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2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22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1
20xx年11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与处置转产转型宣传工作,结合20XX年全县林业宣传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深入领会《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全面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工作成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贯彻执行《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生态文明思想
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宣传《决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和意义
精准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引导公众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
大力宣传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国家、自治区处置转产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后,全面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特别是重点加强《广西人工繁商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我县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正面报道,引导公众理解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精神。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倡导民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增强全社会成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五)宣传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成效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的工作举措,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我县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效等。
大力宣传我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保护濒危物种的工作力度,讲好保护“美丽”背后的故事。
三、宣传形式
围绕20XX年全县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大传统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
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教、调研采访,热点回应等工作,在灵山电视台,灵山电台、灵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上推出新闻报道、长篇通讯、综述评论、理论文章、深度解读、权威访谈等报道。
(二)加强移动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创新和报道力度。
坚持多种传播媒介共用、网上网下互动、户内户外都有,既上“大屏”又见“小屏”。
注重发挥移动媒体、客户端、微信、抖音的优势开展图片、视频报道。
向社会公众和新闽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
与灵山县党委宣传部(灵山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强化自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挥自然资源局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阵地作用,推出系列专栏报道、视频直播、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以及动新闻、听新闻、直播新闻等移动新闻产品,推出精品力作。
(五)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真情处置。
及时监测网络手机自媒体等出现的关于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的舆情动态,特别是加大对竹鼠、蛇类等特色养殖户上访动态等方面的舆情监测。
重点加强对负面舆情的正面引导工作,帮助公众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认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在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灵山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主任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宣传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局长
副组长:XXX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
蔡艳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1、宣传《决定》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贯彻落实的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
2、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真情监测,依法依规处置舆情。
(三)具体要求
1、搞好宣传策划。
把握中央精神与基层实践的结合点,抓住国家政策与群众利益的契合点:找准林草重点工作与媒体公众关注的对接点,搞好专题策划,主动设置议题活题。
多讲故事,多讲事实;把政策概念、专业术语、文件表述化为大众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大众理解、接受。
2、抓好组织实施。
建立“每月建议制”和“新闻线索周报制”。
动员各镇(街道)林业站紧紧围绕宣传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作。
3、抓住时机节点。
既做应时宣传,又做长线宣传,保持长流水不断线,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出台重要文件政策规划、发布重大成果之际,出现重要舆情之时,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
2022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2
修水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水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县营造积极爱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发现并打击一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打促管、以打促防,有效遏制非法采挖、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和非法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现象,规范野生动物经营户、餐饮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为建设秀美、绿色、生态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三)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植物行为;
成立修水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4个整治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彭呈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乱捕滥猎整治组。
组长:曾平副组长:梁春明陈翔成员:韩山蒲、晏雄、胡耀平、巫中华、张岸林、吴事儒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采用放电、放夹、投毒、网捕、枪击、弹弓打鸟等方法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中华秋沙鸭等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7月为野生动物生息繁殖期,禁止捕猎;禁止在县城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其他野生动物或鸟类聚集的地方捕猎。
(二)市场经营整治组。
组长:
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2.全面整治野生动物经营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皮毛市场、屠宰市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
3.全面整治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
4.全面清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打击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或一证多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点,规范市场经营管理。
5.依法打击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管理。
(三)流通运输整治组。
组长:
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利用交通工具、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公路、邮政、动植物检疫、交警、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车站和出县卡
点等重点地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交通要道的检查力度。
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依法予以扣留,并及时移交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移交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县森林公安局要在进出境检查站派驻值班民警,对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四)乱采滥挖整治组。
组长:
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破坏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及非法移植大树行为,切实守护好红豆杉、樟树、楠木等珍稀野生植物资源;
2.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珍贵树木树蔸进行雕刻加工行为;
3.加强苗木基地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苗木基地内移植的大树是否办理合法手续、建档是否规范、森林病虫害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等,规范苗木基地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
1.周密部署,明确分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修水报、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宣传栏、宣传车、公开信、通告、微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责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人们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愿、不敢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踊跃检举揭发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和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场所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宾馆、饭店、木竹工艺企业(含根雕企业)、人口密集地等可能存在经营或交易野生动植物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
鼓励群众举报放电、放夹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全面掌握长期从事野生动物捕猎人员的猎物来源及去向,摸清非法采伐野生植物案件线索,找准案源,认真填写好调查摸底表,做到有的放矢。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整治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到的报案、举报、检举及前期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研判,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根据职能权限自行或移交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查处,坚决做到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对案件要做到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应拘尽拘、应捕尽捕,打出声威,打出气势。
加大路面巡查、
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对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行为要追查来源,依法从严处罚。
坚决取缔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的窝点和市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植物行为,切断野生动植物进入市场的渠道,真正做到堵住出口、切断下游、保护源头。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整治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与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措施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影响、见效果;定期收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起猛烈的严打攻势,坚决查处一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
对获取的大要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案件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要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又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县委宣传部: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开展生态和法制宣传,
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自觉抵制各类破坏野生保护动植物的行为。
县人民法院:加快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导案件办理。
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刑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所涉及的渎职案件依法查办,同时加强对联合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