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1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2

为了防止和应对冬春季疫情反弹,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规范后备定点医院启动与运行流程,提高后备定点医院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精神,提升全员疫情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合理安排和调度资源原则,科学、有序、规范开展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把可能出现的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在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

1.后备定点医院专项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救治专家组:同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救治专家组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

1.西固区出现10例及10例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时。

2.甘肃省卫建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要求启动后备定点医院时。

四、工作职责

1.工作组职责:

(1)完善后备定点医院所需的应急队伍、设备设施、抢救药品、器材、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及时发现不足并调整、补充各类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应急演练,完善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东、西院区门诊、临床科室的患者分流安置流程,确保流程启动迅速、通畅。

(3)制定后备定点医院的启动与终止条件,制定新冠患者进、出后备定点医院的标准,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医务人员进出轮换标准。

(4)安排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后备定点医院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医疗救治、感染防控、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

(5)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统筹协调、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工作开展情况。

2.各科室及部门职责:

(1)医院防控办公室: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全省总体工作部署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措施;制定医院总体防控方案;适时下达启动本方案指令;宣布启动本方案后,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闭院区隔离措施及时有序进行;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东区各科室向患者及陪员、工作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推进落实本方案医护人员隔离措施,负责安排医护人员隔离观察、居家休养阶段的生活起居安排。

(2)院感公卫部:配合医院防控办公室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合理设计、规划东院区整建制封闭后的人流、物流通道及三区布局,确保收治病例后的院感防控符合标准;进一步培训拟进入后备定点医院医护人员正确穿脱防护物品,督导工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接到后备定点医院启动指令后,立即指导医护人员按照本方案落实防控相关事宜;配合疾控部门收集患者信息,必要时对收治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进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病例的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密切接触者、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监督、指导医护人员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病例信息及数据。

(3)医务部: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的医师排班计划、诊疗流程及床位设置方案;组织后备医生队伍,开展诊疗方案培训,提高诊疗能力;接到后备定点医院启动指令后,协调部署东院区患者的分流安置工作;启动定点医院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治队伍,48小时内入驻病区,具备开展业务能力(收治能力:“按甘肃省卫健委要求,后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需达到医院总床位数10%,重症监护治疗床位数需达到后备定点医院床位数10%。我院后备定点医院床位为120张,重症监护床位12张”满足要求)。接到收治疑难病例病情信息后,立即组织院内救治专家组织会诊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及时向后备定点医院专项工作组报告患者病情。

(4)护理部: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的护理单元排班计划;组织后备护理队伍,开展咽拭子标本采集、消毒、防护等技能培训;指导落实消毒隔离要求,加强房间通风、环境物表仪器设备消毒、后备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完善病区各项医疗器材、消毒物品的准备;调配人力资源,选派护理人员配合组建隔离病区应急救治小组,确保护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

(5)医用耗材管理部、药学部:按照30天满负荷运转量落实物资储备,确保储存足量的医疗防护物品、消毒药品、空气消毒机等物资设施,按计划分批分次调拨给后备定点医院使用。

(6)后勤保障部门(药学部、医用耗材管理部、装信部、后勤服务中心等负责人):按“隔离措施”标准,负责病区封闭隔离时建筑布局紧急调整与改造;制定东区门诊楼功能转换方案,确保启动本方案后48小时内各门诊诊室条件能够满足医护人员单人单间居住条件;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物品、食品和生活用品等;保障医院水、电、氧气正常供应;提供院区保卫工作;在接到启动后备定点医院指示后,物采部、后勤服务中心、药学部、装信部应在4小时内立即对医疗设备、防护用品、药品、消毒药械等进行库存检查、质量检修;提前明确紧急采购供货渠道,对确实无法长期储存的物资(如:检验试剂等),根据库存状况及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安排,确保48小时内完成紧急采购;

(7)东院区临床各科室: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科室;按照患者分流方案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落实随访;原有医护人员按照启动方案进入相应岗位,有序开展诊疗护理工作;落实零报告制度(护士长每天上午11点前和下午四点前将当天病区内患者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至院感公卫部。

(8)东区门诊: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东院区门诊,门诊医务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9)体检中心: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体检中心工作,体检中心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10)东区放射科: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严格落实医院防控措施,实行预约检查;根据《放射影像(CT)检查感染防控流程》落实相关工作,检查时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参照《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流程》落实检查后的消毒工作及登记;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主管医生和救治专家组,参与专家组讨论并提出专业诊断意见。

(11)检验科: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按照规范对送检标本及西院区核算检测标本进行检测,落实室内质控、积极参加省内室间质评工作;组织完成全体检验人员生物安全、PCR、核酸检测知识及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培训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参照《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流程》落实相关消毒工作及登记;落实7×24小时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五、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一)院区功能布局调整方案

1.门诊楼停止一切诊疗工作,即时成为后备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生活区、休息区以及隔离观察区。执行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改造房屋及饮食配送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2.已改造的隔离病区(原体检中心)即时成为缓冲区,用于医务人员穿脱防护服、防护用品等区域。(向南可直接进入隔离病区,向北进入生活区)

3.住院部即时成为后备定点医院住院收治隔离病区,原有患者全部撤离分流。原综合内科病区,设置为重症患者隔离病区(床位≥12张)。其余病区为普通隔离治疗病区(神经康复、综合康复、眼科一病区、儿童康复病区各30张,总床位数≥120张)。

