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

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

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

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x月xx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

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

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第三环节:样本采集。

(牵头单位:乡卫生院)。

登记人员负责登记(扫描大管条形码),登记人员负责登记(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登记人员登记受检者(填写采集人姓名,扫描受检者条形码(小管条形码)),采集地点。

工作人员引导受检者到指定区域等待采样。

采样结束后,指导志愿者按照地面指引离开采样场地。

在信息登记处,村网格员认真核对户籍大卡,根据大卡登记每户人口掌握未采样人,并及时通知该人到采样点核酸检测。

采样时间从13:20开始,14:30结束(具体时间可根据采样数量和人数进行调整)。

如开展全乡全员检测中,当采样人员已经工作4小时,到缓冲区消杀后脱防护服后,消杀人员对缓冲区进行消杀后继续进行采样工作。

核酸检测机构每日将采用人员数据导出,由县乡卫生院推送给乡政府,政府接到数据后,将当日已完成采样人员数据与各村摸排出的应检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对经筛查比对出尚未采样的应检人员及时通报各村,各村要立即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无遗漏。

各村应安排专人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模拟场景: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乡政府及各村安排参演人员30名)进入通道后,进行登记身份信息、大条码扫描、小条码扫描。

信息登记完成,开始核酸采样,已进行完采样人员由引导员指引从出口离开核酸检测采集现场。

第四环节:样本收集转运。

(牵头部门:乡卫生院、核酸检测机构)。

采样组样本收集,认真核对采集管,登记数目并放入透明塑料密封袋中,封严袋口,放入密封容器内,由专人运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模拟场景:核酸采集完成后,采样小组辅助人员携带样本登上120负压救护车,将样本运送至县人民医院(检测机构),采样人员消毒后撤离现场,由采样小组负责消杀人员对采样现场进行终末消杀。

第五环节:医疗废弃物处置、终末消杀。

(牵头部门:乡卫生院)。

工作人员将医疗废物全部放入专用的医疗废物垃圾袋打包封口,并对垃圾袋消毒。

由乡卫生院将装有医疗废弃物的垃圾袋转运移至县医疗机构,消杀工作人员对采样点进行终末消毒。

模拟场景:核酸采集完成后,采样小组消杀人员消杀完成后,由采样人员,将医疗垃圾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统一运送处理。

结果反馈:当样品运输人员将样本运送至实验室后,检测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检测结果在12小时内向乡指挥部反馈。

检测中如发现呈阳标本,立即将混检样本呈阳的个人信息导出,报县卫健局,由乡卫生院通知此标本涉及的个人居家隔离,由县疾控中心对上述人员进行单采,县卫健局根据检测结果,及时组织开展流调、隔离、救治、转运等工作。

乡政府随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向辖区发布将乡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检测XXX人,实际检测XXX人局。

截止到目前,乡累计报告确诊病例,对新增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正在进行,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以上人员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在国家专家组的指导下,溯源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好“四早”要求,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xx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指导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全员核酸检测后,要在3小时之内做到辖区采样点准备到位、采样物资领取到位、采样队调动到位,全面启动全人群核酸采样工作。

本镇各采样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划定区域内所有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确保第一时间检测,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流调,为果断处置疫情奠定基础。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方案和技术规范等制定。

三、工作原则

按照镇级统筹、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精准快速、全员覆盖的原则,由镇办指挥、卫生院实施、村居执行,在限期内分批、安全、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

四、检测对象

核酸检测对象为划定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在应急检测时限内在我镇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的人员。

六、采样地点

结合辖区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相结合,将“你来我检”和“我找你检”有机结合,在全镇落实采样点10个,到十个村开展采样。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

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

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

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x月xx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

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

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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