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少不了要运输物品,在疫情期间我们该准备哪些防控工作呢?今天给大家带来相关工作方案,欢迎大家下载阅读。

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者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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