(二)住院患者分流方案

1.轻症患者,原病区主管医生、科主任与患者沟通后嘱其出院居家治疗,科室落实随访。

2.无法出院,需继续治疗的患者,科室立即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根据所患疾病及病情危重程度协调分流至西区,分流基本原则:综合内科分流至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内科、消化科;综合康复科分流至骨科、骨伤科;神经康复科分流至神经内科;眼科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随科室医护人员整体转送至西区耳鼻喉科病区;危重病例分流至ICU。

3.康复病区患者嘱其居家康复,科室及时随访指导。儿童康复及重症康复患者,由合作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康复中心医院收治。

(三)医务人员调整分流方案

1.除眼科医护人员、康复治疗师外,东区门诊、体检中心、临床各科室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原则上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继续驻扎本科室开展进一步工作。

2.眼科医护人员整建制转移至西区耳鼻咽喉科病区,正常开展诊疗业务。

3.儿童康复科及康复治疗科的康复治疗师,由医务部安排分布在西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骨伤科、呼吸科、中医科、儿科等病区内,开展床旁康复业务。

4.东院区门诊停诊后,门诊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5.体检中心停诊后,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6.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普通病区主任由崔永慧担任,重症病房主任由张俊华担任,护士长由张玉芳担任,负责感染病房的统一管理、重症监护病区的组建与日常诊疗业务管理。

7.按照医院总体防控方案人员梯队计划,参加感染病区工作的各批次医护人员连续工作时长不超过一个月,离开感染病区工作岗位后,须确保在生活区观察半个月,经两次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后,继续居家休息半个月。

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3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调整医疗救治领导组织及救治专家组

1、庆安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一是明确设置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均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原则上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留观室,条件不具备的应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设置应满足“三区两通道”要求,原则上在该区域能够独立完成患者所有诊查项目,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等,实现患者自助服务;二级医院设置不少于10间留观室。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室病房建设,检查、检验等设备配备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等工作,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发热门诊所在的医疗机构要将发热门诊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统计汇总,在各大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根据发热门诊规划建设情况及时增补,方便患者就医查询。二是迅速规划建设。各单位要根据救治需求,本着实用、够用和“平战”结合原则,科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制定完善规划,并与传染病科一体化建设,综合医院要实现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全部达标;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标准及运行要求(试行)》(黑疫指办发〔20xx〕214号),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

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预检分诊要加强对旅居史、接触史等内容的流行病学问诊,及时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疫情接触史等情况的来院患者。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实行24小时接诊,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安排非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护士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备案,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医疗机构还应配备重症医学、内科、院感管理、急诊、儿科、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专科医务人员组建的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对可疑病例和疑难重症组织专家会诊和多学科精细化诊疗。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检测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提高缓冲病床的使用率。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3、加强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管理。疑似和确诊病例由市(地)生健康委安排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卫健局和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三)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在我市已有检测能力基础上,所有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也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各机构组织开展对实验室日常室内质量控制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实验室落实自身管理主体责任。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室间质评。通过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患者登记、报告、临时留观、引导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诊治疗等工作。发热门诊要发挥“守门人”作用,主动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报告、收治和转运。

(五)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院感防控工作实行医疗机构书记(院长)负责制,各医疗机构要通过专题会议部署,严格执行院感防控相关制度和标准预防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大患者收入院和住院期间管控力度,落实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等多种举措,努力实现“院内零感染”目标。各医疗机构应要组织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通过理论讲解、实际操作、应急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

(六)全力做好医疗救治

落实“四集中”救治原则,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七)落实常态化中西医协作机制

各定点救治机构要按要求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疫情防控和临床救治。

(八)加强医疗资源储备

1、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病区(病房)准备。一是加强定点医院改造。我县定点医院确定为庆安县人民医院。人民医院要将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庆安县中医医院作为医疗救治资源的补充,随时开展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要对各自流程设置及硬件建设进行完善和改造,要按照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加大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原则上可作为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定点医院救治床位总数的10%。二是完善定点医院启用方案。进一步完善定点医院分级启用方案。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三是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要根据实际,加强医疗机构可扩充床位储备,做好体育馆、展览馆、宾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并做好方舱医院改造预案论证工作。

2、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县(市)卫健局要对本地医疗力量,特别是重点科室医疗力量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底数情况台账,能够随时调用。各有关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九)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1、加强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科医院的上述人员,疾控部门要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思路、方法等内容的培训。

2、加强指导和演练。各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联合模拟演练,突出对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救治,提高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

(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关于做好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各科室全面开诊,低风险地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严禁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继续做好分时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护理等工作,通过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日间手术”“日间病房”等方式,合理分流患者,避免聚集,保障正常就医需求。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探索符合本院实际的“提早开诊延时接诊”“下班门诊”“午间门诊”“夜间门诊”“周末门诊”等延时服务措施,合理调配医务人员班次,保证出诊医生的技术水平,延时服务不“减配”,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利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4

医院传染病应急预案各科室: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式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重度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业务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以传染病患者,应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及早明确诊断,或直接按规定转运病人至指定医院。

四、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对传染病爆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五、对传染病做到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扩散。

六、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院感染科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院废物的处理,加强监督和指导。

七、物质贮备

各科室认真做好必要的诊治、设备、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检验设备和试剂贮备工作。每年例行检查俩次。

八、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5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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