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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1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22〕5号),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清廉河南和清廉XX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干部清正工程。

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升村(社区)干部管党治党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为出发点,着力抓好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形成“抓干部、干部抓”的强大合力。

1.打造“清廉班子”。

认真组织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XXX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廉洁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操办婚丧喜庆、因私出国(境)等应事前向乡镇(街道)报备。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2.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密切关注民政低保、大病救助、高龄补贴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把“清”与“廉”的要求贯彻到乡村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以基层政治生态的不断净化,着力涵养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

完善“智慧监督平台”系统,建立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现由线下监督向线上监督、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网信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二)实施监督提升工程。

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区)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在有效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的同时,更加突出村级监察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

3.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

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紧盯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组织部、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4.实现县级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和强化审计监督。

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要对所辖村(社区)党组织至少巡察1次,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社区),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监督。

严格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县级直接审计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

(牵头单位: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三)实施村级事务管理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强化村级事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严格规范事项决策。

凡属村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村级较大工程项目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

村级财务收支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社区)须同时由1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严格实行“村账乡管”,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须经村(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第二监督检查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6.深化村(社区)“三务”公开。

全面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县为单位制订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手机APP、网站等方式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事项,凡是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涉及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凡是村(居)民关心的事项,都要全方位公开。

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经常到村调研了解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事项及时提醒,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确保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

(牵头单位:第五监督检查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四)实施亮剑护民工程。

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以优良作风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7.深入化解信访举报。

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富民等领域信访问题全面起底,实行领导督办、片区协作、定点化解,积极推进信访举报“动态清零”。

对农村基层信访举报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持续开展“情暖百姓·执纪为民、一线走访”活动,督促基层履行“两个责任”,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牵头单位:信访室,责任单位:机关各有关室部)

8.坚决严惩“蝇贪”“蚁腐”。

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严肃查处村(社区)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理处分的村(社区)干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村(社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持续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

(五)实施重点村(社区)“三资”“双提”工程。

每个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确定3个重点村(社区)进行“三资”提级监督,督促本级农业、财政等农村集体“三资”行业监管部门同步开展提级监管,形成监督监管合力。

9.找准监督管理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三个紧盯”:紧盯权力运行,看决策是否合理、合法,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存在“小微权力”不按清单、不按制度、不按程序运行,党组织是否存在日常监督缺失、纪律监督缺失、民主监督虚设以及搞独断专行、一言堂、家长制等问题;紧盯集体“三资”管理,看是否存在村(社区)“两委”干部不担当不尽责,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导致“三资”流失等问题;紧盯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尽责,看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违规使用、破坏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10.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各县区纪(工)委监(工)委要会同财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直达管理和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同步开展提级监督和提级指导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要对各县区纪(工)委监(工)委提级监督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每月至少督导检查一次,推动提级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提级监督各项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日常巡查,每月至少一次深入提级监督村(社区),实地查看“三资”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情况,确保提级监督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六)实施文化养廉工程。

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

11.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品牌。

各县区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域资源”,深入挖掘和利用各村居原有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名人乡贤中的特色清廉元素,充分采取“可看”“可听”“可参与”“可留存”的方式,在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党员活动中心、纪念馆等场所拓展清廉文化阵地,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品牌,真正把清风正气送到千家万户,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2.推动移风易俗。

发挥德治礼序、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利用文化墙、宣传栏、宣传画等宣传村规民约,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艺小分队宣演等平台载体解读宣讲村规民约,营造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移风易俗。

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的相关制度,宣传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牵头单位: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20日前)。

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党风政风监督室作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日常工作等。

各牵头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专人负责。

各县区纪(工)委监(工)委同步完成安排部署,并将责任领导、责任人、方案制定等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20日—11月30日)。

各县区纪(工)委监(工)委、各牵头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

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督促指导,有效推动落实。

自6月份开始,各县区纪(工)委监(工)委、各牵头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阶段性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并长期坚持)。

