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社区扫黑除恶整治工作方案优秀5篇,欢迎阅读和借鉴。
2022年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方案1
为了深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出实效、出战果,街道党工委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对当前和今后的扫黑除恶的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扫黑除恶重点任务
(一)要认真兑现街道扫黑除恶责任状等相关规定
根据《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巡查工作方案》、《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对落实区、街道扫黑除恶相关规定的情况,将逐项严格检查,对职责履行较好的村、社区、部门将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没有履行好职责或因工作不力,对区、街道“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造成影响的,建议纪委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并对该单位年度工作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要全面落实扫黑除恶硬性规定
1、不准出现不主动摸排打击黑恶势力,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或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群众举报案件线索久拖不办,被上级或外地公安机关查实打掉的黑恶案件。
2、不准出现对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工作进展缓慢、经济基础未摧毁、“保护伞”未深挖的黑恶案件。
3、不准出现对“扫黑办”督办、转办的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不深入,上报结果查否,又被上级公安机关查实的,或久拖不查,无正常理由或超过核查时限的案件。
4、党政人员不准涉黑涉恶,不准充当保护伞。
5、不准出现村、社区和站办所不贯彻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或未按要求逐级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或虽成立,但人员不到位、作用没发挥的情况。
6、不准出现领导不重视、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做大成势,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不准出现对造成严重后果者不进行责任倒查的情况。
(三)要全面完成街道扫黑除恶硬性任务指标
1、各村、社区配合相关单位对收集到的黑恶案件线索核实率要达到100%。
2、纪委和综治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发现的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处率要达到100%。
3、按照区安排街道将不低于10%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二、有效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效能
各村、社区要配合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在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持续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多角度的正面宣传,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率;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切实打消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打处工作
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对本行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部位和管理环节,定期排查,内部排查首先要做好内部涉黑涉恶自查,其次要做好在行业管辖范围内,办理业务接触的人员,服务对象有无黑恶的自查。要完善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各村、社区、办所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以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有效的配合政法部门查处黑恶案件,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持续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站办所对扫黑除恶的宣传,要做到持续性、全面性,长期保持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攻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具体要做到如下几点:
1、要有阶段性宣传计划。每个季度都要制定本季度的扫黑除恶宣传计划,有方案、有组织、有重点、有措施、有活动记录,宣传材料,有影像及图片资料档案。
2、各村、社区要保证每年扫黑除恶传单入户率达到100%,保证扫黑除恶公告。奖励标准在社会面长年保持张贴,要保证在每个大集保持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每个社区和村都要有至少五处墙面永久性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3、各站办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结合本部门行业业特点开展扫黑除恶的集中宣传,保持长年永久性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整理宣传档案。
4、街道将根据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制作挂历、纸扇等宣传物品,指导各地、各部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既保持一定热度,又能长流水不断线。
五、强化村、社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对属地内的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层层调动起辖区群众扫黑除恶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使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取得实效。重点要强化以下二个方面工作:
1、要动员全党、全社会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保证社区和村党组织的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保证村委会成员、社区委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做到人人有职责、有分工、有任务、有措施、有目标、有考核、有记录、有档案,有奖惩。通过对村委会成员、社区委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系列硬性约束,与群众实现零距离对接,保证入户宣传、协助公安机关排查摸底和办理案件。黑恶线索信息的反馈等具体任务在基层切实落实下去,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出来。
2、要对属地内黑恶势力进行自我评估和全面深挖。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绝不隐瞒遮盖,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直接面对属地内黑恶问题,真正做到“有黑找黑、无黑找恶、无恶找乱、无乱则查找基层组织建设的软肋”。要把属地内存在的黑恶问题及“保护伞”情况真正反映出来,查找出来,自查自纠,查实扫净:
(1)要全面清查社会面人员黑恶势力。针对近五至六年以特点,逐案排查梳理,找出隐藏在个案中的黑恶分子,要对这些年来的两劳释解人员、吸毒人员、社会劣迹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的人员、邪教人员、非法传教人员等所有政治嫌疑、刑事嫌疑、治安危险分子等重点人员逐人分析研判,对其中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时予以打击。
(2)全面清查公职人员、村委会、居委会“两委”干部涉黑涉恶违法案件:
一是对五年内涉贪涉腐的人员全面重新复核,深挖余罪和“保护伞”,深查其财产没收处置情况,深挖其贪腐的团伙未处人员。
二是深挖五年来因失职读职给国家和集体、人民造成损失被查处人员的余罪,要彻查其涉案人员、服务对象,从中发现黑悉线索。
三是从五年内群众集体上访线索中倒查黑思线索,特别是群用国有集体个人山林、土地,城镇公益岗位及低保户安置和发放的暗箱操作.对侵害居民和村民合法权益事件处理的不作为等各个层面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做到逐个上访案件细查、深挖、核实,注重对群众冷漠失职的公职人员、社区村干部及涉事人员的深挖细查,与公安派出所、镇街纪委共同分析研判,切实从中找案源、挖线索,对切实涉黑涉恶、保黑护恶、助黑助恶的公职人员、社区村干部及涉事人员严肃处置,对涉案部门督促整改,真正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工作目标。
六、要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挖“保护伞”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强化各级纪检部门的协调联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双向移送与反馈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涉黑涉恶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查办,形成震慑。为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出现“保护伞”,我们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的人挡在门外,严格把握人选标准、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换届纪律,防止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引导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提高打击实效。
加强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让基层党组织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2年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xx]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发[20xx]1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市发[20xx]7号)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与加强“三基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转型综改主阵地、对外开放桥头堡、宜居宜业明星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
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持早发现、早处理,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切实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严格排查本单位商务流通领域中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努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五个全部”、“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中旬前)。本单位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实施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12月)。深入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有效运行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本商务流通领域内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对商务流通领域内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全面深化基层组织建设。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对商务流通领域内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内容
(一)重点对象
本单位重点对商务流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深入全县加油站、超市、集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摸排打击以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4、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5、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6、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寻求政治靠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工作举措
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为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整体合力,建立七项工作机制。
1、定期报告机制。本单位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报告制度,每个工作日报送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线索核查情况和案件侦办情况。
2、工作例会机制。本单位建立工作月例会制度,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本单位成员,通报重点线索核查情况、案件侦办情况,研究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黑涉恶线索问题移交机制。本单位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政法机关通报移交。
4、“保护伞”线索问题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线索案件移送情况同时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群众举报反馈奖励机制。设立扫黑除恶群众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转办和限期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并严格落实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本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工作保障。本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树立鲜明导向,对在扫黑除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要优先选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