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乡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全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我院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全县卫生系统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我院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我院特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副院长)
成员:xx
刁海军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我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电气线路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2、易燃易爆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宿舍、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置位置情况。
6、建筑物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7、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四、方法步骤
我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15日前)
结合我院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3月15日)
我院按照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单位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彻底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改正。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部位,及时整改,限期消除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20日前,我院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于县卫生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我院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按照《县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本单位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当场整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我院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投入,在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排查整治期间,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一建立了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益,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建立了火灾隐患排查协调工作制度.积极同公安、消防、住建、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三建立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本单位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的,我院将报请上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建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出情况。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广大卫生工作者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干部职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系统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我院将专项行动作为全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工作组织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科(室)、人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全力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结合市卫健委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小医院”场所底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采取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确和落实“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医院”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医院:床位数50张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小医院(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小医院”,家属区、实习生楼、进修生宿舍等不得违法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五)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七)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全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放置要符合规范,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消防培训到位。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坚持属地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小医院”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自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小医院”逐个进行排查,区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小医院”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二)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挂图作战,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踪问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松、不改彻底不放手,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及时清零。
(三)推广采用物防技防措施。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其他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小医院”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置充电设备,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液晶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经常播放火灾警示片,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组织“小医院”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区卫健委结合实际,成立“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兰祥同志任组长,协会办主任陈玉秀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并组织开展集中的培训,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5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和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小医院”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填写《“小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象统计表》(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予以督办,并做好跟踪,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上报阶段(5月26日至5月28日)。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医院”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督促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小医院”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负其责,加强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医院”消防监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边整治边总结,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关单位于5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填写《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表3)一并报区卫健委。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为认真吸取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济宁唐口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肥城市中医院急诊楼重症监护室等火灾教训,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机构火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医院是否落实各科室每周、医院安保部门每月、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应分别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逐一记录存档,逐级上报备案,明确整改责任、资金、人员、措施、时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