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冠处置方案精选4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医护人员感染新冠处置方案1

01分类诊疗“第一版”方案要点

“第一版”方案分三个方面,包括:支持自我医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收治能力,完善分层分流救治体系;加强培训引导,做好支撑服务保障。

其中,在“提升定点医院重症救治能力”上,明确市第九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按重症、儿童、妇产等分专业收治,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在“提升儿科、重症、急诊能力”上,明确“迅速培养一批可转换为重症、儿科的医护人员作为后备力量,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重症增加救治床位,其中重症监护病床按照医院总床位5%比例设置,门诊设置阳性感染者隔离诊室,住院病区设置阳性感染者缓冲病区,用于处置发现的阳性感染者,并根据病情进行治疗和转运。

在“提升新冠阳性感染者收治能力”上,明确“各镇街(园区)要确定至少1家定点红码医院或院区,用于集中收治病情较重或具备高危因素的新冠阳性感染者,设置重症救治床位,具备透析服务能力。

02充实基层人员,满足群众看病

具体而言,在“支持自我医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上,“第一版”方案提出增强居民自我医疗能力。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可进行居家隔离自我医疗。

各镇街(园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居家自我医疗人员急危重症转诊服务。

积极发展线上医疗。

各互联网医院做好线下医疗救治保障的同时,全力提供便捷优质的互联网诊疗服务。

各镇街(园区)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

完善医院社区转诊机制。

当阳性感染者出现病情加重的情况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特殊病人开展上门巡诊,评估健康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处置。

根据患者病情及意愿,通过自驾车、120急救车或志愿车队等方式转运至医院进行治疗。

增加基层医疗服务供给。

鼓励药店和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为居民就近就便提供购药就医服务。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均要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充实基层医疗服务力量。

通过医联体统筹、医护多点执业以及多种途径招募等方式,补充合格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统筹做好社区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妇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健康监测的同时,满足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需求。

03迅速加强儿科、重症救治能力

在“提升收治能力,完善分层分流救治体系”上,“第一版”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要统筹规划,制定完善医疗救治方案、阳性病人转运和收治方案,统筹辖区内医疗资源(床位、人员、设施设备、防护物资等)。

摸清人员底数。

提前谋划,以镇街为单位,通过调查问卷、入户家访、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摸清辖区血液透析、放化疗、孕产检、慢性病、新生儿保健患者等重点特殊人群底数和就医习惯,尤其是65岁以上合并严重基础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自身免疫缺陷疾病等)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的患者,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

提升定点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儿科、重症、急诊能力,提升急救转运能力,提升新冠阳性感染者收治能力,完善新冠阳性人员救治体系。

二、三级以上综合、妇产、儿童等专科医院均应设置隔离病房(红区病床),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床位储备,具备紧急和危重患者救治能力。

同时,各镇街(园区)要建立健全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发热门诊体系,所有镇街对现有发热门诊按2倍进行增设或扩容,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都要在医院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家发热诊室,鼓励一级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诊室)。

04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关心关爱

随着“新十条”的实施,医疗机构面临史无前例的巨大挑战,医务人员的压力如山。

为此,“第一版”方案要求加强医务人员关心关爱。

同时加强培训,提升疾病早发现、重症高风险因素判定、重症早期识别、规范救治和院感防控等专业技术能力。

用好“白名单”制度,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医务人员非战斗性减员。

各镇街(园区)要协助做好医院医务人员集中居住酒店等场所的住宿、生活、交通、餐饮保障。

对于发生新冠感染的医务人员,要特别加强关心关爱,做好医学观察与救治服务。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如因接诊救治涉疫风险人员、阳性感染者导致工作人员感染的,予以免责。

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医务人员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医疗救治服务措施及健康科普等信息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要点解读,推动医务人员和群众科学合理认识新冠疾病特点,认识到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后就医模式调整的必要性,充分落实各方责任,调整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推动各项优化措施落地见效。

医护人员感染新冠处置方案2

为防止医护人员感染新冠,以致人手短缺,医院首先应做好新冠患者的分流工作,尽可能避免因患者走动造成院内传播。

医院应对患者分组,即令感染同种传染病的患者同处一地。

所处区域可以是一间多床房、病房的部分区域或整间病房。

若确定划设新冠患者病区,则该病区与非新冠患者病区必须存在物理分界,必须具备新风系统。

新冠病区必须拥有独立的出入口,不得与其他诊区之间存在通路。

病区内必须配置必要设备,最好不要邻近脆弱患者病区。

可以考虑使用便携式新风系统,以增加公共空间的通风。

如有条件,可以考虑降低新冠病区的患者密度(比如隔床安置患者)。

新冠病区若置于诊室内,则应避开高人流区域,标识应清晰,且应位于安全区域,以便医护人员穿脱个人防护设备。

如有可能,仅安排有能力穿脱个人防护设备的医护人员进入新冠病区工作。

应对无急性呼吸道感染且无新冠流行病学风险的患者、有急性呼吸道感染但无新冠流行病学风险的患者、疑似或确诊新冠患者或其家庭密接,建议采取阶梯式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常规、飞沫、空气传播。

1.每家医院都必须具备从急诊部延伸至整个院区的患者转运通道;

