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良性发展,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以典型作引导,使大家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家庭,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优化社会细胞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创建、评选、表彰,广泛吸纳职工参与,激励更多家庭投身精神文明建设,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立足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家庭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家庭成员理解、献计、出力。
(二)坚持促进社会稳定的原则。
家庭是社会细胞,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要把维护家庭稳定作为推动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使每个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维护社会主义稳定意识,正确处理好社会、家庭、个人之间的关系,增强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
(三)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
作为群众性活动,必须坚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吸引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使群众真正成为创建“文明家庭”的主体。
(四)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要适应形势要求,发动群众讨论修改创建标准,提高群众参与创建的自觉性。
要定期进行表彰评比,推荐职工中的“文明
家庭”,树立先进典型。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对广大家庭成员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二)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广大家庭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要组织广大家庭成员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文化知识。
要深入开展“家庭读书”活动,举办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培养家庭成员的读书兴趣,形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身体素质。
要广泛深入开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促进健康的家庭文化活动。
(四)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要引导每个家庭成员树立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崇尚文明,反对愚昧;崇尚进步,反对落后的意识。
要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能力,当好廉内助,培养好下一代。
要努力学习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的科学教育水平。
要坚持进行“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教育。
要规范道德行为,抵制陈规陋习,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要增强家庭成员的生态意识、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生活质量。
四、“文明家庭”条件
(一)爱国守法、思想品德好。
全家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
(二)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全家人刻苦学习,素质高、修养好;努力工作、爱岗敬业、成绩显著。
(三)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全家人民主和睦、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
(四)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全家人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陈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参与赌博,实行计划生育。
(五)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全家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家庭生活文明、健康、科学。
四、创建措施与评选办法
(一)积极协调配合。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基础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新格局,以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规划管理。
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创建活动的意见、规划和规章制度。
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要将“文明家庭”评比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出符合情况的具体内容,既要突出针对性,又不忽视常规性的要求;既要具有可操作性,又不过于繁琐。
(三)注重典型宣传。
宣传在新形势下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文明家庭”评比条件,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
要认真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典型,从而进一步扩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评选办法。
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自荐、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定期评比表彰。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主线,以家庭、社区为阵地,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文明家风,促使全局大家庭成员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家庭的整体文明程度,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以家庭的进步,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领导,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古培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自珍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练军同志担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创建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扶贫济困,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尊重知识,爱岗敬业,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单位、社区文体活动。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尊老爱幼,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人际关系;无岐视妇女、虐待老人、溺爱子女的行为。
4.移风易俗,文明家风好。
家庭成员文明礼貌,精神生活健康充实;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计划外生育;尚科学,反对迷信,远离黄赌毒。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讲究卫生,美化生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遵守社会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四、措施要求
1.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形式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宣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意义,宣传先进家庭典型,宣传家庭美德。
2.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3.把“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大力营造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促进文明单位、文明楼栋的建设。
4.积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文明家庭”的评选标准,采取干部职工家庭自荐的方式,积极申报参评。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3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市公安局在十堰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民警家庭均为创建对象。
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巩固在80%以上。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
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
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
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
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忠诚恩爱。
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
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
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
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爱好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庭传统。
6.绿色节俭。
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杜绝浪费。
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
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7.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文明家庭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
三、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
张湾、茅箭、东岳分局,市交管局(含高警支队)民警向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评选。
机场分局、局直单位民警参加茅箭区文明家庭评选。
(二)实行家庭申报。
以民警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分属不同辖区的,选择一处申报。
(三)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已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如果发生家庭成员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和通报的,由授牌单位及时摘牌,并公示上报。
对于未评上文明家庭的,实行包保责任制,促其尽快达标。
四、评选活动的步骤
市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7月份)
市局制定方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民警学习创建标准、负面清单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创建热潮。
(二)推荐审核(每年8月份)
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申报,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一)。
对申报的民警由各支部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基本条件的填报《文明家庭汇总表》(附件二),要确保民警参创率达到100%,评选率达到70%。
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文明家庭汇总表》和《文明家庭申报表》报市局妇委会。
市局复核后分别报茅箭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抽查核查(每年10月份)
对于申报为文明家庭的,区创文办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并按照创建条件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授牌命名(每年12月份)
区文明办对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对象进行授牌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创建责任。
文明家庭创建与文明单位挂钩,凡单位职工文明家庭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单位;已被授予文明单位的由授牌机关给予停牌或摘牌处理。
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含离退休干部)均为创建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创建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创文的重要内容,按程序、步骤、节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工作。
对本单位不是文明家庭的人员,要建立基础台账,查找主要原因,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对口帮建,推进家庭和睦、队伍稳定、社会和谐。
(三)严格督办考评。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要严格工作步骤、严肃工作纪律。
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局要采取上门送奖、宣传推介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引领带头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逐步实现文明家庭全覆盖。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4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四大主体活动之一,结合我区实际,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家庭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文明和谐家庭”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广大家庭的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相互文明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二、目标任务
以“传承中华美德,提升女性素质,创建文明和谐家庭,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为宗旨,正式全面启动“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掀起创建高潮,年内培树更多“文明家庭”示范户,并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工作内容,把“文明家庭”建设开展得扎实有效。
三、“文明和谐家庭”标准
总体要求:以家庭成员全面发展为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实现家庭成员文明和谐,与邻里之间文明和谐,家庭与社会文明和谐,家庭与环境文明和谐。
具体创建条件:
1、家庭成员平等意识强。
夫妻和睦,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民主平等、互相尊敬。
2、家庭成员文明意识强。
学法、懂法、守法,崇尚科学,倡导文明。
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家庭成员廉洁自律、注重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