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地方的疫情又开始反反复复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1

暑期已开始,师生流动性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多,且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外防输入压力加大。对此,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持续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平稳度假。

落细落实防控措施

各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疫情防控等风险隐患排查,以及校医室(保健室)建设,切实提高学校应对疫情风险能力。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和措施,坚持“动态清零”疫情防控总方针,进一步夯实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加强暑期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值班脱岗、离岗现象;

定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管理,不断推进校园管理方式人性化、科学化;

严格落实快递管理措施,校外划定专门区域集中收集、静置、消杀后送入校园的疫情防控管理流程。

科学引导有序流动

各校要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出境,建议广大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确须出省的需向学校报备审批;

积极倡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决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不对师生员工正常进出校门设置不合理限制等。

要严格落实《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要求,叮嘱师生员工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低风险地区有序流动,返回时遵守属地防控政策,引导师生员工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指导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涉疫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各高校要摸清留校师生底数并建立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师生假期管理工作,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要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

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食堂等,保障留校师生学习、科研、求职等需求,以及用电、用水、用网、用餐等生活需要。

加强留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安全教育、人文关怀,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畅通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及时发布学校防控措施调整信息,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

提前谋划秋季开学

各校要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科学制定2022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与教学工作方案

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人员物资保障、师生返校开学、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

开学前,各校须在严格落实《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专题培训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人员物资保障、师生返校开学、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

制定计划安排师生错峰返校,做到防控措施部署到位,要启动全体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等后勤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出行摸排,确保我市师生安全顺利返校复课;

进一步健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2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

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

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

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牵头部门:特种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5.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

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儿童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安全帽、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商圈、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6.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稽查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7.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

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牵头部门:消保科、法规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二)因时因势,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管理

方,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场所、商户、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2.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

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并确保每月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管理端。(牵头部门:信用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

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3.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

4.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在排摸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的,要即时报送区局。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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