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了,农村才会越好越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乡村振兴子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和下载。

2022年乡村振兴子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稳步推进我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一批“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统称重点村),从资金投入、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打造高标准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示范、勇争先”。

(二)总体目标。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域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特色产业发展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服务水平。至2025年过渡期结束,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力争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示范引领的乡村振兴样板村。

二、选点条件

在全市涉农县区、湾里管理局行政村(不含相当于行政村有农业人口的林场、农场、居委、社区等)中,选定18个基础条件较好、自然资源禀赋突出、产业发展空间较大的行政村(“十三五”省市级脱贫村和“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村除外),其中进贤县5个,南昌县、安义县、新建区各4个,湾里管理局1个,作为“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统筹整合各级资源资金,加强政策支持,进行重点帮扶。

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可结合实际,自主选定一批“十四五”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原则上要将“十三五”省级市级脱贫村全部纳入当地“十四五”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范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报县(区)政府批准,力争2022年上半年完成省、市、县级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守住耕地,盘活资源,以微更新方式整合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村容村貌规划设计衔接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打造“生态和谐、产业兴旺、文韵优美”的南昌乡村。

(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立足重点村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根据“一镇一品”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延伸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增值链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区域性特色品牌,促进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尊重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持续实施消费帮扶,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至2025年,重点村有一个以上特色产业,创办一家以上农民合作社,有条件的村建成一个电商快递综合站。

(三)大力整治农村路域环境。深入推进重点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和路网联通路高质量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成网成片,分年度梯次实施“白改黑”,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标线、标识、标牌的设置和维护,排查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统一两侧商家店招店牌,规范整治各类管线和垃圾收集设施,全面清理各类乱堆乱放的垃圾,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栽种本土树种,提升路域环境美化、绿化、亮化和安全水平,打造美丽风景示范线。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资金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投资向重点村延伸覆盖,着力解决生活保障、卫生医疗、教育就学、住房饮水等实际困难,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四)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动重点村污水处理,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对建设不规范的农村户厕分类分步进行整改。加强无厕户、旱厕户的改造提升和乡村公厕建设,到2025年,重点村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广泛开展“三清、三整、三建”行动(清杂物、沟渠、粪污,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建菜园、果园、花园),加强环境日常管护,落实村内道路、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环境面貌走在全省前列。

(五)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重点村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构建党员示范引领,村民理事会、妇女小组长、志愿服务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引导更多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调解平台和调解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礼俗,深入推进婚丧嫁娶领域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产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作用,持续加大重点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引导重点村依托资源条件,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稳固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重点村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布局冷链仓储物流节点,因地制宜结合需求建设电商快递综合站。引导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产业长期发展,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对重点村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每村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根据重点村建设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原则上每个重点村每年安排新农村建设村点不少于4个,结合各地规划和特色,全面提升重点村农村环境和乡村建设品质。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金融保险服务。

加大对重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领域信贷投放,创新金融帮扶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村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允许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贷款在过渡期内继续给予贴息和纳入风险补偿。鼓励创新险种,提升重点村保险服务质量,推动保险资金支持重点村乡村振兴。

(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加强重点村帮扶工作,根据重点村村情实际,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要向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十四五”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第一书记全覆盖。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家官乡贤参与重点村乡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实施”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严格督察考核。

将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对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同时通过市县电视台对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过程全程记录、前后对比,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监督作用。

(三)激发内生动力。

广泛依靠发动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村级组织和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内生动力。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为阵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重点村乡村振兴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榜样力量和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扶智扶志结合,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激发乡贤及成功人士积极参与家乡乡村振兴大业热情。

2022年乡村振兴子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的平稳具有重要意义。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1.确保粮食供给稳定。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加大惠粮政策力度,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定粮食生产,建设123.8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好粮食流通,加强粮食监测预警,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加强粮食储备,完善应急成品粮油储存方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2.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完成1个、接续实施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

3.丰裕“菜篮子”产品供给。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鼓励城镇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厂化生产和设施栽培水平。积极发展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生产。优化畜牧生产结构,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林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林产品质量安全。

4.保障生猪产能平稳。强化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2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数量稳定在2400个左右,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总量控制、压小上大”原则,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设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提档升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毫不松懈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省际动物疫病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跨省“调肉不调猪”和入省指定通道制度,夯实生猪产业安全基础。

