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某个项目开展前,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以下是小编带来的燃气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燃气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

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

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1、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天然气加入了一些臭味剂,一旦泄漏即可闻到。

2、当发现家中有燃气泄漏时不要慌张,立即关闭入户总阀门和炉具开关。

3、熄灭一切火种。

4、迅速打开门窗通风,让泄漏的燃气散发到室外。

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

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5、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抢修电话。

6、如果事态严重请迅速撤离现场,并拨打火警119。

燃气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精选2

为切实消除顺义区燃气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求,顺义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百日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要摸清燃气使用情况的底数,实现入户巡查率达到100%,对隐患部位逐一排查,无一遗漏,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达到零事故发生;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燃气

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企业、属地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居民及公服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居民及公服用户开展日常隐患自查,提高遇险自救的能力;规范公服用户尤其是餐饮业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打击燃气违法违规活动,规范市场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集中开展入户巡检工作。

入户巡检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及公服用户。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在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对2005年以前(含2005年)通气的户内老旧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巡检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

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时,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对不符合规范安装、改装设备设施、装修密闭包封设备设施、使用土暖气、使用不合格燃气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

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出消隐建议。

同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书面报请属地部门帮助协调和督促居民进行整改。

(二)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户外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工作。

户外燃气设备设施检查重点包括:10年以上带网设施,自管户管网设施,液化气、煤气臵换天然气区域管网设施的运行状况。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基础台账,清晰掌握燃气设施的规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运行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责任等内容信息。

对发现的漏气等即发性隐患,按应急预案流程进行处臵;完成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占压燃气设施、违章建设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老化和超期服役管线等隐患的登记造册工作,能够立即整改的给予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落实相关严密防范措施。

力争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燃气管网设施的普查、登记造册、隐患与风险防范等工作;对梳理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20XX年底前分批次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重视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内业资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同时要对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到期未检、报警装臵是否运行正常、钢瓶是否合格、瓶库区是否整洁是否存在

火灾隐患、场站周边是否存在可燃物,气质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外业进行检查。

(三)各属地及各职能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和使用行动工作。

打击非法违法燃气行为重点查处对象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销售伪劣燃气器具,供应燃气气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规定的;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末按规定进行车辆、容器检验的;专用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限惩处,决不姑息;对可能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立即关停,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燃气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及市燃气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决定20xx年4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主要目标任务是: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建立用户使用档案、推广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用气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和用户管理存在的隐患和漏洞。

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

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分工

区规划建设局燃管处负责区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办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4月至5月)

区燃气管理处结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对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

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检查各类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安全教育情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紧急事故状态时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及相关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

2.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和配送管理。

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充装不合格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自有钢瓶应定期检验,充装钢瓶不得短斤少两和超量灌装,灌装后应逐瓶进行气密性检验,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严禁擅自设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不向二道商贩销售液化石油气。

钢瓶运输配送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车辆安全设施要确保有效,驾驶员、押运员配备齐全,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严禁超载。

(二)公布《区燃气经营企业名录》(5月)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用户安全管理工作(5月至6月上旬)

1.完善用户档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分类完善用户档案资料,详细登记用户单位(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日(月)用气量、供气方式等情况,并建立电子和纸质两套档案。

2.签订供用气合同。

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燃气供用气合同》,明确供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责任,合理界定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安全用气规则等,进一步规范用气行为。

3.开展用户安全用气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用户安全用气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安全检查结果经用户签字后存入档案。

对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并协助用户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供气。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入户检查人员素质,切实提高用户安全检查质量,消除用户安全使用隐患。

用户安全用气检查情况纳入用户档案管理。

(四)安全用气宣传(6月)

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燃气常识和事故案例宣传,加强燃气安全警示教育,推广应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高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督查检查(6月中下旬)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用户档案建立情况、安全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用户安全用气检查情况、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推广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落实。

燃气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精选4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

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

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

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

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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