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言稿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言稿精选1
同志们:
最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县委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重要会议,专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旗帜是十分鲜明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处置是特别果断的。希望我场各区、各部门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掀起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在此,对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宜居、平安、幸福”海兴农场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场各党支部、各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中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快发展海兴农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要实现海兴农场经济的迅速崛起,打造平安幸福农场,就必须限度地消除一切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因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建设平安幸福农场,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崛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场发展保持了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形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区域认识不到位,对打黑形势缺乏准确判断,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工作不够深入,摸排不够细致,没有掌控可能隐藏着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少数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打、不想打、不会打的问题。三是执法思想不够统一、协调不够有力,对群众举报的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案件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打击效果。四是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全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给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抓住了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矛盾,而且也找准了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切入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充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顺应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时代要求。
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严峻考验。维护稳定和“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总结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薄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各种不安定因素的预防、排查和控制力度,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民动员,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这次“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场“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际开展的,能不能打好这一仗、打赢这一仗,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提高执行力、践行宗旨教育的检验。各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我场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率这一目标,抓住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深入摸排、部门联动治理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政治稳定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明显改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打击实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这次专项斗争,我场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各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我场实际,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好集中打击行动。各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采取行动,将活动落实到实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司法、纪检、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完善扫黑除恶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逐步使扫黑除恶经常化、规范化。要抓紧建立场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配合支持、各有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强化活动声势。在重大节日、集场圩日以及敏感时期,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媒体,以标语、明白纸、广播、网络、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综治及和谐平安建设宣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将上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每家每户。各区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广播有声音,道口有标语,使扫黑除恶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依靠群众,全面摸排,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区、单位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以各区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要强化源头治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避免滋生和激化社会矛盾,预防和杜绝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材夜思、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海兴农场和谐平安联创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在行业,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政治任务。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以决战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切实做好全场的安全稳定工作,为打造“和谐、宜居、平安、幸福”农场,实现我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言稿精选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武汉会议”和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精神,落实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持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刚才,吴军书记对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职能,对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完成对全国第一批十个省市的督导,明年上半年,将完成对剩余省市的督导。苏州扫黑除恶督导组将于本月对我市进行督导,对照督导要求和标准,我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思想认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及查处“保护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要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的新要求,紧盯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八个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实现关键阶段“十个新突破”,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昨天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决定调整完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并加强实体化工作专班力量。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应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举措、有成效,以打准打深打透的实际成效,全面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不断提升全市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深入线索摸排,突出深度打击,以更实举措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权
一要深入线索摸排。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目标,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大摸排,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摸清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真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强行业领域乱象(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非法劳务中介等)的线索摸排;属地板块要重点加强突出治安问题(如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违法犯罪)和涉及民生问题(如占地拆迁、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的线索摸排。要不断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分类处理、线索核查、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机制,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整改建议书》等督促整改;对镇(街道)、成员单位以及村(社区)及部门下属行业提交的线索排摸情况,要建立审核确认机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在规定时间内核准核实及时反馈,给群众一个交代。
二要坚持依法严惩。政法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公安部门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规范细化证据标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检察院要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组,充分发挥“捕诉合一”模式的优越性,提高办案效率;法院要聚焦审判重心,成立专门合议庭,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纪委(监委)要加强与法检公政法部门的配合,凡是已明确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对上级挂牌重大案件要增加侦审专门力量配备;司法局要加强对律师的执业指导,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三要突出深度打击。市委政法委(扫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会战,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盘点,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努力在年底前审结挂牌案件,再查处一批重点领域大案要案,打击一批黑恶人员,肃清一批隐匿在重点行业的违法犯罪。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坚决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归案,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罚金等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三、把握关键环节,坚持齐抓共管,以更大力度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
一要办案“毁伞”动真碰硬。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尽早实现“保护伞”破零。纪委(监委)要以“2.1”涉黑案件为突破口,同时紧盯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按照中央督导组“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三同步”(同步宣传、同步排摸、同步打击)要求开展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部、民政局要会同市扫黑办,提前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五选七不选”标准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机制、无黑恶势力问题“零报告”承诺机制等创新举措。
二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市级将建立市领导分片督导制度,以板块为主、条线为辅成立若干个督导组,加强对全市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市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问题说明情况等制度。纪委(监委)要依据即将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问责处理意见》,对开展专项斗争不力、问题未发现、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问责。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专项斗争氛围,确保领导干部知晓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超过90%。要坚持成员单位和属地板块并重,通过大型展板、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村、社区干部和三级网格员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怯邪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治理,以更强能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效能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着力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市扫黑办要对工作专班职责任务进行再梳理、再明确,扩充工作专班力量,组建专门办案队伍,真正实现实体化、精细化运作。要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专班”制度,建立黑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要分层次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办案干警参加法院庭审,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攻坚能力。
二要加强调研考核。要密切关注涉黑涉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行业领域态势,及时了解掌握各地专项斗争进展动态,解决一些难点问题,提高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安定杯、部门绩效考核和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评先评优,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三要加强查漏补短。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做好迎接中央、省、苏州市督导准备工作,深刻领会上级相关部署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存在不足和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对有硬性标准的“规定动作”,务必做到精准到位、无一缺漏;同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梳理,形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的工作台账备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言稿精选3
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推进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立足本职、主动靠前、一线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纪委监委如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此次“扫黑除恶”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并将其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强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掀盖”,而且要“揭底”;不仅要“断血”,还要打掉“保护伞”,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治国兴业实政,更是事关人心向背,必须完全服从、完全认同和完全执行,做好办大案、打硬仗,敢于亮剑啃骨头的准备,下定“一扫而尽”的决心,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认真履职,铁腕惩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组织任重道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把党要管党、铁纪执法引入扫黑除恶斗争第一线,认真履行职责,用真作为、敢作为和硬作为斩断黑恶势力身上各种若隐若现的“脐带”,打掉头上形形色色的“保护伞”,揪出黑恶势力背后隐藏在党内和干部队伍当中的“害群之马”。一是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按照《峡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指出的20类打击重点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域、行业,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加大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控破坏基层选举、非法阻扰征地拆迁和园区扩容、破坏环境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乱占乱建的问题。尤其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二是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袒护、包庇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问题。三是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阻止他人投标、竞价以及强行买标、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策划、参与、包庇上述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将从快、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四是提高把握政策能力,更加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五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和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