5.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河湖系统管理。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9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26公里。推进一批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构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河湖安全减灾体系。推进汀江流域森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治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灾害。加强防灾减灾演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

二、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提升资产收益。

7.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人纳入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8.加快推动脱贫地区向乡村振兴转变。主动对接中央、省关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县、乡、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打造现场教学示范点,优先选送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脱贫县、乡、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山海协作帮扶,协助闽宁对口帮扶,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三、全力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9.不断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体系,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更多特色产业强镇,促进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2022年七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施省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5个,完成全产业链产值130亿元以上,推进特色花卉产业园建设。实施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山区竹木、茶果菜菌等加工业发展,提升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快培育“红古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整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乡村物流服务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设乡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做大做强茶、文旅和康养等产业,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加大乡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10.不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全市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农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特色农业种质创新与优质新品种选育,发挥省农科院龙岩分院作用,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加快农业优良品种示范推广,加强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评价点建设。培育壮大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及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加快优质稻“福香占”栽培技术集成模式,打造千亩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特色农作物种苗繁育基地、畜禽供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品种管理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11.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集成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作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建设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加快改造传统养殖网箱,推广山坳节水养殖技术。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福建龙岩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提升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支持建设一批数字乡村示范乡镇(村)。

12.不断深化龙台农业合作。巩固龙台农业合作交流成果,高质量建设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漳平台湾林农创业服务水平。加快龙台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发展,打造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13.不断加强农业支持保护。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探索制定服务“三农”重点领域目录,提升金融便捷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乡镇、村、户评定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打造“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完善“惠林卡”、林业区块链等林业金融服务项目。加强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四、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4.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探索一批乡村治理有效模式。提升农村治理水平,推行近邻服务,促进邻里守望互助常态化。深入推进基层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进乡村”法治宣传,实施农村地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15.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地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严格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依法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16.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强化福文化建设,引导农村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全面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实践所建设全覆盖,加快建设一批村、社区实践站。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动力量下沉、资源下移,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各级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持续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治理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推广上杭县“殡葬改革”经验。

17.加强农业农村固碳减排。推进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综合治理,建设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生态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分别减少2%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机具回收处理体系。持续实施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9万亩、松林改造提升50万亩,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组织实施4个林业碳中和试点,建立健全森林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8.切实抓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以项目化促进乡村振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400个以上,总投资5亿元以上。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片区化打造的思路,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实施片区项目,全市实施片区建设项目130个以上,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项目建设中产业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40%。扩大乡村振兴投入,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政府投入责任。

19.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坚持村民主体,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应用,强化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执行刚性,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规划许可管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

20.切实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通乡达村路网布局规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60公里、改造危桥37座、农村公路安保提升141公里。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快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延伸发展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出台乡村电气化标准规范,推动建成一批乡村电气化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持续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和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加强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建设。

21.切实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1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加快农村厕所改造升级,完善建管长效机制。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推进70个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20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深化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启动建设崇尚集约建房县、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样板工程。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村庄建设。

22.切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各地办好乡镇高中,加强市农业学校等涉农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扶持县级职业学校改革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及省级专项培训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提标,推进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公益性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促进村卫生所规范运行。维护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开展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一批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逐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

六、全力推动农业农村深化改革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强化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入市程序和操作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审批管理平台。

2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范围,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部署开展村委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按部署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合理配置。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及现代化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机制。

25.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5家以上,新增培育农业产业化市级联合体14个以上、省级联合体5个以上。深化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试点,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新增示范社176家。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新增示范场295家。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全各级服务组织名录库,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完成生产托管服务7.9万亩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推进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6.广泛调动参与乡村振兴力量。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9700人次,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养农村电商、乡村建设工匠、农业经理人等一批乡村产业人才,加强对“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使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鼓励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捐资捐物,发展公益事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支持党政干部、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七、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7.不断提高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谋划“三农”重大问题。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队伍,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组织抓好农村工作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落实。

28.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共同富裕。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加强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善导师传帮带机制,加强村干部结对帮带。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坚持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三个一遍”摸排机制,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组织集体经济,抓实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探索具有闽西特色的红色产业发展之路,总结推广跨村联建、村企共建、强村带弱村等发展模式,以组织形态创新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式发展。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完善村干部奖励激励办法,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29.不断打造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指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管理服务,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联建共建。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完善“订单式”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围绕市、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覆盖所有乡村。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岗位,强化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

