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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做好“20XX年XX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及XX省20XX年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有序组织。
1.2编制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XX〕8号)、而制定。
1.3基本情况
考试时间是20XX年7月16-18日,XX区XX中学考点,共设3个普通考场、1个普通备用考场和1个隔离备用考场,应参考考生人数为64个。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XXX校长担任考点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增设XX卫生院XXX副院长为副主任,专门负责中考期间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组长:XXX、校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XXX、XX卫生院副院长
XXX、副校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2.2职责分工
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组织中考期间全校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实时收集分析学校疫情及防控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生中考备考、迎考指导工作等。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微信、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及教工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培训监考老师处理呕吐、发热、咳嗽等突发情况,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适度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组长:XXX组员:XXX、XXX、XXX、XXX)
(2)进一步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加强教室(门把手、桌椅)、宿舍、食堂、广播室、楼道、通道、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做到日常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考场考点空调、电风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组长:XXX;组员:XXX、XXX、XXX、)
(3)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安全。“非必要不外出”,校园全封闭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包括接送学生的家长和车辆进入校园,对批准入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测温、扫码(验码),体温37.3℃及以上者以及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校。经允许进校的外来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登记等。(组长:XXX;组员:门卫保安人员)
(4)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及时向学校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14天内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等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分别进行核酸检测以及隔离观察14天等,符合要求后方能返校。对参与组考、监考、送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建立14天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台账(7月2日起),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组长:XXX;组员:XXX、XXX、XXX、)
(5)进一步加强异常状况的评估。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学校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组长:XXX;组员:XXX、驻点医生)
(6)进一步加强体温检测。学校大门两侧设体温检测点,中考期间设置2个检查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校门口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隔离观察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组长:XXX;组员:XXX、驻点医生)
(7)备好备用考场。拟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场。当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XX卫生院考点副主任研判,需要启用则启用隔离备用考场。原则上考虑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组长:XXX;组员:XXX、驻点医生)
(8)加强人员的卫生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组长:XXX;组员:XXX、驻点医生、隔离备用考场监考教师)
2.3现场处置机构
中考期间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XXX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XX卫生院副院长XXX担任副组长,专门负责中考期间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2.4防疫专家组
我校校医与派驻专职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组成卫生防疫组,具体负责制定符合考点实际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演练,实施考点卫生防疫工作,全力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预防预警
3.1预防和应急准备
(1)开展健康监测。考前第14天,我校将对我校所有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或考务工作。在校考生由我校班主任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或出现其他身体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上交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留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要求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对考前通过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上报区招办,由上级主管部门评估提出专业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2)设立体温检测点。我校在校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并负责考试期间入口人员管控。
(3)隔离考场设置。我校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通风良好、相对独立,设置专用防疫通道,考场作明确标识,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各备用隔离考场优先确保一人一间使用原则,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采取四角排位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防疫用品准备。我校配备足量防疫用品,其中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测温仪、消毒纸巾、含氯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等防护物品按需配足;备用隔离考场使用的紫外线消毒灯、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隔离服或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一次性鞋套等防护用品已全部采购到位,防疫物资充裕(防疫用品存放在茶艺室)。
(5)考场座位布置。在满足国家标准化考点要求基础上,我校考场内考试座位横向间距保持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6)个人防护要求。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全场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监考员按二级防护标准做好防护。在每个考场、卫生间等配备消毒纸巾、一次性医用口罩,所有人员随时做好手卫生。
(7)考点消毒要求。我校在XX卫生院的指导下,指定专人使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对考场、通道、桌椅、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消毒标识。加强对门把手、桌椅、楼梯把手、卫生间等高频次接触区域的清洁消毒。每日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视情况,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8)考场通风降温要求。考生进入试场前,电风扇可开至最大风量,并打开门窗,促进考场空气流通。所有考场空调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指南规范执行,全部使用分体空调,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分体空调并在使用期间保持开门开窗通风。
(9)考试离场要求。考试结束后所有正常考生在引导下从附近楼梯有序离场,不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点其他考生离场后,使用专用防疫通道错峰离场。
(10)设置体温复测点和隔离观察室。按照体温复测点和隔离室设置要求,我校在学校大门开阔处设立体温复测点,同时设置隔离观察室,对体温异常人员进行复测和诊断。
3.2应急处置
3.2.1应急处置流程