2.患者的转运必须仅限于必要用途。

接收患者的科室或病房工作人员应被告知,患者确诊或疑似患有新冠;

3.转运前必须穿戴干净的个人防护设备,转运完成后必须脱去;

4.为进行传播源控制,患者进行病区间转运时,在可以忍耐的条件下必须佩戴医用口罩,不得在公共区域停留。

对医护人员本身来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新冠,无疑是第一要务。

1.应在远离新冠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区域完成尽可能多的任务(例如,不要停留在隔离区内记录病情;又如,当医护人员无需亲自到场时,使用闭路电视系统与隔离区的患者沟通);

2.工作时,应遵循“先洁净区再污染区”的原则(即先接触清洁的身体部位或表面,再接触不洁或污染严重的区域),并减少接触污染物的机会(如调整眼镜位置、揉擦鼻子,或先用手套接触新冠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污染或可能污染过的表面后,再触摸面部)。

此外,避免使用已被污染的手套进行不必要的环境表面(如电灯开关和门把手)接触,以防接触污染。

3.完成工作和/或除去个人防护设备时,院内工作人员必须先彻底洗净双手,在此之前应避免用手触摸脸部,包括眼鼻嘴部。

对于医疗废物产生的污染及可能造成的传播,医院方面应高度重视。

该局指出,必须确保院内系统能够完成以下工作:

1.区分洁净区域(比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的区域)与可能受污染的区域(比如脱去个人防护设备的区域);

2.处理废物和其他可能具有传染性的材料;

3.清洁、消杀、维护可重复利用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

常规策略如下:

1.确保医护人员达到新冠疫苗接种要求。

如不适用,则鼓励接种官方建议剂次的疫苗;

2.了解正常的人员配备需求,明确正常情况下保障安全工作环境及患者护理所需的最少人员数量;

3.了解新冠疫情在当地的流行病学相关指标,如社区传播情况;

4.必要时,与当地医疗保健联盟及联邦、州和地方公共卫生合作机构保持沟通,确定额外的医护人员资源。

例如,额外雇佣医护人员、返聘医护人员、录用学生或志愿者。

医疗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如预计人员将出现短缺,则采用应急措施,为缓解人员短缺问题做好规划及准备。

主要措施包括:

1.调整工作时间表,额外雇佣医护人员,将特定医护人员调至患者护理岗;

2.取消所有非必要手续及探视。

调动这些岗位的医护人员,支援其他患者护理活动。

各医疗机构要确保这些医护人员接受适当的指导和培训,以便他们在陌生的病区开展工作;

3.着力解决妨碍医护人员到岗的社会因素,例如通勤因素和住房因素(特别是一些医护人员,与潜在疾病患者或老年人同居,所以需要在屋内与其他成员保持距离);

4.确认增补医护人员;

5.适当情况下,要求医护人员推迟休假,但做出该决定前,应考虑到休假对心理健康的益处,而且要考虑到医护人员自身承担的监护责任;

6.制定区域协调方案,确认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是医护人员配备充足的备用护理场所,专门用于护理新冠患者。

已经出现人员短缺时,医疗机构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可能需要实施危机应对策略,从而继续提供患者护理。

主要措施如下:

1.实施区域协调方案,将新冠患者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是人员配备充足的备用护理场所;

2.如果采取其他缓解措施后仍存在人员短缺,最不济的方式是,即使医护人员疑似或确认感染新冠,只要他们身体状况良好且愿意工作,即便未完全达到复工标准,也要考虑允许他们返回工作岗位。

具体而言,若要求医护人员感染后复工,首先应确保他们已安全度过发病期。

医护人员感染新冠处置方案3

为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工作,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在农村地区,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提升县级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健康监测作用,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下同)在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全力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形成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

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综合性医院,以下简称“城市对口帮扶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一对一”紧密帮扶为基础、“一对多”灵活帮扶为补充,组建覆盖辖区内所有农村地区的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通过下沉巡诊、派驻专业人员、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

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应当加入工作组,联合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患者的分级分类救治。

加快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确保覆盖县域所有常住人口。

(一)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

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要在

1.做好重症医疗资源准备。

县级医院是三级医院的,应当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患者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且各重症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

同时,立即启动除综的合ICU外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参照综合I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重症患者医疗救治。

县级医院是二级医院的,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按照综合ICU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

工作组中的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对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指导和验收。

2.做好重症医学专业相关医护人员准备。

医院应当以综合ICU和其他专科ICU床位总数为基数,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每班次8-12小时。

在常规配置医护人员的基础上,增加20-30%医护人员做为后备力量。

对专科ICU、内科、儿科、急诊科医务人员进行综合ICU专业技术培训,建立由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培训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编组工作模式。

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派出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为县级医院重症、内科、儿科、急诊科等医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重症识别、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

3.加强缓冲病房建设。

院内各专科在本病区相对独立区域设置缓冲病房,其中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可结合需要选择适当数量的缓冲病房配备必要的供氧和监护、治疗设备,升级改造成为重症患者救治床位。

4.做好传染科建设。

在住院部独立区域或者独立楼栋设置传染科,通风、通道、分区符合传染病院感防控要求,每床单元设备带有供电、供氧条件。

(二)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设置。

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诊室(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启用、正常运行的能力,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

加快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

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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