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行为,主要骗局有“投资养老”、“以房养老”、“养老银行”、“投资返利”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派出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派出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精选1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及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X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X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XX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防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精准打击、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摸排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养老诈骗案件,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震慑。

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以打促建,以打促防,及时发现养老诈骗暴露出的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配合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由徐建兵副局长任组长,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治安、网安、食药环森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承担专项办日常工作。

刑侦、经侦、食药环森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指挥中心依托“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规范高效处置涉养老诈骗警情,研判分析发案态势,支撑办案部门打击处理,同时稳妥有效调度处置养老诈骗犯罪引发的重大涉稳风险和敏感舆情。

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动成效及典型案例报道工作和敏感舆情的引导、处置。

治安部门发挥派出所、巡特警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养老机构周边及老年人聚集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单位内部安保,深入辖区摸排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处置养老诈骗警情,依法处理或通报相关侦查部门查处涉老违法犯罪行为。

网安部门负责网上巡查、发现、处置网上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和敏感舆情,为侦查办案提供信息和手段支撑。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

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引导。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

通过制作1至2条视频,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二是全面摸排线索。

要加强与网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银监办等有关部门对接协同,精准摸排各重点领域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采取人力、技术等各种手段,全方位获取网上网下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强化线索核查。

对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摸排掌握的线索,必须落实力量,逐条核实,严格把关,做到每条线索核查处置结论由专项办组长审核确认,确保每一条线索核查处置到位。

宣传发动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

(二)全力打击整治。

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通过立足本地,做好线索摸排、研判经营、积案攻坚工作的基础上,适时组织赴外地开展收网抓捕、审讯调查工作。

一是强化破案攻坚。

打击坚持快破现案,线索经核实涉嫌违法犯罪的和现发案件,要组织力量侦办,专项办逐案盯办,确保快侦快破。

摸清近5年来未破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区分案件类别,落实责任警种单位,加强攻坚突破,力争破获一批积案。

全面梳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未到案人员,明确追逃责任,落实追逃措施,最大限度缉捕归案。

二是压实工作职责。

案件侦办中,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

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县局将挂牌督办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破案攻坚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追赃挽损。

案件侦办工作中,要把追赃挽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

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对财产权属清晰属于受害人的依法及时返还,对其它扣押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审查处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

打击整治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三)全面总结提升。

总结固化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舆情监测。

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预警敏感炒作苗头,按照“三同步”要求,依法稳妥做好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严防形成负面炒作。

二是做好风险防控。

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止专项行动或执法办案引发不稳定事端。

尤其是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机制进行处置,做实做细化解稳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三是推动综合治理。

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行业乱点乱象,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项办报告,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挤压此类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同时,总结成效,提炼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打击能力和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总结提升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工作节奏。

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

宣传发动约一个月时间,打击整治约4个半月时间,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专项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打击。

(二)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抓好督导考核。

专项行动成效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

县局专项办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乡镇进行实地督导。

对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视情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

县局专项办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每月报告制度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各派出所、相关警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每月工作情况于16日前上报专项办,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派出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精选2

实施方案》共四个方面

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举措、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

从如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深化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首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如下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二是完善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

完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快速反应、两级联动、资源整合应用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办案衔接机制、会签工作制度,统一“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交流,举办优秀个案评选活动,发现、总结、培育一批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全面加强老年被害人关爱救助。

准确掌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老年人情况,督促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

对进入司法救助程序的案件密切关注,督促推动救助资金的快速审批及发放,参与构建快速、便捷的司法救助体系,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效果监督落实。

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养老诈骗案件专题调研,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强化养老领域所存在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排查,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制发检察建议,深入检视问题,限期要求整改,跟踪监督落实,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

五是推动完善老年人防侵害社会保护体系构建。

加强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构建线索移送、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

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与家庭、社会、政府等各方面共同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社会治理。

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老年群体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进一步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待政策应有之义。

《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

要深化协作配合,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的常态化制度机制,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和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派出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精选3

经党中央批准,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根据全国、全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滁州市《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天平安组〔2022〕3号文件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以习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虽然总体占比不高,但其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有的案件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XX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真抓实干作风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在以习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天长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改进工作作风。

要通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加强作风建设,对群众呼声要做到有求必应,要有“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要通过专项行动提起状态、鼓起干劲、立起标杆,推动作风建设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坚持法治思维。

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坚持突出重点。

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

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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