(1)考场温度异常考生应急处置流程。入场时或考试中发现温度异常的考生,应引导其至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体温复测两次(两次间隔10分钟),仍≥37.3℃的考生,由考点主任副主任XXX联系家长或送考老师,指导签订《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居家(校)管理承诺书》(附件1),在其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并经XXX考点副主任研判后,经指定路线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日考试结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核酸采样,送样至区疾控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从速反馈。发热考生当日离场时应在考试结束后等其余考生全部撤离后再离开考场,在专业人员的带领下至校门口隔离室等待,由考生家长或送考老师使用指定交通工具至居住点,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承诺不外出,核酸检测阴性的次日可继续参加考试(已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定人定位,待体温正常后,仍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至全部科目结束,中途不得返回普通考场考试)。
如考试过程中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完成考试的,由本人提出申请,120急救车送至定点保障XX区人民医院诊疗。
(2)核酸检测阳性考生及密切接触考生应急处置流程。经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应按规定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区定点医院诊疗,剩余考试科目经综合评估批准后可在定点医院继续完成。同时疾控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其中涉及同场考试且经判断为密切接触者的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并经综合评估批准后继续参加高考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后需按照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集中隔离观察至14天满。
3.2.2考场疫情防控相关事件处理办法
特殊考生: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病例(核酸检测阴性且未满14天者)、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处在隔离管理期间,经考生申请,综合评估后经过批准参加中考的。由区招办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监督考生提前14天隔离。考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期间,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隔离通道到考点隔离专用考场参加考试。考场内只安排1人考试,监考员、考务人员采取二级防护。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使用紫外线消毒,正反面各30分钟。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所在中学或报名点负责督促考生检查治疗。需正常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考生信息报区招办,经批准后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开考前:
(3)考生在进入考点时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不属于上条所述情况者。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仍超过,可在安静通风环境下休息10分钟后再次测量。再次测量后体温正常,经综合评估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正常进入考场考试。再次测量后体温仍达到或超过37.3℃的,经专家综合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①考点联系家长或送考老师,指导签订《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居家(校)管理承诺书》。②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使用紫外线消毒,正反面各30分钟。③当天下午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核酸检测采样。若核酸检测为阴性,考生可参加后续考试;若核酸检测为阳性,立即上报,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4)考生拒不配合防疫检查。阻止考生进入考点,报考点疫情防控负责人、考点主任XXX处理,必要时请公安协助处置。
(5)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停止进场,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疫情防护措施。
考试期间: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确认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经综合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并按相应程序处理:①考点联系家长,指导签订《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居家(校)管理承诺书》。②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使用紫外线消毒,正反面各30分钟。③当天下午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核酸检测采样。若核酸检测为阴性,考生可参加后续考试;若核酸检测为阳性,立即上报,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7)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后,引起其他考生或家长担心、疑虑的。考点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安排防疫专业人员做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消除疑虑,应及时上报。
考试结束后
(8)对隔离考场及试卷等材料的处理。
每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桌椅、通道、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在防疫部门指导下对相关物品、资料进行消毒,将试卷等材料进行登记、单独封装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9)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的普通考场及相关信息的处理。
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桌椅、通道、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在防疫部门指导下对相关物品、资料进行消毒,将试卷等材料进行登记、单独封装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立即将相关考生联系信息、考场编排有关信息报防疫部门备案。
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建立责任制,确保落实到位。
常州市XX区XX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联系人:XXX,电话:XXX;XXX,电话XXX。
中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确保我县20xx年高考、中考和学考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8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高考、中考和学考属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科学公平选拔人才,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今年高考、中考和学考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考场和校园发生,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及职责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高考、中考和学考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相关工作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疫情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高考、中考和学考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指导学校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考试各环节疫情防控管理
(一)准备工作
1、考点准备: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县卫健委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设立入考点安检通道,在考点入口处设立多条测量体温点,进行身份查验、体温测量、分流引导。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3)考场设置符合防疫要求。考试前一天,在防疫副主考指导下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落实通风换气等措施。
(4)考点要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设置医疗服务站、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5)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安康码”信息监测登记工作。
(6)每个考点设置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使用分体式空调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2、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各单位考试前全面掌握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外出去向,进入考点时需要测量体温扫码,有异常体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必要措施。
(2)做好相关培训: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认真学习相关防治知识,考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报名点学校准备:
(1)根据本报名点所有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精准掌握每个考生的健康情况。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要求,提前2周做好考生安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东至),避免与外地来东至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东至,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20xx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试时有序进出考点、考场,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考试前
1、进入考点:
