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说话还是作文,都要运用好文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

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1

以从源头抓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1、3月10日前,征集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与发展》宣传画册并广泛发放;

2、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区消协理事会换届会议;

3、3月14日前,各理事成员单位、有关商业、服务机构在重要街道悬挂纪念横幅标语1?2幅(横幅统一由工商局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4、3月13日,区政府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2日?15日,区电视台、萍钢电视台将有关宣传标语在字幕广告中滚动播出三天;

6、3月12?15日,区消协理事单位、知名企业组成联合宣传车队,在全区各乡(镇、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艺汇演,并穿插消费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

8、3月12日?15日,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监所、区农业局等部门、单位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权打假、红盾护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3月15日上午,在**区老街桥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10、3月15日上午9:30-11:3,在**区新街举行纪念活动,内容包括:

⑴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⑵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⑶现场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⑷现场讲解“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⑸发放宣传画册和资料;

⑹由区个协组织个协会员开展义务服务。

1、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2、工商局、质监分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消费者讲解相关知识。

3、区农业局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科技服务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4、区卫生局组织5?10人,到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咨询服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5、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分别组织10人,维护纪念活动现场秩序。

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2

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3

一、活动名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无论我们说话还是作文,都要运用好文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

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1

以从源头抓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1、3月10日前,征集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与发展》宣传画册并广泛发放;

2、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区消协理事会换届会议;

3、3月14日前,各理事成员单位、有关商业、服务机构在重要街道悬挂纪念横幅标语1?2幅(横幅统一由工商局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4、3月13日,区政府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2日?15日,区电视台、萍钢电视台将有关宣传标语在字幕广告中滚动播出三天;

6、3月12?15日,区消协理事单位、知名企业组成联合宣传车队,在全区各乡(镇、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艺汇演,并穿插消费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

8、3月12日?15日,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监所、区农业局等部门、单位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权打假、红盾护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3月15日上午,在**区老街桥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10、3月15日上午9:30-11:3,在**区新街举行纪念活动,内容包括:

⑴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⑵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⑶现场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⑷现场讲解“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⑸发放宣传画册和资料;

⑹由区个协组织个协会员开展义务服务。

1、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2、工商局、质监分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消费者讲解相关知识。

3、区农业局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科技服务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4、区卫生局组织5?10人,到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咨询服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5、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分别组织10人,维护纪念活动现场秩序。

315消费者权益日内容文字2

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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