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火爆,但是也要有合理的管理方式,下面小编整理了夜市经济规范管理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繁荣发展景洪市夜间经济,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经讨论研究,拟定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张牌”总体部署,面向东南亚,服务全国全省全州,高品质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加快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牌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机制;坚持行业监管,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景洪市独特气候资源和良好夜间消费环境,以吸引境内外游客、延长游客停留时间,释放游客、市民夜间消费潜力为重点,突出地域、民族特色,围绕食、购、娱、游、宿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建设、提升一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重点发展特色夜市、夜间演艺、特色餐饮酒吧街、水上夜游、景区夜游等项目产品,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努力把景洪市建设成为全省夜间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建成高品质夜市街区3条、特色餐饮酒吧街4条以上,特色小镇3个,夜间演艺4个以上,水上夜游3个以上,景区夜游3个以上、地摊经济文化广场4个以上。全市夜间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以上,年增长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
将夜间经济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景洪市“十四五”旅游文化产业及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业态布局、统一协调推进,加强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粗放式发展。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要求,完善夜间经济空间布局,明确夜间经济消费街区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1.打造景洪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以景洪半小时旅居经济圈为重点,打造“一江两区三街”、“一水三翼多点”的景洪半小时旅居经济圈重点区域。“一江两区三街”,以澜沧江为轴线,结合铜矿片区、曼斗片区打造“告庄西双景城市”综合体,打造傣江南酒吧街、傣泐金湾餐饮街、滨江公园3个夜市街。“一水三翼多点”,打造以引水入城东2.5公里水系及扩大工程夜市,以景洪中心城区为中心,向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3翼发展,合理规划美食烧烤、特产水果、花鸟鱼虫、电竞游戏、茶叶、非遗文化夜市“多点”分布。通过建设景洪夜间经济示范综合体,突出景洪“山水秀城、夜景魅城、活力新城”,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傣乡不夜之城”。(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允景洪街道办、江北街道办,西双版纳海诚集团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发展乡村全天候旅游。大力发展以乡村“夜观星象”、“夜赏萤火”等为主题的夜间旅游经济,鼓励建设自驾车营地、帐篷露营、森林木屋等新型民宿,开展雨林探秘、萤火幻境、仲夏之夜、篝火晚会等吸引游客的活动。全面推进旅游特色村建设、旅游古村落保护、旅游扶贫村示范工作,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发展区域旅游与乡村旅游。重点支持一批特色小镇创建高品质城乡协同发展夜间经济小镇,丰富夜间经济的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丰富夜间经济业态
1.繁荣“夜游”主题观光活动。依托山、水、林、园、景等,立体打造夜间观光旅游项目,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打造“夜游景洪”系列产品。加快推进澜沧江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完善景洪电站—橄榄坝航电枢纽—橄榄坝傣族水乡之间沿岸道路、步行观光道、自行车道、灯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船舱、船站服务配套,开设船宴特色筵席,开发夜晚“船游澜沧江”、“湄公河水上夜市”,打造优质水上夜游系列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推出夜间游览服务,开展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民俗文化节等夜游节事活动。探索打造夜间巴士观光游,串联陆上夜游品牌,形成夜间旅游动线。(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西双版纳海诚集团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繁荣“夜娱”文化体验活动。延长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音乐厅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丰富剧场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提升泼水节、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艺术节、茶王节等节庆品牌的影响力,注重节庆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提升《傣秀》、《澜沧江湄公河篝火晚会》、《勐巴拉纳西》等一批演艺品牌。加快引进高品质的文化演艺品牌项目落户,打造引流强、标杆性、常态化的夜间旅游演艺项目。策划推出文化创意设计、成果展示等活动。集中打造富有特色的现代时尚的酒吧街,规范发展KTV、洗浴、足疗、电竞、点播影院、VR等一批经营服务场所,大力引进知名连锁经营机构,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利用好群众夜间的空余时间,支持发展体育赛事表演、体育培训服务、体育产品消费、体育中介服务,举办夜间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荧光夜跑、轮滑、平衡车、广场舞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繁荣“夜食”特色餐饮活动。以增强游客美食体验和市民休闲用餐为重点,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讲好美食故事,打造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餐饮消费业态。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鼓励发展酒吧、茶馆、咖啡厅等高品位休闲会馆,打造茶叶一条街、酒吧一条街等特色消费场景,提升夜餐休闲品味和食品安全质量。支持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茶叶节、啤酒节、柚子节、餐饮嘉年华活动,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繁荣“夜购”时尚消费活动。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利用5G技术,打造“互联网+”新零售模式下的无人零售新驿站,并放置于生活小区或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市民庆祝活动、公园之夜、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促进夜间消费,带动夜间旅游发展。开展珠宝玉石、红木家具、花卉水果、茶叶等展示观赏活动,打造风格各异的夜间风情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5.繁荣“夜宿”品质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国际品牌酒店、高星级酒店、精品酒店和旅游民宿建设。支持在重点旅游目的地投资以康养、度假、商务、旅居为主体的高端品牌酒店、高星级酒店和精品酒店。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支持利用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通过合作、租赁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支持各地合理规划布局,集中推出民宿发展资源,吸引一批民宿设计师、文化创意师和旅游经营者参与民宿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国际品牌酒店达到5家以上,精品酒店达到20家以上,三星民宿达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监督管理模式
