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地区来冀返冀人员无需报告。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实行第一落点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冀后,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三)及时开展风险人员区域协查。收到外省市协查信息后,要快速进行排查管控,于接到协查信息后24小时内向疫情发生地反馈初步排查管控结果,形成信息闭环。各地要配强排查专班力量,采取多种渠道主动排查外省市中高风险区流入人员。
(四)规范入境来冀返冀人员管控措施。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管控时间为“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2、3、5、7、10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要加强远端管控、“点对点”接回。
(五)为入冀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对无疫情风险地区入冀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核酸检测。对有意愿进行核酸检测的入冀人员,在第一落点提供免费服务,做到愿检尽检。
二、优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六)明确每天1检的人群范围。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明确每周2检的人群范围。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八)明确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固定岗位,落实“X+7”管理措施。隔离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动态开展核酸筛查。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原则上不开展每周全员预防性核酸筛查。各地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定期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范围及检测频次。
三、强化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
(十)严格落实重点公共场所防疫责任。各地要根据人员密集度、空间密闭性、聚集性疫情易发性等特点,建立重点公共场所清单台账,细分涉疫风险等级,公共场所内部要明确防疫责任人,属地要明确行业包联责任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公共场所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涉疫风险隐患。
(十一)严格落实重点公共场所开放条件。重点公共场所在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进入人员测温扫码验码、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强化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正常开放;达不到通风换气等卫生防疫标准和要求的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暂不营业或开放。
四、加强哨点监测预警
(十二)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进行抗原检测。
(十三)强化各类药店监测预警作用。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购药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纳入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五、严格规范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
(十四)规范初筛阳性和病例报告。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原则,检测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后,立即通知该人员落实就地隔离措施,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不对外发布。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
(十五)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作为聚集性疫情,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十六)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发生疫情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应于5小时内发布疫情、风险区域等相关信息,疫情信息应以网络直报数据为准,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建立每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机制。
六、切实提高快速精准流调能力
(十七)充实市县流调人员队伍。各市县要加强公卫、公安、工信“三公”协同,足量配备流调队伍。每县(市、区)根据人口数核定常设流调队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支,每支5人(包括疾控、公安、基层干部等);以市为单位组建支援流调队伍,原则上核心力量不少于50人(公安不少于10人),增援力量不少于200人(公安不少于40人)。
(十八)完善流调协作机制。地市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所辖县区成立现场流调溯源专班,统筹指挥疫情现场流调溯源工作。发生本土疫情后,省级流调溯源专班立即派员赶赴疫情发生地,与当地现场流调溯源专班合并办公,建立信息报送和会商机制,及时向国家流调溯源专班报告疫情流调最新进展。加强跨区域联防联控,及时沟通协调,通报涉疫信息。
(十九)快速高效精准开展流调。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迅速集结力量,坚持面对面流调、现场判定风险点,快速划定中、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加强大数据比对,快速溯源,切断传播链条。
七、明确风险人员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