2022年乡村振兴子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年。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认识“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走好具有首都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疫情防控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责任制。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大豆播种面积达到4.2万亩。对各涉农区粮食、大豆单产实行考核,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挂钩。实施玉米良种更新工程、促进晚播小麦弱苗转壮、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健全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稳定常年菜地保有量,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分别达到75万亩、180万吨以上,自给率提升到16%以上。优化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机制,向产业布局集中、发展蔬菜产业意愿较强的地区倾斜。实施闲置设施清零行动,积极推进2万栋农业设施改造提升,提高大棚冬闲时节利用效率。在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等建设智能连栋温室,打造高效设施农业片区。在环京周边地区建设一批蔬菜生产基地,健全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应急调配机制。保持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稳定,适时启动猪肉收储措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5万头左右。支持奶业、禽蛋、牛羊、水产规模化绿色健康养殖。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现166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质保量验收后全部落图落地,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抓实“田长制”,用好“三长联动”一张底图工作平台,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新增和复耕耕地部门联合验收机制,严把耕地质量关。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对经批准由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提高耕地利用效率,挖掘边角、零碎地块种植潜力,实现撂荒地“能种尽种”。健全“大棚房”问题“上提一级督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反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年内建设10万亩。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本市试点工作。

(三)打造“种业之都”。组织实施北京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年度任务。开展11个北京优势特色物种种质创制与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实施北京鸭等4个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品种“黑六”种猪回归北京。强化种业基础前沿研究,建设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平谷区畜禽水产种业创新示范区、通州区于家务农作物种业创新示范区、延庆区林果花草蜂药种业创新孵化基地和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贯彻实施《北京市种子条例》,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办好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制定实施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和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提升11个首席专家领衔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水平。制定农业机械化行动方案。推进智能农机装备示范应用,打造3个农业机器人应用场景,创建1个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设施农业机械化率达到43.5%。办好世界农业科技大会。

(五)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加强生猪调运、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有效监管。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主动监测,构建有效免疫保护屏障。做好草地贪夜蛾等植物病虫害防控。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技术预案。鼓励特色险种创新,探索开发粮食蔬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

二、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多渠道加快农民增收

(六)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持续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质量效益。深化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推动精品乡村民宿与区域旅游联动发展,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打造西山永定、长城风情、运河湿地等一批京郊旅游线路,培育提升50个美丽休闲乡村。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与科普实践、研学教育等融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研究制定北京休闲农业建设标准。扩大净菜、预制菜上市规模,发展“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等新型加工业态。接续推进设施蔬菜和良种蛋鸡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制定促进林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现代果树产业科技支撑和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15个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培育30个示范性集体林场,发展20万亩林下经济。开展30个一产农业试点示范,总结适合北京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绿色有机产品总量增长10%,达到30万吨。加强北京鸭、昌平草莓、平谷大桃、大兴西瓜、妙峰山玫瑰、上方山香椿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培育提升20个北京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品牌策划与宣传活动,擦亮“北京优农”金字招牌。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建设1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七)抓好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农村土地,开展“村地区管”实施效果评估。规范引导承包土地有序流转,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全面开展农村涉地合同及集体资源资产核查清理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选择2个村开展土地纠纷案例剖析,制定农村涉地纠纷案件法律指引。实施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抓好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零散配套设施用地政策,保障乡村产业合理用地需求。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大棚设施抵押融资,简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作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优化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着力提高13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带动能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和家庭农场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全过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深化涉农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效能。

(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队伍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机制,农村集体资产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或经营主体流转的,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引领盘活利用闲置农宅150处。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总结推广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经验,深化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消除1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巩固拓展“脱低”和“消薄”成果。

(九)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就业。引导广大农民勤劳致富,通过劳动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精准性、实效性,推行订单式、菜单式培训模式,开展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各1万人。实施农民充分就业工程,公共服务岗位、重大工程项目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政府投资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绿色生态建设工程主要由村级组织和村民实施。发挥“绿岗”就业和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政策,新增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

三、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更好满足乡村“七有”“五性”需求

(十)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年内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实施机制,分类推进城镇集建型、整治完善型、特色提升型、整体搬迁型村庄建设。启动实施第三批800余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京郊重点旅游地等区域周边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提升郊区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组织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将20个行政村纳入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新增8000户煤改清洁能源,优化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后期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危房改造。推进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试点,启动500户左右山区农民搬迁,探索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模式。