1.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3.适当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应急局)
4.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二)优化交通基础和组织秩序
1.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澜沧江两岸路桥交通建设,超前谋划景洪城区周边以及景洪—勐海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便捷特色跨江大桥,加快推进环城路、过境路交通建设,推进景洪—勐海一体化发展,推动县域间旅游与夜间经济联动发展。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加快停车场建设,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单位停车场夜间有偿开放、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投)
2.强化交通秩序。推动公交旅游服务专线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加强出租车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黑出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美化亮化夜间环境
1.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突出地域与民族特色,突出重点区域,推进城市美化亮化。坚持重点为主,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过度亮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海城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规范灯光管理。将夜生活集聚区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提高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景洪市国投公司)
(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1.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厕所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推动夜游接待场所的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全面开展“取缔旱厕,A级达标”工作,在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场所建设“生态厕所”。夜游景区要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评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为游客营造良好如厕环境。鼓励夜游景区、夜市等沿街店铺对外开放厕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景洪供电局,农垦电力、市给排水公司)
2.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景区、酒店、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场所的WIFI覆盖率,争取全国5G试点,全面应用“一部手机游云南”。重点完善提升火车站、公交站和入城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公安局)
3.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储备旅游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加强旅游热点地区的定点应急救助点建设,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助等服务,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对大学生、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新市民等群体的小吃制作、民间手工艺技能培训,从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自主创业,从事夜市经营活动。规范管理夜游产业经营行为,诚实经营、守信经营,共同维护西双版纳夜游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构建多种旅游网络营销渠道,实现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旅游营销,吸引更多游客在夜间休闲娱乐,体验泉水文化,感受生活乐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元谋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夜市经济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开放、科学设置、有序管理、提升服务、扩大就业、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巩固提升创卫成果为抓手,依据《xx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加强划行归市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新风引导的前提下,因时因地制宜,规范地摊、夜市经营活动,实现地摊、夜市经济聚集人气、规范有序、文明整洁、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二、设置原则
(一)坚持“全面开放,科学设置原则”。结合元谋县城区发展实际,对城区流动摊贩的管理从源头上“疏导”,划片分区、划行归市,在老城区、新城区、能禹片区划定出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城市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临时市场,解决一些商家难以进场经营的问题。
(二)坚持“有序管理、提升服务”原则。坚持放管结合、规范有序和主干道严控、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对餐车类、水果类、小百货等地摊、夜市经营活动,实行统一划行归市、统一划定经营摊位区域、统一制定经营时间,实行编号规范管理。
(三)坚持“扩大就业,便民利民”原则。坚持民生优先,严格环境卫生整治,在不影响城市运行、市民生活和便民不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商家的生活生存需要和市民需求,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保障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发展,真正体现便民利民。
三、设置内容
(一)合理设置摊点区域及经营时间
立足元谋县城当下市场人气不足,商户难以进场经营的现状,科学评估设置点位的便民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明确可以从事临时性占道经营的街道、路段、时段以及对每个经营性小区商贩最大容量,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清洁的前提下,在原有市场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合理设置。在元谋城区共设置14个临时市场。
1.设置1个临时早市。
主要经营瓜果蔬菜,用于解决大沟片区及金汇双城小区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为居民早间外出买菜提供便利。
经营地点:金汇双城小区内街区。
经营时间:8:00—11:00。
管理要求:经营者自备带盖垃圾桶,垃圾随产随清,统一摆放,有序经营,人走场清。
2.设置7个特色商业夜市街区。
主要经营瓜果、衣服、小百货、小吃、烧烤美食等。
经营地点:金马坊商业区、建科商业区、凤凰郡商业区、龙湖金街商业区、凤凰主题商业区、金汇双城商业区等商业综合体内街、元谋县南部汽车客运站内街。
