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阳性人员的话要及时进行处置,下面小编整理了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1

一、组织架构

应急小组组长:(单位法人或实际负责人)

组织协调组:

人员管控组:

货物处置组:

后勤保障组:

等等

二、应急处置

企业在获知其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航空集装器)货物或进口冷链非食品货物运输、搬运、消杀等过程中可能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的,应第一时间向板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在板块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一)停止生产经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涉及进口货物单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进口货物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切断人员传播途径。企业全力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后勤保障等全部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别采取医院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分级管控措施,有效切断人员传播途径。

(三)配合政府管控进口货物安全风险。企业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进口货物及其相关包装物、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配合属地商务、工信等相关部门对进口货物进行溯源。调查进口货物来源、数量、生产、库存、销售、运输等情况。经核酸检测等确认进口货物或包装物受到污染的,企业对涉嫌受污染的货物封存,并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对核酸检测阳性进口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工作。要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场所实施全面预防性消毒措施。

(四)配合政府排查环境污染情况。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进行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全面排查环境污染情况。

(五)妥善处置货物。企业要配合政府对可能受到污染的进口货物及其包装物,进行消杀,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六)督促开展环境消杀。进口货物及其包装物等物品清理后,企业要及时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和生活场所进行消毒。

三、应急终止

企业涉疫进口物品完成处置,企业接触人员检测均为阴性的,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根据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风险评估情况,认为可以终止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由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企业接到正式通知后方可开展正常经营。

或当接触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启动人员防控各项工作后,根据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风险评估情况,认为可以终止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由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企业接到正式通知后方可开展正常经营。

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事件流⾏,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作,加强进⼝冷链⾷品“全覆盖、⽆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冷链⾷品疫情传播风险,最⼤程度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的

根据《冷链⾷品物防⼯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步明确⼯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程度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

⼆、⼯作原则

(⼀)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准备到位,有备⽆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财、物、机制规范等⽅⾯开展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指挥下启动流⾏病学调查和⼈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我防护能⼒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作。

三、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指导本县冷链⾷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实⾏统⼀指挥、联防联控,进⼀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品物防⼯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的⼯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作措施。根据《武义县⼈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品物防⼯作专班成员名单和⼯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作职责如下:

各部门具体⼯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品物防⼯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加强对进⼝冷链⾷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冷链⾷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型超市的⾏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

⽤“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的应急处置⼯作。

(三)县卫⽣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品各类违法犯罪⾏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品物防⼯作相关的资⾦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冷链⾷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数据发展中⼼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提供⽀持。

(⼋)⾦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品经营企业的⽇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应急响应状态,进⾏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作。

(⼀)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冷链⾷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即分别报告⾄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即组织⼒量开展检测、检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作⼈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进⾏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作。

(⼆)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省内发现阳性冷链⾷品,严格落实“五步⾛”流程:

⼀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

⼆是市、省疾控中⼼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通报;

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

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发布冷链⾷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

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品流⼊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发布。

进口货物企业发现阳性应急处置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徽州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疫指办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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