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疫情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管理方案精选6篇。
疫情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管理方案精选篇1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
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
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
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
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
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疫情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管理方案精选篇2
为全力防范疫情通过人员返岗流入和扩散,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疫情防指〔2020〕X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X疫情防指〔2020〕X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
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X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X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X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X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负责。
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
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
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
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
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
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
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
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
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
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
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
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
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
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
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省和省内X、X、X、X、X、X、X等重点疫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
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
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
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
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
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
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
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力、执行力和穿透力,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返岗人员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工作平稳有序。
疫情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管理方案精选篇3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以及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教育教学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教育实际,就做好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种和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教职工返岗复工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疫情“零输入、零传染、零发病”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做好防控和教学两不误。
二、分批安排教师返岗复工
(一)已在本市的教师,在返校之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不返校。
(二)已经从外地返津的教师,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
隔离期间,要每天测量体温2次,并做好相应记录,达到返校条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其他符合返津条件仍未返津的教师,逐步安排返津,抵津后要向学校或社区如实报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出租车等)行程等情况,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达到返校条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合理安排延迟开学期间教师教学工作
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返岗复工工作的教师之外,其他教师原则上不得返校返岗。
(一)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安排教师居家完成线上教学、开展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作业批改等课后工作。
在线答疑时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控制,提醒学生科学用眼。
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确保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确因线上教育教学需要教师返校的,要坚持“能少尽少”的原则,安排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的教师返校返岗。
返校返岗的教师及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登记报批。
学校为返校教师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措施。
严禁教师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三)寒假期间去过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教师,以及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不得返校,学校可安排教师居家开展适量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四、做好复课开学后教师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确定复课开学时间后,学校要根据需要提前做好教师返岗复工准备,从严从紧把好教师返校工作的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的规定。
(一)准备工作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制度。
详细摸清教师在津、在外地、特别是目前仍在湖北的教师(包括到湖北返乡过年的教师和去湖北旅行的其他教师)人数及身体状况(含本人开学前14天的行动轨迹),摸清第一批(毕业年级)开学所需教师人数及身体状况(含本人开学前14天的行动轨迹),做好统筹安排。
2.严格落实返岗复工教师审批制度。
教师返岗复工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登记制度,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健康情况,科学做好个人防疫措施,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已确定返岗复工的教师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并做好相关医学检查,没有问题的,医疗机构开具建议复课证明,确认隔离期限取消后,报学校审批后返岗复工。
3.严格执行隔离制度。
凡复课开学之前与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过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过的教师,必须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每天测量体温,随时关注身体状况。
隔离期未满或隔离期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的,一律不得返校。
4.严格做好教师教学和办公等场所的防疫工作。
对开学后教师开展教学所需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
同时,对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分隔、消毒、通风等工作。
5.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要求。
对返校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教师,要有专人协助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向属地有关疾控部门报备。
(二)返校安排1.按照“分级分批、科学有序”原则,学校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和总体教学调整计划,对本校每位教师都要告知具体详尽的返校工作安排。
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学校要尽快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师。
2.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返校返岗教师每天逐一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检查佩戴口罩等情况。
教师每天返校返岗前要如实报告前一天的体温等身体情况。
学校安排专人在学校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对教师返校时发现身体异常情况,如发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停止返校,由学校安排专人送其到临时隔离场所,负责做好相关医学检查,协助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应对处置。
4.已在本市的教师返校时,尽量选择步行、骑车、开私家车等出行方式,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座、避免触碰车内设施,下车后要及时进行手部消毒。
(三)日常防控1.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教师返校返岗后的疫情防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教师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2.学校每天要在校门卫室组织对返岗教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并登记备案。
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一律不得进校门,按规定就诊或医学观察。
3.在教师返校返岗后至疫情解除期间,减少教学现场会议,尽量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因教研工作需要确需开现场会的,要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控制会议时长和人员规模,必须佩戴口罩,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
不得举办大型会议或集体活动,一律暂缓跨校、跨地区、跨班级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返校返岗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两委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具体安排进行。
对于第一批(毕业年级)开学所需返岗教师的办公室要分隔出1.5米的安全空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同时,做好关心关爱教师心理健康工作,及时疏解教师心理压力。
5.在教师返校返岗后至疫情解除期间,要实行教师在学校和家庭间“两点一线式”对接管理。
下班回到家中摘掉口罩立即洗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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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教师尽量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
6.科学安排返岗教职工用餐,就餐时应避免人员聚集,可选择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严格控制同一时段食堂就餐人数,通过一人ー桌,减少桌椅摆放等方式保持就餐者间距。
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各校疫情防控实际,以及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安排,有序做好教师返校返岗工作。
2.学校要与不能正常返校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3.学校除第一批(毕业年级)开学所需返岗教师之外的其他教师返校返岗时间,要按照市教育两委防疫指挥部统一部署进行安排。
4.从实际出发,妥善安排返校返岗教师的防疫、教学和生活,切实解决教师后顾之忧,确保防疫和教学“双战双赢”。
疫情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管理方案精选篇4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