经营时间:8:00—22:00。
管理要求:经营者自备带盖垃圾桶,垃圾随产随清,日产日运,统一摆放,有序经营,人走场清;严禁大声叫卖,严禁使用高音设备,严禁烧烤浓烟肆意飘散,严禁沿树悬挂,损害树木;使用小型展架,经营小吃美食类经营者必须在地面铺设油布,防止油渍污染地面。
3.新设3个夜间临时果蔬交易市场。
主要针对农户自产自销有规模的果蔬,如青枣、杨桃、橙子、凤梨释迦等特色农副产品上市。
经营地点:在东门村廉租房小区外道路、元马镇中心幼儿园旁道路、元马镇胜利街尚锦苑小区外道路设置夜间果蔬交易专场。
经营时间:18:30—22:00。
管理要求:经营户需服从管理,不得擅自施画、占用摊位,不设置固定摊位,经营物品需在运输车辆上售卖,经营车辆需按顺序规范停放经营,经营结束后将经营场地清扫干净,保持经营地点环境干净整洁。
4.设置3个露天市场。
经营地点:(1)新天地内街1个。在原有游乐设施的基础上,增设摊位,主要经营儿童玩具、小百货、小食品、饮品。(2)永兴蔬菜水果批发市场1个。主要经营批发蔬菜水果、小吃美食、日用百货等。(3)龙马天街四方广场1个。设置露天摊位,主要经营小吃、美食、日用百货等。
经营时间:18:00—22:00。
(二)允许出店促销经营
对金马坊商业区、龙湖金街商业区、凤凰主题商业区等7个特色商业夜市区,在划定区域内允许商铺出店促销经营餐饮食品,城区其他主要街道商铺一律不允许店外经营。
经营时间:8:00—22:00。
管理要求:经营饮食商户需自备专用垃圾桶,垃圾随产随清,日产日运,烧烤炉进店,使用无烟设备、无烟煤、天然气、酒精等新能源进行烧烤,餐桌出店摆放,地面铺设油布。
(三)允许商场自行设置
各商业广场(如金马坊、龙湖金街、凤凰主题、凤凰郡等商住一体区)根据商圈结构自行调整,有内街的原则在内街设置摊点,由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管理,需上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确保安全、不扰民、不侵占他人利益,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确保人行道、盲道畅通。
四、规范经营
(一)各经营户须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在规定时间段内分类经营。经营者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各类货物有序摆放,人走场地清,严禁破坏垃圾箱、灯杆等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踩踏草坪、绿化带等,严格服从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管理,切实做到“七不、两有”,即不超线经营、不噪音扰民、不产生烧烤油烟、不使用影响市容的器具、不乱搭乱挂、不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不损坏市政园林设施、有健康证(餐饮、食品经营)、有地胶(油污摊点)。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二)开展经营活动期间,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经营用具消毒工作,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就医治疗,严禁带病上岗,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经营户要诚信经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危险品,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
夜市火爆,但是也要有合理的管理方式,下面小编整理了夜市经济规范管理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繁荣发展景洪市夜间经济,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经讨论研究,拟定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张牌”总体部署,面向东南亚,服务全国全省全州,高品质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加快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牌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机制;坚持行业监管,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景洪市独特气候资源和良好夜间消费环境,以吸引境内外游客、延长游客停留时间,释放游客、市民夜间消费潜力为重点,突出地域、民族特色,围绕食、购、娱、游、宿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建设、提升一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重点发展特色夜市、夜间演艺、特色餐饮酒吧街、水上夜游、景区夜游等项目产品,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努力把景洪市建设成为全省夜间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建成高品质夜市街区3条、特色餐饮酒吧街4条以上,特色小镇3个,夜间演艺4个以上,水上夜游3个以上,景区夜游3个以上、地摊经济文化广场4个以上。全市夜间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以上,年增长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
将夜间经济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景洪市“十四五”旅游文化产业及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业态布局、统一协调推进,加强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粗放式发展。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要求,完善夜间经济空间布局,明确夜间经济消费街区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1.打造景洪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以景洪半小时旅居经济圈为重点,打造“一江两区三街”、“一水三翼多点”的景洪半小时旅居经济圈重点区域。“一江两区三街”,以澜沧江为轴线,结合铜矿片区、曼斗片区打造“告庄西双景城市”综合体,打造傣江南酒吧街、傣泐金湾餐饮街、滨江公园3个夜市街。“一水三翼多点”,打造以引水入城东2.5公里水系及扩大工程夜市,以景洪中心城区为中心,向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3翼发展,合理规划美食烧烤、特产水果、花鸟鱼虫、电竞游戏、茶叶、非遗文化夜市“多点”分布。通过建设景洪夜间经济示范综合体,突出景洪“山水秀城、夜景魅城、活力新城”,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傣乡不夜之城”。(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允景洪街道办、江北街道办,西双版纳海诚集团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发展乡村全天候旅游。大力发展以乡村“夜观星象”、“夜赏萤火”等为主题的夜间旅游经济,鼓励建设自驾车营地、帐篷露营、森林木屋等新型民宿,开展雨林探秘、萤火幻境、仲夏之夜、篝火晚会等吸引游客的活动。全面推进旅游特色村建设、旅游古村落保护、旅游扶贫村示范工作,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发展区域旅游与乡村旅游。重点支持一批特色小镇创建高品质城乡协同发展夜间经济小镇,丰富夜间经济的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丰富夜间经济业态