(十一)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效果评估,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建立农村户厕清掏管护机制。完成300个左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推进源头减量。建设村头一片林100处,创建首都森林村庄50个。持续做好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工作,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架空线维护梳理工作。加强农村地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乡镇(村)创建。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降低单位面积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超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分类管理清单。全市森林资源碳汇能力增加2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到44.7%以上。加强农机井用途和计量管理,严格农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推广应用抑制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保护性耕作技术50万亩。实施“留白增绿”及战略留白临时绿化983公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深化“生态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式。推进顺义区、大兴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十三)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出台促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提升乡村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市智慧城市共性基础设施,整合搭建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京农通”服务功能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培训,推动村级事务管理数字化。深化平谷区、房山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进朝阳区、海淀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

(十四)强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城乡结合部人口倒挂村卫生资源,确保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稳步增加优质教学资源在郊区覆盖面。健全“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实现乡镇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全覆盖,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鼓励建设多功能、多用途服务设施综合体。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

四、突出实效建设善治乡村,打造具有首都特点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格局

(十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持续整顿9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第六批671名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制定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完成海淀区、平谷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示范建设。

(十六)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载体。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依托“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挖掘运用乡村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北京榜样”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村规民约等治理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北京市庆祝活动、北京农民艺术节。开展百镇千村文化挖掘和保护工作,整理乡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制作乡村文化系列纪录片。

(十七)以接诉即办带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入实施《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办好农民群众家门口的事。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高频共性问题,建立综合分析、定期调度机制,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化。充分发挥吹哨报到作用,条块结合、部门协同解决涉农问题,打通强农惠农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十八)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执法司法服务与诉源治理的融合联动,探索完善“一站式受理、多部门对接”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持续抓好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加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组织推动。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开展邪教问题治理。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十九)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排名靠后的区进行约谈。涉农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要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要作专门部署。乡镇党政正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消薄”任务重的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评估。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大学习、大培训,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培训内容,年内完成集中换届后区和乡镇分管“三农”工作的负责同志全员培训。

(二十)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发挥好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三农”工作的职责作用,健全“五大振兴”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三农”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涉农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二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农业中关村、“种业之都”建设,建设以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评选资助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爱农业、懂科技、善经营的农民企业家。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充分利用农业职业院校资源,稳步实施农民中高职学历教育,提升乡土人才学历水平。实施“人才京郊行”“青振京郊”“千名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百师进百村”等行动,引导各类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二十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以更大力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2%。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开展惠农政策宣贯年活动,对政策落地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绩效约束机制。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机制,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完善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加强社会动员,引导群团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持续讲好乡村振兴故事,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支持各涉农区紧密结合实际,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探索乡村振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朝阳区、丰台区等着力探索“一绿”地区城市化、“二绿”地区新型城镇化实施路径。海淀区积极推进集体产业承接前沿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城市更新、产城融合。门头沟区按照国家部署,创建永定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房山区加快建设周口店镇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通州区打造运河村落特色的美丽乡村样板区。顺义区探索家庭农场增收致富模式。大兴区积极推进乡村电商应用示范,建设华北瓜菜种苗产业基地。昌平区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共建国家未来农业中心,探索以科技创新牵引农业组织方式变革的实践路径。平谷区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路径。怀柔区、延庆区提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水平。密云区打造生态富民的乡村振兴样板。在全市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

2022年乡村振兴子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力保障粮食等初级农产品供给

(一)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制定出台考核细则。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底图,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区县,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7.8万亩。持续开展撂荒地、耕地“非粮化”巡查整治,全年退出老旧果园、老化苗木10万亩。着力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大力推广玉米增密度提单产技术和小麦宽幅沟播集成技术模式,不断提升粮食单产水平,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6万亩、产量120万吨以上。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着力打造沿渭蔬菜产业带,高陵、阎良早春蔬菜和甜瓜,沿山时令果蔬、有机蔬菜和食用菌,灞桥、鄠邑、临潼特色时令水果和城市近郊区高附加值食用菌设施生产基地“一带四板块”。全年新建设施蔬菜1000亩,提升改造2000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350万吨;新增、改造设施果业1000亩,水果产量稳定在95万吨;建设生猪调控基地7个,能繁母猪稳定在3万头,生猪存栏达到30万头;羊存栏达到8万只;推进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4个,规范稻渔综合种养2000亩;完成大豆种植面积4.55万亩。确保全市70家蔬菜生产基地、77家果品生产基地和107家畜禽生产基地健康稳定发展,成为我市稳定的“菜篮子”产品供应基地。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挥紧靠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区位优势,聚焦粮食育种、番茄制种、猕猴桃、乳制品等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农业技术研发项目50项,农业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8-10项。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签订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型农业。大力推进临潼番茄种业智慧谷、海南南繁育种、优质良种性控冻精引进等重点项目实施,建立小麦、玉米新品种示范展示点各7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设西安现代生态农业种业培育基地。实施粮食生产机械化提档升级行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以上。

