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加强机体对病毒的抵抗,有助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全员免费接种。
3、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协调。
二、接种对象安排
第一步,主要接种对象为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从业人员、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级工作者;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时间控制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宁国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统计测算,接种人数预计为XX人,达到常住人口XX%。
第二步,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待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实验获得足够的老年人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后,通过专家评估,再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工作,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接种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第三步,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根据上级要求,人群实际接种率达到XX%以上,才能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从2022年1月开始,按照我街道常住人口的XX%的标准,完成其余人员的接种。
在上述分步实施疫苗接种的过程中,在医疗服务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安排有接种意愿的一般人群进行接种,并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制定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三、接种点安排
固定接种点设在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接种点。
四、接种实施安排
(一)摸底登记,预约接种。
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立即对本辖区、本单位需要接种和有接种意愿的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并提前与接种点进行预约对接,根据接种点确定的接种时间,组织受种人员有序接种。
(二)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
接种点要设置1—2名医生负责接种对象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如实记录查询情况。
(三)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
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四)实施接种
参与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接种,接种场所符合规范要求。
(五)接种后现场留观
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点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留观
五、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成立XX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疫苗储运、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等工作,切实履行落实接种管理主体责任。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事宜。
(二)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宣传疫苗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辖区常住居民提高接种意愿;积极宣传接种禁忌等注意事项,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形成合理预期;继续提倡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三)积极做好协助配合。
根据需要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协助疫苗接种单位做好组织发动、秩序维护、人员引导、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2
为扎实稳妥做好城东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实施的一项惠民举措。高效有序、保质保量地做好全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抵抗新冠病毒的能力,巩固现有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预防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主责、条线推动”原则。各村(社区)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实施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由各村居牵头组织推进,机关各部门配合,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二)坚持“应接尽接、能快则快”原则。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扩大到适龄人群,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在准确把好接种禁忌证关的前提下,做到“应接尽接、能快则快”。
(三)坚持“预约接种、高效有序”原则。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接种进度,及时与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卫计)对接,科学编排接种计划表,按照“分批预约、错时接种”的模式,组织群众开展预防接种,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本次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协调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等工作,督促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接种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陵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舆论宣传组、医疗接种组、秩序维护组和督查督办组(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设置见附件)。
四、接种点设置
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森园路266号
联系电话:0523-86691358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依托凤城之东、微信群等平台,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严密组织实施。以村(社区)为单位借助“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持续开展逐户逐人宣传及思想发动,力争一周内,摸清辖区内适龄可接种人员的基本情况。卫计科与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对接,组织辖区适龄人群进行登记、预约、接种,严格把好受种人群关。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接种工作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积极履行职责。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3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安全规范有序做好龙游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下简称新冠疫苗)全民紧急接种工作,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衢州市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实施方案》、《龙游县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对照县里下达的接种指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知情同意和免费接种,做到应种尽种。现阶段新冠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和人群接种率。
(二)坚持落实属地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在xx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以村(社区)为单元,周密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接种工作目标要求,协助街道做好辖区内本行业人群的接种工作,及时上报接种进度和接种率。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要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二、接种目标
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目标人群为:现阶段为常住在龙游县内的18岁以上,知情、自愿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的人员。我街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目标人数为4.61万人,按照目前的工作要求及安排,2021年4月底前,完成2.075万人的接种任务(完成第一针剂接种,接种率45%),2021年6月底前,完成2.075万人的目标接种任务(完成二针剂接种,接种率45%)。
18岁以下人群、在龙游县内的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及外籍人士等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后续部署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疫苗接种对象
1.资格认定
常住在龙游县内的18周岁以上人员(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口径:除各村社在册户籍人口外,非本地户籍,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均可纳入接种对象目标)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在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2.接种对象适应症认定
(1)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事宜接种:
①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②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③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有生育计划的建议接种后3个月备孕。
(2)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慎用。
①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
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
(二)接种地点安排
接种点1:xx卫生院(龙游县开源路22号)
接种点2:原华安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鸡鸣加油站旁,学士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