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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精选1
抗原检测具有感染早期灵敏度高的特点,为指导有需求人员自主、规范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以下简称抗原检测),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一)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
(二)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大型企业、工地、大学等)。
(三)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
二、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
所有人员均可以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随时进行自我抗原检测。
(一)检测试剂获得。
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
(二)检测频次。
根据自主意愿随时检测。
(三)注意事项。
自我检测时可以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抗原检测。
(四)检测结果的处置。
1.抗原检测阳性。
自主抗原检测人员向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抗原检测阳性结果。
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时,居家隔离治疗,按照居家隔离治疗人员用药指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症状加重时,由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协助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2.抗原检测阴性。
可以正常工作、学习、生活。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一)检测试剂获得。
此类人员自主抗原检测时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参加所在机构要求的抗原检测时,由所在机构发放抗原检测试剂。
(二)检测频次。
此类人员可以随时自主进行抗原检测,也可以按照所在机构(企业、工地、大学等)要求开展规定频次的抗原检测。
(三)注意事项。
此类人员可以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向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在机构指派人员指导下进行抗原检测。
(四)检测结果的处置。
1.抗原检测阳性。
向所在机构及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抗原检测阳性结果。
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时,暂停工作或学习,在居所进行隔离治疗,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用药指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症状加重时,及时前往所在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或者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2.抗原检测阴性。
可以正常工作、学习、生活。
四、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老年人
(一)检测试剂获得。
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均可自主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其所在地级市/区县,要按照辖区老年人数量及每周抗原检测频次,免费为老年人发放抗原检测试剂。
(二)检测频次。
此类人员应当每周开展2次抗原检测,也可以随时自主进行抗原检测。
(三)注意事项。
居家老年人由其家人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抗原检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说明书示意的要求和流程为老年人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
(四)检测结果的处置。
1.抗原检测阳性。
由其家人或者养老机构向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抗原检测阳性结果。
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时,居家老年人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用药指引,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居家治疗。
养老机构选择相对独立的房间,按照居家隔离人员用药指引,在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无论是居家老年人还是养老机构老年人,症状加重时,都应当及时前往三级医院就诊。
2.抗原检测阴性。
可以正常生活。
(五)检测试剂储备。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进行储备,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储备抗原检测试剂。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合理提高产能,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高产量,确保满足需求。
(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依法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实体店铺和电子商务渠道销售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抗原检测试剂。
药品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电子商务经营者等监管,保障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合格。
(三)大型企业、工地、大学等人员密集机构要按照人员数量和检测需求,提前购买一定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储备适量抗原检测试剂。
(四)地级市/区县政府要按照辖区老年人数量和检测频次,老年人所属社区/养老机构,配备一定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储备适量抗原检测试剂。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抗原检测阳性结果报告相关规定,通过开发APP小程序、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等方式,方便各类人员进行抗原检测结果报告,要将报告具体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抗原检测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能够为有抗原检测需求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掌握签约服务并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抗原检测情况,及时发现风险进行有效处置。
新冠肺炎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精选2
一、常态化监测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尤其关注以下情形。
1.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群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2.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
3.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二)风险职业人群检测。
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三)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可根据当地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核酸抽检。
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四)社区管理人群检测。
1.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3.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直至满7天。
流入地排查发现后,应立即对外溢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要求的频次开展;排查发现外溢情况时,如溢出人员离开高风险区已超过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无需进行居家隔离。
4.对低风险区外溢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间隔24小时。
5.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6.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7.其他需要协查人员,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排查或协查发现风险人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购药人员检测。
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六)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区域核酸检测
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一)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一般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三)农村地区。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新冠肺炎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精选3
为指导各地在疫情处置中做好风险区域划分,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科学划定风险区域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快速转换。
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尽早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精准划分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两类风险区,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更新风险等级及管控措施,主动对外发布。
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造成的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无需划定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1.划分标准。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
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风险区域范围可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动态调整。
2.防控措施。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封控期间发现新的感染者,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可将原封控区域全部或部分延长封控时间。
3.解除标准。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二)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风险区划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具体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公路、河流、山川等)。
2.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情况、人群聚集情况、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
3.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工作、活动的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4.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四)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3.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4.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5.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二、明确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在高风险区所在社区设立社区防控办公室,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组,统筹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安、卫生健康、疾控、发展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以及群团组织、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工作,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和防控需要确定。
各工作组的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负责协助社区防控办公室负责同志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人员摸排协查、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二)健康监测组。
主要负责居民健康监测和健康宣教等工作。
(三)医疗保障组。
主要负责提供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等工作,配合做好外出就医人员转运工作。
(四)消毒组。
主要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五)转运组。
主要负责核酸检测阳性者、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以及外出就医人员转运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垃圾分类清运等工作。
(七)安全保卫组。
主要负责区域内巡逻、卡口封闭管理、协助人员摸排协查、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三、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
1.区域封闭。
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可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高风险区如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可将区域内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宣传引导。
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封控信息和相关安排。
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
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3.人员摸排。
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
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应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健康监测。
对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
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了解所有人员使用退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并填写“十大症状”健康监测登记表。
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
5.核酸检测。
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2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1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1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开展核酸检测时,要合理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行进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对尚未转运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行动不便的病人和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应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
6.人员转运。
高风险区内人员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7.环境消毒和监测。
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并评估消毒效果。
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