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地方一定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整治我市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政办函〔〕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 大精神,以 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 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市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和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 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强化责任考核。市政府将 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 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到位;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加强药品监管卫生行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的 协调,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前制售假劣药品的新动向和人民群众普遍 的热点问题,认真 抓好药品专项稽查;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涉刑案件移送制度,重点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

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药品稽查打假行动,严格按照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及时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送的涉嫌假劣药品犯罪案件,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劣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触犯《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 品精神药品兴奋剂群体性滥用事件的调查核实,对吸毒成瘾的,依法实施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涉嫌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引起的不良事件进行查处,维护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广告监测职责,充分利用“广告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加大广告发布的监测和违法广告移送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经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定期发布违法广告品种公告,及时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广告的主办者经营者发布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专项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移送查处工作,规范相关产品上市许可。及时公告违法产品 ,进一步规范非药品与药品分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形成激励惩戒机制为核心,以弘扬企业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为目标,强化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要按照一企一档,健全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估制度。

(六)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现场监督,健全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和认证后抽查制;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突出暗访和飞行检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政府统一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两非”药品的监管。二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开展对用高风险大型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完成医疗器械质量抽验任务,突出重点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同时, 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器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督促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继续加强规范化药房建设,不断探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购药渠道,保障农村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 领导,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安全 ,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广泛宣传。要 新闻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强 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 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舆论环境。

(四)确保实效。市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市监发〔2022〕30号)要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查检验与稽查执法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配合做好药械化研制生产环节整治工作。配合省药监局、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做好药械化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专项整治。

(二)全覆盖开展药械化流通环节整治工作。采取交叉互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以查带训”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和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检查有关资料报区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移交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

1、药品领域整治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突出做好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特殊药品、A型肉毒毒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

(2)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3)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检查近三年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管理滑坡较大的企业。

(4)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销售流向、验收储存、复核运输、委托储运、异地设库等关键环节;检查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购销存记录、台账、票据等,查验“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

(5)突出重点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3月上旬)

成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召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中旬-6月)

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线,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既通过严查违法推动风险严控要求落实落细,又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各类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处理台账,逐一实施销号清零,确保既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7月-9月)

组织开展疑难问题讨论、经验交流、案件会商、信息通报、案例征集、处罚信息公示等系列活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景市局汇报。学先进、查漏项、促发展,提升整治行动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1月)

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出重拳、强威慑,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量。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以做效尤。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要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切实起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二)及时移送犯罪线索。要主动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要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共同确立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地区多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加强信息联合发布。发现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信息等涉嫌犯罪线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争取公安机关早介入、早支持、早侦查,形成案件查办合力。针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涉案产品检验认定请求,要第一时间响应,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做好案件相关检验、鉴定、认定等技术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管理制度,及时汇总本地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大案要案查办线索、调查进展、处理情况,为专项整治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部门查办协作。要增强大局意识,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工信、网信、商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高效快捷的核查协作工作机制,对相关协查请求要迅速办理、及时反馈,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威慑力。发现”卫”字号、”消”字号、”健”字号等相关产品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监管责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确保我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贯彻落实我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坚持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强化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药品监管机构和检查稽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监管事权相适应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设备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在官网上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三微一端”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要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加强面向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与各级政府、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以及媒体良性互动的局面,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外发布重大信息,须认真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防止误读炒作。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

为深入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排查100%、投诉核处100%、违法查处100%、整改落实100%,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人员,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真正让公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药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全县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二)重点单位:整治对象为辖区所有涉药涉械涉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是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美容院。

(三)重点内容:

药品方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非法配制使用制剂、非法渠道购进、非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使用过期药品、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使用药品、私设仓库储存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未建立购销(用)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准确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器械方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使用医疗器械,销售、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证索票,未按规定建立采购验收、使用记录,宫内节育器等植入类医疗器械销售、使用等信息无法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

化妆品方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或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初至3月底)

各分局要在摸清本辖区各类涉药涉械涉妆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报告自查结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8月底)

各分局依监管职责分工对照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检查发现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或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依法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经营使用等措施;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依法立案从严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查处直至吊销(或通报建议吊销)药品经营使用相关许可证,并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处罚到人”;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医疗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通报同级卫健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底)

各分局要及时汇总辖区内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详见附件1),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工作督查。对立案查办的案件要进行办案指导,对重大案件要进行全程督办。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将由局领导带队,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随机抽查1-2个乡镇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农村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将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年度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中心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谢兴斌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龙辉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光富同志任副组长,各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分局、相关股室对应成立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突出案件查办。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各分局应于20XX年3月26日前向县局药械股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络名单(详见附件2)和宣传自查阶段情况;于每月25日前(月报制)报送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重大案件要立即专报;于10月1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附本辖区农村药品安全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建立的农村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农村药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完善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织密织牢农村药品安全防护网。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地方一定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整治我市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政办函〔〕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 大精神,以 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 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市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和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 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强化责任考核。市政府将 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 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到位;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加强药品监管卫生行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的 协调,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前制售假劣药品的新动向和人民群众普遍 的热点问题,认真 抓好药品专项稽查;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涉刑案件移送制度,重点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

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药品稽查打假行动,严格按照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及时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送的涉嫌假劣药品犯罪案件,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劣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触犯《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 品精神药品兴奋剂群体性滥用事件的调查核实,对吸毒成瘾的,依法实施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涉嫌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引起的不良事件进行查处,维护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广告监测职责,充分利用“广告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加大广告发布的监测和违法广告移送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经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定期发布违法广告品种公告,及时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广告的主办者经营者发布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专项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移送查处工作,规范相关产品上市许可。及时公告违法产品 ,进一步规范非药品与药品分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形成激励惩戒机制为核心,以弘扬企业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为目标,强化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要按照一企一档,健全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估制度。

(六)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现场监督,健全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和认证后抽查制;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突出暗访和飞行检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政府统一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两非”药品的监管。二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开展对用高风险大型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完成医疗器械质量抽验任务,突出重点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同时, 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器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督促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继续加强规范化药房建设,不断探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购药渠道,保障农村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 领导,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安全 ,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广泛宣传。要 新闻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强 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 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舆论环境。

(四)确保实效。市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市监发〔2022〕30号)要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查检验与稽查执法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配合做好药械化研制生产环节整治工作。配合省药监局、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做好药械化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专项整治。

(二)全覆盖开展药械化流通环节整治工作。采取交叉互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以查带训”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和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检查有关资料报区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移交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

1、药品领域整治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突出做好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特殊药品、A型肉毒毒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

(2)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3)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检查近三年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管理滑坡较大的企业。

(4)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销售流向、验收储存、复核运输、委托储运、异地设库等关键环节;检查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购销存记录、台账、票据等,查验“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

(5)突出重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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