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1

为加强对我县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县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切实保护我县生态安全;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

三、行动重点

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二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三是利用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区域;二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三是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四是省界、县界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统一信息搜集、上报,通报案件情况,总结经验。

乡(镇)林业站: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

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林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杨;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综合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要认真研究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秘密排查工作,加强重点监控,多途程、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整理案件线索,做好集中打击的准备工作。

(三)全力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

各执法部门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动一场猛烈的严打攻势,及时查处一批野生动物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对获取的大量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四)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非法经营的市场和商户。

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门店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坚决打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

加强对酒店、饭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

对店名或含有"野味"等字样的牌匾,要责令停止使用;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进一步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流动贩卖假冒野生动物皮张或摆摊设点出售牙雕等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力量,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协商作战,大力提升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一是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市场经营户、生产厂家、专营企业、消费者等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

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宣传月等活动,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穿戴野生动物皮毛服饰、不笼养野生动物,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2

20xx年11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与处置转产转型宣传工作,结合20XX年全县林业宣传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深入领会《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全面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工作成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贯彻执行《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生态文明思想

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宣传《决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和意义

精准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引导公众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

大力宣传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国家、自治区处置转产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后,全面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特别是重点加强《广西人工繁商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我县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正面报道,引导公众理解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精神。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倡导民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增强全社会成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五)宣传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成效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的工作举措,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我县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效等。

大力宣传我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保护濒危物种的工作力度,讲好保护“美丽”背后的故事。

三、宣传形式

围绕20XX年全县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大传统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

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教、调研采访,热点回应等工作,在灵山电视台,灵山电台、灵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上推出新闻报道、长篇通讯、综述评论、理论文章、深度解读、权威访谈等报道。

(二)加强移动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创新和报道力度。

坚持多种传播媒介共用、网上网下互动、户内户外都有,既上“大屏”又见“小屏”。

注重发挥移动媒体、客户端、微信、抖音的优势开展图片、视频报道。

向社会公众和新闽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

与灵山县党委宣传部(灵山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强化自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挥自然资源局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阵地作用,推出系列专栏报道、视频直播、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以及动新闻、听新闻、直播新闻等移动新闻产品,推出精品力作。

(五)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真情处置。

及时监测网络手机自媒体等出现的关于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的舆情动态,特别是加大对竹鼠、蛇类等特色养殖户上访动态等方面的舆情监测。

重点加强对负面舆情的正面引导工作,帮助公众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认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在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灵山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主任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宣传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局长

副组长:XXX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

蔡艳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1、宣传《决定》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贯彻落实的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

2、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真情监测,依法依规处置舆情。

(三)具体要求

1、搞好宣传策划。

把握中央精神与基层实践的结合点,抓住国家政策与群众利益的契合点:找准林草重点工作与媒体公众关注的对接点,搞好专题策划,主动设置议题活题。

多讲故事,多讲事实;把政策概念、专业术语、文件表述化为大众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大众理解、接受。

2、抓好组织实施。

建立“每月建议制”和“新闻线索周报制”。

动员各镇(街道)林业站紧紧围绕宣传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作。

3、抓住时机节点。

既做应时宣传,又做长线宣传,保持长流水不断线,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出台重要文件政策规划、发布重大成果之际,出现重要舆情之时,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

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第十三届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

加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成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一批违法猎捕、违法交易等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迅速在本地掀起宣传《通告》的高潮;要在本地政府及行政村(社区)办公区、车站、主要路口、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醒目位置、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张贴《通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县林草局要编印《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在重点乡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巡回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有关新闻线索素材、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报等工作,合力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摸底排查。

一是全面排查审验野生动物特种行业。

对经过批准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等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排查。

重点排查其业务开展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直至注销、吊销许可证件。

一经发现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立即进行处理,限期申办证件或取缔。

二是对市场、饭店、烧烤店邮政、网店及运输行业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

(三)强化对候鸟迁徙的保护,确保候鸟迁飞和栖息繁殖的安全。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

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四)进一步强化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监测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应急值守制度。

密切关注野猪、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异常情况。

(五)强力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重点查处打击以下行为:在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驯养繁殖经营行为以及通过互联网、微信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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