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通用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1
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武威市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健发〔2020〕71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凉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28号)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卫生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新凉州。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凉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凉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干部职工和就医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运输车辆。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独立收集、规范贮存、统一运送至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规范处置;厨余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规范管理,防止污染,严防流入养殖环节;杜绝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强化有害垃圾全过程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要求规范处置。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督促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等工作,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
(二)强化减量机制。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引导医疗卫生机构餐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严禁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三)施行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和生活居住区设置分投全类型垃圾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确保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要和收运便捷。充分发挥各单位监督员作用,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推行“不分类、不收运”、“不落实、有处罚”的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将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借助社会力量,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诊患者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率,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12—2020年3月上旬)。2019年启动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等。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0年3月上旬前制定下发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靠实工作责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0年3月中旬—2020年12月)。2020年持续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宣传,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2020年底前,区属城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2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管理办法。
(三)完善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从2021年起,区属城乡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规范运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验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不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长效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凉州区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内设科室(单位)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行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局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医政股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监督股负责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把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场所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行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专人,于每月20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健康促进中心。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大屏、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类别废物的具体种类和区别。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市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实施范围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高新区、正定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四主要目标
2018年底前,全部党政机关、大中小学(院)校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稳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再选择部分医院、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试点、考核工作。同时,稳步扩大小区试点工作,将辖区5%生活小区居民户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19年底前,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将所有企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考核范围。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总结生活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辖区10%生活小区居民户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20年底前,我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将辖区15%以上的生活小区居民户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建立和完善地方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出要求。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3
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医院xxxx年xx月x日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4
为做好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卫计发〔20xx〕323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113号)文件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二、工作目标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xx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xx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六、监督考核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