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制定相应的制度可以使工作进行得更加顺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惩制度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制度
1. 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 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
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 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 迟到早退;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 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 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 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 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 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 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 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 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 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 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 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 不服从分配;
(9) 顶撞领导;
(10) 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 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 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 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 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 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 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 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 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 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 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篇二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