1.繁荣“夜游”主题观光活动。依托山、水、林、园、景等,立体打造夜间观光旅游项目,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打造“夜游景洪”系列产品。加快推进澜沧江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完善景洪电站—橄榄坝航电枢纽—橄榄坝傣族水乡之间沿岸道路、步行观光道、自行车道、灯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船舱、船站服务配套,开设船宴特色筵席,开发夜晚“船游澜沧江”、“湄公河水上夜市”,打造优质水上夜游系列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推出夜间游览服务,开展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民俗文化节等夜游节事活动。探索打造夜间巴士观光游,串联陆上夜游品牌,形成夜间旅游动线。(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西双版纳海诚集团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繁荣“夜娱”文化体验活动。延长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音乐厅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丰富剧场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提升泼水节、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艺术节、茶王节等节庆品牌的影响力,注重节庆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提升《傣秀》、《澜沧江湄公河篝火晚会》、《勐巴拉纳西》等一批演艺品牌。加快引进高品质的文化演艺品牌项目落户,打造引流强、标杆性、常态化的夜间旅游演艺项目。策划推出文化创意设计、成果展示等活动。集中打造富有特色的现代时尚的酒吧街,规范发展KTV、洗浴、足疗、电竞、点播影院、VR等一批经营服务场所,大力引进知名连锁经营机构,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利用好群众夜间的空余时间,支持发展体育赛事表演、体育培训服务、体育产品消费、体育中介服务,举办夜间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荧光夜跑、轮滑、平衡车、广场舞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繁荣“夜食”特色餐饮活动。以增强游客美食体验和市民休闲用餐为重点,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讲好美食故事,打造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餐饮消费业态。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鼓励发展酒吧、茶馆、咖啡厅等高品位休闲会馆,打造茶叶一条街、酒吧一条街等特色消费场景,提升夜餐休闲品味和食品安全质量。支持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茶叶节、啤酒节、柚子节、餐饮嘉年华活动,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繁荣“夜购”时尚消费活动。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利用5G技术,打造“互联网+”新零售模式下的无人零售新驿站,并放置于生活小区或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市民庆祝活动、公园之夜、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促进夜间消费,带动夜间旅游发展。开展珠宝玉石、红木家具、花卉水果、茶叶等展示观赏活动,打造风格各异的夜间风情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5.繁荣“夜宿”品质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国际品牌酒店、高星级酒店、精品酒店和旅游民宿建设。支持在重点旅游目的地投资以康养、度假、商务、旅居为主体的高端品牌酒店、高星级酒店和精品酒店。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支持利用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通过合作、租赁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支持各地合理规划布局,集中推出民宿发展资源,吸引一批民宿设计师、文化创意师和旅游经营者参与民宿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国际品牌酒店达到5家以上,精品酒店达到20家以上,三星民宿达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监督管理模式
1.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3.适当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应急局)
4.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二)优化交通基础和组织秩序
1.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澜沧江两岸路桥交通建设,超前谋划景洪城区周边以及景洪—勐海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便捷特色跨江大桥,加快推进环城路、过境路交通建设,推进景洪—勐海一体化发展,推动县域间旅游与夜间经济联动发展。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加快停车场建设,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单位停车场夜间有偿开放、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投)
2.强化交通秩序。推动公交旅游服务专线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加强出租车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黑出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美化亮化夜间环境
1.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突出地域与民族特色,突出重点区域,推进城市美化亮化。坚持重点为主,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过度亮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海城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规范灯光管理。将夜生活集聚区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提高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景洪市国投公司)
(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1.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厕所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推动夜游接待场所的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全面开展“取缔旱厕,A级达标”工作,在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场所建设“生态厕所”。夜游景区要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评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为游客营造良好如厕环境。鼓励夜游景区、夜市等沿街店铺对外开放厕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景洪供电局,农垦电力、市给排水公司)
2.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景区、酒店、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场所的WIFI覆盖率,争取全国5G试点,全面应用“一部手机游云南”。重点完善提升火车站、公交站和入城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公安局)
3.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储备旅游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加强旅游热点地区的定点应急救助点建设,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助等服务,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对大学生、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新市民等群体的小吃制作、民间手工艺技能培训,从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自主创业,从事夜市经营活动。规范管理夜游产业经营行为,诚实经营、守信经营,共同维护西双版纳夜游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