(1)在考点入口处设立测温点。因增加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间较正常时间提前10-20分钟,考点要安排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入口处组织考生排队有序测温进入考点。为避免有的考生聚集,视考生流量适时增加测温通道。
(2)考生进入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按照要求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进入考场:
(1)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2)入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后的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有序接受监考员乙在视频监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通过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三)考试中
(1)考试期间,考生如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2)监考教师在对考生身份识别和验证期间需要佩戴口罩,其他考试期间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巡视时注意和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应急预案处理。
(4)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后
(1)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不擅自离开座位,散场时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考试结束后,考点要适度控制人流量,实行错峰离场,避免人员聚集或踩踏事件的发生。
(3)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四、考试保障工作
1、考试每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
3、集中接送考生的车辆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并相对固定,乘车人员也应尽量相对固定,且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4、接待考生集中食宿的宾馆、招待所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
5、集中食宿的考生须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
中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普通高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考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平安、考试平安,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高考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闭环管理
(一)考生为外地的,必须提前14天以上返回我市,途中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对疫情较为严重地区回来的考生,以及省内郑州、许昌等封控区内的考生,各县(市、区)要充分考虑外地返回考生隔离时间要求等因素,动员学生立即返回。滞留外省(地)的普通类考生,在校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督促返回,专升本、对口考生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督促返回,社会考生由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返回。各级各单位要增强紧迫感,采取坚决措施,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做好督促返回工作,做到“一对一”、“人盯人”,按期完成督促返回任务。要及早告知考生我市防疫政策,提醒考生返回时要提前向社区报备。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考生,要加强协调,由学校点对点接送。考生返回后,要严格按照我市防疫政策进行管理。考生为本地在校生的,由学校加强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14天内行程管理,住校生实行封闭管理,非住校生和涉考人员实行由居住地到学校点对点闭环管理;考生为非本地在校生的,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做好有关政策告知、防疫规定、行程摸排、督促返回等工作。考前第14天、考前第7天、考前第3天、考前第2天和考前1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筛查。从外地返平考生应提前关注“平顶山发布”公众号,及早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考生返平途中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到平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分级管理及社区(村)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二)自觉完成疫苗接种。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考生须自行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对于有接种禁忌的考生,要及时向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备。
(三)做好师生封闭管理。从6月1日起到考试结束,对高三毕业班考生(含学籍在本校,在本市其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下同)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高中涉考学校其他年级一律放假,开展线上教学(初中涉考学校6月5日安排学生离校)。考试期间,非标准化考点的考生,要由生源学校负责,用专用车辆,实行点对点送考,考试结束,由学校负责妥善组织考生集中就餐和休息。高考考试期间(6月6日、7日、8日),对高考监考教师、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市区考点的监考教师,原则上封闭至监考考点,县(市、区)本地的监考教师封闭至各监考考点,交流的监考教师封闭至各居住酒店,实行“点对点”管理,各考点工作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封闭至各工作考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流动。
(四)做好工作人员监测。遴选的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考前14天内不得离平。各涉考单位对涉考人员建立台账,从考前第14天开始对所有参与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对于健康监测状况不符合属地防疫要求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五)严格考前健康审核。考前,各责任单位要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核,集中就读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审核,主要审核考前14天健康监测状况和核酸检测报告,其他考生由属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除审核前述两项外,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属地关于强化核酸检测的其他要求。经审核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在准考证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考生凭健康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的准考证进入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对于健康监测异常的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后妥善安排。卫健部门要指定考点就近医院,设立特殊考场,供特殊考生考试使用。
二、强化核酸检测
加密核酸检测频次,确保所有考生和同住人员、有监考、巡考任务的各学校教师、党委政府领导、招委会成员单位等涉考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严防疫情造成隐匿传播。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和同住人员、涉考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考前一天的12:00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测,对参加高考人员的具体的检测日期是:5月25、27、29、31和6月2、4、6日,共7次。
在第一天开考时,考生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届时由考点核验(电子或纸质)。对疫情较为严重地区,外省(地)返回考生等特定区域范围人员由属地根据实际情况强化核酸检测要求,实行一天一检。
核酸检测要覆盖所有考生和所有涉考人员,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详细统计考生和涉考人员数量和单位,不能遗漏,卫健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涉考单位检测或指定地点检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安排人员对在校师生入校采样检测,非在校集中管理的其他考生可就近到社会检测点检测。各检测点要为考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考生应检尽检、应检快检。对考生及涉考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及时比对,推送教育、卫生健康部门。
三、强化应急处置
(一)加强综合研判。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立即组织综合研判,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启用隔离考场。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的考生,须经综合研判,必要时当科考试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管理。
(三)开展应急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正常开考后,如卫生健康、疾控机构研判、通报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情况异常,经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研判后分类处理。