12月10日前,各县区纪(工)委监(工)委、各牵头部门总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果,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之后,按照清廉XX建设、清廉村居建设要求,转入常态化推进阶段,不断深化经验拓展,强化示范引领,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清廉村居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当好清廉村居建设的推动者、组织者、实施者,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

要立足职责定位,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发挥好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合力。

发挥系统优势,构建“室组地”共同参与,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

要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亮点,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2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浙江”要求,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31号),全面开展“清廉XX”建设。

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建设,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争经过5年的时间,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中心工作,狠抓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廉洁高效机关建设和崇廉尚洁校园建设,着力营造公平优质、清廉正气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1.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三张清单明任务。

制订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实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措施具体化。

采取“共性+差异”的方法,分层分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量化到科室、学校,细化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

二是责任报告全覆盖。

每季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局长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每半年一次约谈,局班子成员面对面听取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和学校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主体责任汇报会,局党委点人点题点事听取下属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成绩,红脸出汗;

学校每年一次向所属乡镇汇报育人工作,代表委员现场点评打分,提建议,找差距。

三是履职留痕全过程。

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两个责任承诺,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承诺;

统一印发履行两个责任记实本,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经过记实留痕倒逼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严肃政治生活。

一是注重日常监督。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运用警示教育、谈心交心、谈话函询等方式,促进抓常抓细,真正使“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成为常态。

二是突出重点监督。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校舍建设、物资采购、招生、招师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

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教育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对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执行上级党委决策命令偷工减料,推进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监督执纪,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内部审计结合专项巡察(检查)。

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成立教育系统巡察队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过专项巡察、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实现问题线索的早发现、早整改、早处理。

二是常态监督结合专项行动。

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针对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努力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尽责尽力、务实踏实的良好风气。

三是信访处理结合案件查处。

畅通举报渠道,提倡实名举报,定期研判纪检信访情况。

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经费使用、教师招聘、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基建管理、评先评优、招生等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加大通报力度,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提出源头预防措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化“阳光工程”,打造廉洁高效的清廉机关

1.深化重点领域“阳光工程”建设。

一是巩固公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成果,进一步健全招生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开展“阳光招生”工作回头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大力推进教师“阳光招考”、“阳光评审”、“阳光交流”和干部“阳光选拔”。

结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招考、评审、交流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测评和推荐制度、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任前公示制和廉政鉴定制。

三是做实“阳光基建”和“阳光采购”。

做好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和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程序和采购审批程序,完善项目责任人、项目协管员制度,健全验收、考核制度,确保廉洁高效。

2.着力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明确公开项目。

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规范决策、执行、监督等过程中的权力行使。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根据每个事项的不同特点,重点公开社会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注重公开时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特殊事项根据需要实时公开。

四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互动机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3.深入推进依法高效行政。

一是治教讲依法规范。

加强法制教育,开展第三方评估,更多运用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支持学校发展。

二是决策讲民主科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针对学区划分、招生政策制订等工作,开展“教育意见大征询”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促进教育决策和施政更贴近民意,符合民情。

三是服务讲优质高效。

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流程,简政放权。

组织“教育超市”等大型教育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招生、考试、人事等咨询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注重因校制宜,建设崇廉尚洁的清廉校园

1.建设清廉校园文化阵地。

开展清廉文化示范校园建设,以点带面,因校制宜推进清廉校园阵地建设。

搭建示范平台,开展“3+X”党员先锋模范工程,促进党员教师在学科教学、课程改革、教师交流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清廉校园建设交流论坛等,加深全体教职员工的交流,让所有教职员工都参与到清廉校园建设监督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的热情和效率。

2.营造清廉校园浓厚氛围。

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一校一品展风采”活动。

校级领导每半年开一次“廉洁党课”,每年做一次廉洁从政公开承诺;

各校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感悟征文,组织全校师生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专题片或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

做好暑期师德师风培训工作,每学期开展以“四讲四有”等为主题的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定期发送廉洁宣传信息,经过正面宣扬和反面警示双重手段,筑牢全体师生爱岗敬业、洁身自爱、无私奉献、诚信友善的思想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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