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疫情后,各地就要以无疫单位为目标开展接下来的工作,包括社区也是一样的,下面小编整理了无疫小区创建专项行动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推动镇“无疫小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压实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动员广大辖区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无疫小区守得住、不失防,有疫小区控得了、不增长”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打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创建时间
从9月30日起,在全镇开展“无疫小区”创建行动。
三、创建范围
在全镇所有村居(自然村)开展。
四、创建标准和重点
考核党建引领下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能力,考核常态化防控下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各村(社区)要坚持科学精准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调动辖区群众参与、配合防控工作的积极性,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增强干部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组织推动14天以上无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接者、次密接者的村居(自然村)积极创建“无疫小区”。
(一)树立一面旗帜。
依托所在党支部(没成立党支部的要成立党支部),充分挖掘各方资源力量,可整合辖区内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民警、居民志愿者等人员力量,细分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职责分工“一张表”,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点。
按网格单元招募一支常态化党员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培训,提升应急支援能力,做到熟悉情况,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服务。
(二)绘制一张地图。
在各村(社区)网格化地图基础上,根据自然村区规划、道路界线、人口数量、地理位置等实际划分网格,集镇区以住宅小区、相对成片的居住区为基本单元,在大网格下细分若个中网格、中网格下再细分若干个小网格,划分小单元管理,直至10-20户组成联防联控群,明确专人负责,推行网格长单元长负责制,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作用,并在地图上标注网格划分、人员分布、出入口、疫点、网格长、单元长等信息,实行挂图作战,实现精准管控。
(三)建立一个平台。
建立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用信息化、网格化来赋能创建“无疫小区”,提高信息化大数据运用,做到精细化管理。
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村居(自然村)内居住人员情况,落实“一户一档”,台账内容包括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数、核酸检测人数、境外返乡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入(返)郊人员、“七类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租户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行动态管理。
(四)搜索一套办法。
发挥党支部工作机制优势,通过党组织的号召和党员的引领,严格落实封控区“区城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和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措施。
落实智能视频、高空监控、村村通广播等建设,加强物防技防人防协同。
(五)落实一项保障。
建立常态化生活物资、药品保障机制,与就近医疗机构、药店、超市联动,保障疫情防控下的群众生活需求。
建立物资仓储库,加大应急物资储备的力度。
(六)制定一个预案。
按照“两个不等”和“两个第一时间”的原则(即:不等复核结果、不等正式的流调通知,第一时间找人,尤其是相关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第一时间对疫点进行封闭、消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快速果断处置,做到忙而不乱、有序应对,防止病例扩散。
(七)每日一次消杀。
做好村居(自然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对厢式电梯、公共厕所、快递柜、垃圾桶、居家隔离人员住所等重点部位、重点区每天进行消毒。
四、职责分工
挂钩县领导负责全方位掌握镇疫情防控态势,指导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相关指令,掌握全镇各行政村内人员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情况,指导包村领导和各村对全镇人员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全面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包村领导负责根据上级及镇政府的指令,指导所包村落实政策宣传、管理劝导、人员信息摸排、物资采购发放、精神抚慰、弱势人群帮扶、健康监测管理、环境终末消杀、垃圾分类清理、卡口管理和“无疫小区”创建,以及上级临时交办的疫情防控工作。
村居主干负责全面掌握管理本村实际居住人口,有序安排做好本村核酸检测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指挥村两委干部落实本村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管理劝导、人员信息摸排、物资采购、精神抚慰、弱势人群帮扶、健康监测管理、环境终末消杀、垃圾分类清理、卡管理、信息上报和“无疫小区”创建等工作。
驻村工作队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所包网格中协调调度工作力量,做好防疫网格内各项防疫事务;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从严从实落实防疫网格闭环管理的防控要求;所包防疫网格出现异常情况,驻村工作队必须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挂钩民警负责卡口秩序维护、返郊人员信息核查和挂钩村群众日常秩序巡查等工作。
驻点医生负责对挂钩村密接、次密接、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进行日常核酸检测和观察,指导挂钩村做好疫情防控等其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10月15日前)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卫生院、中心校、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管理所、应急管理局、执法队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创建任务。
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创建责任。
(二)试点创建阶段(2022年10月底前)
按照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方式,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卫生院、中心校、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管理所、应急管理局、执法队等部门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开展示范创建成效评价,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底前,首批试点无疫示范小区(村、社区)挂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总结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三)全面创建阶段(2022年11月一长期坚持)
坚持重质量、重效率、重长效,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无疫社区(村)创建工作。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卫生院、中心校、便民服务中心、市监所、应管、执法队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无疫社区(村)验收。
验收达标的,报县进行备案。
首批验收后,启动第二批,以此类推。
验收未通过的,加强整改,在下批次复验;验收通过的,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力争2022年底,全镇所有村(社区)创建成无疫小区(村、社区)。
五、创建程序
(一)申报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按照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实施建设,自评达90分以上合格后,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申报。
2、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公示后向县;县组织抽查确认,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抽查确认合格的,社会公示后,由县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爱卫会授予“无疫小区(村、社区)”称号。
3、无疫小区(村、社区)重在建设、重在长效机制,严禁“只申报、不建设”“只命名、不考核”。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有关结果。
(二)实行无疫社区(村)挂(摘)牌管理
1、凡是被认定为无疫社区(村)的,按照全县统的牌匾制式,由镇统制作、统授牌;
2、无疫小区(村、社区)认定后,当村(社区)新增一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摘牌;
3、当新增一例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则暂停其无疫小区(村、社区)认定,予以摘牌;若排除,则恢复无疫小区(村、社区)认定并恢复挂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
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实行主要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
各村(社区)支部、镇直各部门要把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常态化精准防控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要广泛动员村组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公益岗人员等共同参与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工作。
各村要把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文明诚信家庭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ニ)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灵活生动、便于传播的教育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报道,挖掘优秀案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带动我镇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严格标准,强化督查指导。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
要强化工作指导,各包村领导、包村站所,要带头对开展无疫社区(村)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帮助各村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
无疫小区创建专项行动方案范文3
为构建“零疫情”的最基层防线,杜绝疫情村(社区)传播风险,快速有效处置疫情,真正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切实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无疫小区”创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无疫小区(社区、村、企业、单位、园区)”创建专项行动,制定有关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发挥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组织向一线覆盖、人员向一线下沉、资源向一线倾斜、力量向一线聚集,全面强化疫情防控网格化、区域化管理,实现疫情源头防控工作组织有序、管理严密、措施精准、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