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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腐自评报告1
根据集团《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防控工作通知》要求,我司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结合集团的特点,认真查找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自查目标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容易产生风险的岗位进行分析评估,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风险岗位人员的防范意识、责任意识,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改进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自查情况
经查我司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工程建设领域从业行为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体系建设为重点,有效防控廉洁风险。
(一)事前制度保障
1、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全过程管理,我司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于XXXX年先后修订了《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集团原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限额、工程竣工验收等流程进行了规定,同时详细规定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审核流程、监督与追责等内容。
2、完善内控体系。我司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自身内控机制,通过查找廉洁风险,找出权力运行机制、制度上的遗漏与不足,及时建立、修改制度,保证制度执行上下一致。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发挥制度在防腐抗变中的作用。
3、加大制度宣传教育力度。我司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开工先开课,认真抓好落实。着力抓好依法依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运用廉政典型和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深入开展制度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项目建设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二)事中加强防范
1、加强招投标管理。根据集团投标管理办法,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投标单位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诚信评级等情况进行评估。集团法律事务部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坚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杜绝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凡是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都要公开招标。申请不招标或者将公开招标转为邀请招标的,必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
2、加强合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经济交易行为,保障依法签订履行合同,集团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合同审批流程,各项合同必须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务对合同进行合法合规审核,并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同时要求出具的专业意见必须在最终修改完成稿中得到体现。
3、加强变更管理。继续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原则,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加强概算调整管理。完善变更报批手续,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修改设计、改变标准及工程内容、调整工程量,扩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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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规模,拖延建设工期,浪费国有资产。
4、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项目建设责任部门会同项目财务监理从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直至项目竣工,实行全过程财务管理与监督。加强项目投资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工作。
5、加强建设资金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责任部门会同项目财务监理定期考核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扩大支出范围的行为。严格项目合同管理,规范价款结算。
严格实行项目分账核算,资金专款专用,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照规定妥善处理项目结余资金。
(三)事后监督管理
1、严格工程验收和结算管理。我司严格按照项目批准文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公示验收结果。加强外部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结算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公正性。严禁不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严禁弄虚作假,以虚报工程量、抬高合同外单价、增加工程非实体造价等手段套
取工程款。
2、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审计和项目责任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集团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监督。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发生严重违规问题的部门、下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不腐自评报告2
五年来,自治区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始终把“三不”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深入推进“三不”贯通融合,特别是今年把“三不”一体推进纳入年度“十项重点任务”,在持续保持高压惩治震慑的同时,同步推进制度治理、监督约束和教育引导,标本兼治综合效能稳步提升,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xx提供坚强保障。
A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不敢腐的震慑
全区共查处县处级以上“一把手”1011人
“三不”一体,不敢腐是前提。我区始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不能腐、不想腐创设条件。
今年9月,已退休1年多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大春主动投案,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前,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原政委周武、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俊主动投案。据统计,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1227名政法干警主动投案,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共立案98795件,处分89097人,移送检察机关1957人。严肃查处贵港市委原书记李新元、xx中医药大学原校长唐农、梧州市政协原主席张学军、自治区人防办原主任余兴祥等一批“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区共查处县处级以上“一把手”1011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坚持风腐同治,通过“四风”深挖腐败问题,根据腐败案件剖析“四风”问题。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36个,处分18932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365个,处分951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423个,处分8137人。
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持续强化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等领域专项整治。全区查处过渡期腐败和作风问题1335个,处分979人;查处民生领域问题1146件,处分943人。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81个,处分1688人,严肃查处玉林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庄浩等一批典型案件。
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打击屡次行贿、长期“围猎”领导干部的不法商人,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十九大以来,全区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682人,移送检察机关323人。坚持有“逃”必追。深入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十九大以来,累计追回外逃人员141人,全区共追回赃款2。64亿元;依法没收“百名红通人员”黄艳兰23套房产及相关收益,相关做法被国家监委作为经验向全国人大汇报。
B精准堵塞漏洞,筑牢不能腐的笼子
推出21项具体措施,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公安队伍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我们推动自治区公安厅制订《全区看守所办理减刑案件程序规定》等12项制度,进一步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