1.考生不能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同考点专用隔离考场的;以及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隔离点等场所的。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前提下,应“点对点”将考生转移至相应场所,要在卫生健康、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行必要的防疫处理后封装,在两名工作人员守护下,随考生一并转运。考生转移到相应场所后,监考员告知考生继续考试,考试结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场内其他考生继续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在卫生健康、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有关考场、通道、桌椅等重点区域及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
2.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考试、连同考场或考点其他考生均须转移到相应场所的。在落实要求的基础上,如须转运多名考生或大批量考生时,应仔细清点所有相关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后再行封装。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生有序转运、继续考试。
3.考试工作人员不能继续承担考试工作的。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替换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妥善做好有关人员的转移安置,替换及转移安置工作不得影响考生作答。对相关涉及考生进行安全性评估,必要时可在专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考场等场所安排考生参加后续考试。当科考试结束后,在卫生健康、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该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试卷袋、安检设备等物品和相关考场、通道等区域进行必要的消杀。考生转移考场(考点)时要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及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四)加强涉疫转运。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协调,优先保障考试所需救护车辆。因涉疫原因需转运考生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考生手机等个人物品,转运期间考生不得使用手机。要按照卫生健康、疾控机构要求,对转运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等考试材料和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处理后封装,随同考生一并转运。转运过程中,须有2人以上共同看管转运试卷袋,考生抵达指定场所继续考试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拆封试卷袋。考试招生机构要及时向有关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通报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和情绪安抚。
(五)做好特殊区域考生赴考准备。已采取部分区域或全域封控、全域静态管理地区内,存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可能无法赴考情况的,由市招委会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统筹做好组考防疫、交通运输、人员进出等工作,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出行等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
(六)备足考场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要备足备齐考点考场和考试工作人员。每个考区在原备用一个考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备用一个考点,并配人员、设备、物资、网络等各种办考条件。标准化考点不足的,要按照标准化考点管理要求,抓紧基础条件完善,并组织测试和模拟演练,做好随时启用准备。
四、强化服务流程
(一)备足防疫物资。各考点按有关规定须配备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包括红外成像仪、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一次性医用手套及应急药品等。在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防疫物资箱(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在考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观察室、考务办公室外等重点位置,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
(二)加强体温监测。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先安排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仍然异常,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如果工作人员复测后体温仍然异常,则不允许进入考点,及时更换备用工作人员。体温测量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在考点学校校内住宿的考生,由学校负责,安排班主任等人员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统一送考接考的学校(单位),统一送考前,要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异常的,单独处置。
(三)加强个人防护。各县(市、区)要按照每半天1个的标准为考生和工作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生个人口罩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考试佩戴口罩由考点统一提供。中高风险地区、专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四)加强清洁消毒。考前,考点要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校园及周边、宿舍、餐厅、卫生间、通道、桌椅、考试文具、设备、监控终端、金属探测仪等进行清洁消毒。所有考点考前1—2天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专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考试期间,每半天考完后做一次清洁消毒。考试结束后,做一次彻底环境清洁消毒。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五)加强散场管控。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专用隔离考场考生散场时要引导考生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有序离场。
五、强化四方责任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将高考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列入近期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卫生健康、教育、招生考试、疾控和医疗机构等部门组成的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成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对考试各环节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各县(市、区)要加强应急演练,各个考点在考前一周要进行一次实战全程演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对各地高考、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全市通报。
(二)压紧压实部门责任。
(1)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
(2)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要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制定、防疫管理等工作,提供专业性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支撑,并根据不同区域范围疫情防控要求,协助、配合做好各种类型考点考场的预设、增设以及启用工作,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参加考试提供专业指导和卫生保障。做好考试防疫应急处理医疗资源的优先保障(如负压救护车、在一校一院的基础上落实一考点一医院对口保障)。
(3)强化联防联控。考前2天起,各地招委有关成员单位集中联合办公,按照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宣传部门协调安排省市主流媒体加大中高考重要政策信息的宣传解读,回应考生关切,缓解考生焦虑。公安部门在每个考点设立公安勤务室,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加大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工信部门(无委会)加强对考点周边无线电作弊信号的侦测阻断,配合公安部门严打无线电器材作弊行为。保密部门加强对考区试卷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室、试卷运转过程的安全保密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返回平顶山考点的卡点通行及考试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三)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学校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考点学校负责本考点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就读学校要与考点学校加强协作、联防联控。根据考生来源,参加考试的在校生由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负责,做好本校学生或本地考生的政策宣传、信息摸排、考前返回、教育管理、健康监测等工作,确保考生健康参加考试。各校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备足口罩等防疫物资,考前1-2天要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对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影响考试正常实施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压紧压实个人责任。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加强自我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健康监测,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未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或拒绝配合防疫要求,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