(四)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强化病虫监测与防控,力争将以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为主的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强化关键农时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2-3次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开展1-2次气象为农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动植物防疫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确保定责定岗定人落实到位。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完善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按照“2531”工作思路,网格员每周遍访所有农户,行业部门每月开展数据信息比对,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实行“一键报送”,做到应纳尽纳。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切实提高脱贫人口增收能力。支持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55%。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做好转移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不低于2021年底外出务工水平。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发挥好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七)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出台我市支持省级和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清单,建立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编制周至县、蓝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全市1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八)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照我省工作要求,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8686万元。拓展“太仓—周至”协作领域,积极争取江苏省级协作资金,并按照省苏陕办年度指标任务分配,着力抓好工作落实。配合省级单位开展定点帮扶,持续抓好全市各级单位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实施消费帮扶,各级工会采购脱贫地区产品比例达到当年慰问品总金额的30%以上。

三、大力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九)建设都市现代化农场。立足“三区一带三基地13+6集群”产业布局,对标城市需求侧,围绕“适度规模、生态循环、智慧化生产、产量保障”的建设标准和“两品一标”的创建导向,建设“都市现代化农场”(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持续推进以周至猕猴桃为主的特色果业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提质打造长安花卉基地。扶持蓝田、周至、临潼中药材发展,建设2-3个标准化、规模化药材生产基地。推进现代渔业示范区、渔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特色水产品优势区和现代渔业产业园等“三区一园”建设。

(十)开展农业品牌化和全产业链发展行动。充分利用农交会、绿博会、农高会、亚果会等优质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强化“周至猕猴桃、户县葡萄、阎良甜瓜”3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阎良甜瓜”1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影响力。推荐申报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区域公用品牌1-2个。聚焦县域“首位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乳制品、蔬菜、猕猴桃、葡萄等产业链。加快推进阎良关中奶山羊、周至秦岭猕猴桃、西咸新区茯茶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建设乳制品奶源基地1个。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在大力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推动农田景观化、农村景区化,注重农产、农科、农旅、农教、农贸、农创融合发展,突出农耕文化传承浸润,推出3-5个有特色、有品质、有影响的乡村旅游品牌。

(十一)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城市创建及检验评价高地建设。持续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城市创建,着力完善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质量、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扎实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完成240项试点创建。建立13个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0项,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20个,快速抽检农产品不少于18万批次,定量检测1.5万批次,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整合区域高校及科研机构力量,打造国家农产品检验评价体系高地,助推爱菊、石羊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市场。

(十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科技兴农,推广以秸秆机械化利用为主、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农膜回收网点全覆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加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四、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十三)开展2022“三变”改革深化年行动。在全市涉农区县整域推进“三变”改革,强化镇街一线统筹,推动“三资”向村集体集中。稳步推进高陵区、阎良区、灞桥区、鄠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使用权证申领工作,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金融助力模式,推进闲置资源资产入市,不断完善“企业+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形成良性分红机制,有效提升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22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

(十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集体经济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零消薄”行动,2022年全市年收益5万元以上村达到75%。挖掘潜能,加快闲置分散、低效资源资产向村集体流转集中,以村民股份合作社为主体,通过自主经营、投资入股、联合合作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集中签约”活动,搭建社会资本进入乡村振兴平台,提高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十五)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优化政银合作模式,采取“过桥贷”“助保贷”“政银通”等方式,搭建农业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平台、贷款资金池,解决涉农企业过桥融资难题和轻资产特征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贷款难题。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多层次开展融资对接活动5场次。管好用好产业扶贫(农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原则,新增储备入库项目20个以上,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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