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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为了经营需要,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利率
借款金额和利率以借款借据为准。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月利率的4倍,转换为日利率等于月利率除以30。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填写借款期限)。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三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是每月偿还利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需提前通知贷款人。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应将在公证处的委托书原件交还给借款人。
第四条抵押担保
1、在本合同生效前,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原件交给贷款人。抵押期间,该权属文件原件由贷款人代为保管。
2、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评估费等。
3、在抵押担保期限内,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如对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优先权提出异议或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负责。
第五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携带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权利证书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1、本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有效、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2、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已经部分或全部出租,保证将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书面告知抵押权人有关出租情况。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以及出租、转让、赠予给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为如有可能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停止该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等价值的担保。
3、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人应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或按双方约定向第三人支付。
4、抵押期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如抵押物遭受或可能遭受第三方侵害,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协助抵押权人保护抵押物不受侵害。
5、抵押期间,贷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后,贷款人应立即解除抵押登记并归还抵押人的权属证明。
第八条违约及处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数归还借款。
2、借款人的财产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或丧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二、发生违约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利息和产生的费用。
2、优先从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受偿,实现抵押权。
3、通过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和处理抵押物的过程中所引起的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若处理抵押物后仍不足以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如果借款人或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其他抵押权等情况隐瞒不报,需要赔偿不足部分的金额。
第九条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费、保险费、公证(鉴证)费、登记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如到期不能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应承担贷款人实现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国土局核收的房屋转让税等。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抵押权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抵押人的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借款人和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需对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项下的借据、借款出账凭证以及经双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的个人信息如下: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的个人信息如下: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了这份合同。
一、借款币种和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多少天,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
三、借款利率
按照%的月利率执行,直至借款到期。
四、借款用途
乙方承诺将所借资金用于国家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
2.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资金。
2.按时归还本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停止提供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采取其他资金保全措施。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利率为万分之二的逾期利息。
3.对于未支付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4.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采取诉讼方式来实现债权,乙方需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协商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或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变更后的当事人应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款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交付给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双方借贷协议
甲方:
乙方:
夫:
妻:
儿子:
儿媳:
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具体金额)并愿意将自己在洪洞县信合花苑1号楼1单元201、202两套住宅以及该楼下由东往西的四间门店抵押给甲方。
2.乙方保证抵押的住宅和门店没有与他人设定任何抵押或买卖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如果发生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同时,乙方保证甲方享有优先受偿权。
3.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为(具体日期)。如果到期时乙方无法按时归还本息款项,愿意无条件将抵押的两套住宅和四间门店归还给甲方。
4.借款期限为一个月。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夫:
妻:
儿子:
儿媳:
日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某种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用途
种类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一定的方式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某些动产、权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一定的时间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防范措施,以保证贷款不受损失。
6.借款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的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防范措施,以保证贷款不受损失。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一定的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于个人短期借款合同书模板,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为了经营需要,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利率
借款金额和利率以借款借据为准。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月利率的4倍,转换为日利率等于月利率除以30。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填写借款期限)。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三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是每月偿还利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需提前通知贷款人。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应将在公证处的委托书原件交还给借款人。
第四条抵押担保
1、在本合同生效前,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原件交给贷款人。抵押期间,该权属文件原件由贷款人代为保管。
2、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评估费等。
3、在抵押担保期限内,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如对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优先权提出异议或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负责。
第五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携带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权利证书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1、本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有效、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2、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已经部分或全部出租,保证将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书面告知抵押权人有关出租情况。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以及出租、转让、赠予给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为如有可能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停止该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等价值的担保。
3、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人应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或按双方约定向第三人支付。
4、抵押期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如抵押物遭受或可能遭受第三方侵害,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协助抵押权人保护抵押物不受侵害。
5、抵押期间,贷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后,贷款人应立即解除抵押登记并归还抵押人的权属证明。
第八条违约及处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数归还借款。
2、借款人的财产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或丧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二、发生违约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利息和产生的费用。
2、优先从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受偿,实现抵押权。
3、通过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和处理抵押物的过程中所引起的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若处理抵押物后仍不足以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如果借款人或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其他抵押权等情况隐瞒不报,需要赔偿不足部分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