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1

一、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1.持证上岗不规范

因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人员散、难于管理,且现在培训取证难度加大,工地上“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操作电证。大多数电工没接受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资质进行招投标承建工程,但持证上岗、岗前受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

2.组织措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是电气安全技术特殊、存在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建设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大多执行力度不够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只需“电工”去做就行了,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安全、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3.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到位,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电动工器具在水淋、特别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高危场所没采取安全电压及安全防护等,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以致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有装设,很少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载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不能随便安一个就万事大吉、一装了事,而应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进行定期检查、送检、试验和记录。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供电基本上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6.现场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普遍。

二、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

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雷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季节,整治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对客观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必须清理整改、规范,防患于未然。

1、摆正位置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对施工用电安全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切实加强对员工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员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能力,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分)配电箱、开关箱,隔离开关、熔断器、自动开关及相应分路装置,各类表计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在特别潮湿、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碍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配电箱,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接地、绝缘电阻,耐压、泄露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教育和引导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能随意带电作业,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用架空,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具。

(7)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2

1安全隐患

1.1施工组织制定操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别场所,又是具有特别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规范》严格执行,或者不重视施工用电问题,没有认真、严正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制定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1.2电工持证上岗不规范

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为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3用电危险点缺乏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又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缺乏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对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必须要采用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没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员常常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大祸。

1.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少数工地已装设,大多没有充分合计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选型以及保护器互相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更没有做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

1.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纳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现行市区用电基本上均采纳“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源,或者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4个一〞规定,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1.6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有架空也不采用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

1.7缺乏电气设备的检验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1.8带电作业不规范

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触电伤亡是建筑施工行业四大伤害之一,主要因为:

(1)施工工地的外部环境条件十分恶劣,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工地上机动车辆、运行中的机械设备,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震动,这些均容易引发电气事故的发生。

(2)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等,易使皮肤潮湿,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缺乏用电安全常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因此,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施工工程,特别是中小型工程,由于怕麻烦,基本上都是采纳TT系统的“三相四线制〞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的单相供电制供电,而不是按规定采纳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区分的TN-S接零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供电。所以,因TT系统和TN-C系统的特别性,设备外壳极易带上故障电压,施工人员在这特别场所、特别供电系统条件下,也就更容易碰到电击。

2整治措施

有关统计数据及经验说明,雷击、暴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施工工地的触电伤亡事故频发的高峰季节,因此,整治建筑施工的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和规范。

2.1端正熟悉

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奉行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正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熟悉,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强化用电安全检查、督办,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和用电安全现场管理措施。

2.3加大投入

加大投入,完善施工用电的软件和硬件,特别是用电设备、保安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2.4及时整改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

(1)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强化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加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的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备。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如震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的操作,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整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做到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执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4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到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时要采用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强化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用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用保护措施。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改换和维护、修理。严禁使用拖线圆盘、无防雨措施的多用插座等电器。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件触碰凹凸压电线。

(8)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线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优良等要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强化检查监督。

2.5强化安全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问题严正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常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使命,严正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总之,安全无小事,有安全才会有效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发现和有的放矢地解决建筑施工用电安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入手,从安全的点点滴滴抓起,保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才会有建筑施工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可能,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有切实的保证。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3

一.试分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因素:

1.临时用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材、机、法、环境及气候各个环节;

2.涉及人员多,工作面广,作业点多;

3.临时性、不稳定性;

4.用电设备面广,点多;

5.临时供电大部分露天,受环境、气候因素影响大。

(二)主观因素:

1.施工管理者对临时用电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

2.临时供用电施工操作者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水平较低,对供电规范理解不深刻,不能灵活正确地运用;

3.用电设备的操作者、使用者及临时用电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

4.临时供用电安装操作者违章操作或不能遵守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日常维护、定期/不定期检查流于形式,只图省力、省工,未按《规范》--JGJ46-2005)精心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隐患及整改措施:

(一)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接零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

1.设置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但是缺少独立的开关箱,直接从分配电箱装设的断路器供电给现场设备;

2.总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内装设的漏电开关,其漏电参数如:漏电动作时间、漏电动作电流等参数不相匹配;

3.未严格执行TN-S接零保护供电系统从总配电箱给分配电箱配电时,仅引出三相电源线和工作零线,缺少了保护零线。

整改措施:

1.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的制度。

2.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mA,漏电动作时间≥0.2s;

开关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mA,漏电动作时间≤0.1s。

4.严格执行《规范》--JGJ46-2005要求的TN-S配电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三相电源线+1根工作零线+1根保护零线(L1/L2/L3,N,PE)。

(二)分配电箱、开关箱:

存在问题:

1.分配电箱、开关箱内缺少隔离开关;仅用一个断路器作为总开关及设备短路、过载保护。

2.分配电箱、开关箱、移动式开关箱等各箱的功能概念不清,大部分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内断路器供电控制,没有设置独立开关箱,将移动式开关箱混作为现场固定设备开关箱使用

3.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大部分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或者一个开关箱同时给2台以上的设备供电(即以闸多机使用)。

4.分配电箱、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合理,周围建筑杂物、钢筋、板材等乱堆、乱放,操作空间狭小,不能2个人同时操作。

5.使用木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或者电箱门、锁不能关牢。

6.分配电箱、开关箱内缺少N、PE端子排。

整改措施:

1.分配电箱: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断路器,根据实际使用要求可多级配电。

开关箱:装设总隔离开关,电源进线接在此开关上,下端连接漏电断路器,作为用电设备短路、过载保护;漏电参数应满足《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要求。

2.分配电箱作为二级配电装置,起到多级配电,分配电能的作用,而不需要在此级装设漏电保护元(器)件;移动式开关箱在现场中起移动、临时施工的动力、照明分配电能的作用。

3.组织现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供电电工、现场施工员等人员,认真学习《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规范条款,明确规范要求的内容和含义。一机、一闸、一箱:《规范》--JGJ46-2005规定,“每台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设备(含插座)”。主要是防止误操作等事故发生。

一漏:《规范》--JGJ46-2005第8.2.5条规定,“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以及漏电保护器”,这就是“一漏”。

4.设专人负责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维护、维修的工作。应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故障。

5.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配电箱、开关箱,且质量应符合《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6.分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装设有N线端子排和PE线端子排,且N线端子排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排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排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端子排;连接。

(三)线路敷设:

存在问题:

1.架空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或者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1

一、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1.持证上岗不规范

因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人员散、难于管理,且现在培训取证难度加大,工地上“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操作电证。大多数电工没接受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资质进行招投标承建工程,但持证上岗、岗前受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

2.组织措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是电气安全技术特殊、存在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建设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大多执行力度不够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只需“电工”去做就行了,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安全、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3.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到位,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电动工器具在水淋、特别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高危场所没采取安全电压及安全防护等,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以致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有装设,很少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载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不能随便安一个就万事大吉、一装了事,而应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进行定期检查、送检、试验和记录。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供电基本上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6.现场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普遍。

二、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

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雷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季节,整治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对客观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必须清理整改、规范,防患于未然。

1、摆正位置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对施工用电安全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切实加强对员工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员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能力,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分)配电箱、开关箱,隔离开关、熔断器、自动开关及相应分路装置,各类表计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在特别潮湿、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碍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配电箱,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接地、绝缘电阻,耐压、泄露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教育和引导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能随意带电作业,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用架空,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具。

(7)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2

1安全隐患

1.1施工组织制定操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别场所,又是具有特别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规范》严格执行,或者不重视施工用电问题,没有认真、严正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制定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1.2电工持证上岗不规范

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为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3用电危险点缺乏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又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缺乏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对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必须要采用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没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员常常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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