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健系统行风整改方案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健系统行风整改方案1
为进一步整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以人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以整治医疗购销领域及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医务人员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九不准”、“十项不得”和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配套文件,深入落实行风建设工作,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中心医疗运行中心在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要加大监督力度,实现对中心各业务科室内医保检查的广覆盖。
重点检查恶意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中心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检查各科室是否对照要求完善科室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院内使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全面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及时结算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要加强院内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进修实习工作应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按照计划统一安排,科室负责人或医务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
对于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过度医疗,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指定患者从第三方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而不纳入中心财务监管等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从严处置。
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品等谋利行为。
(三)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
重点督查各重点科室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行风建设“九不准”、“十项不得”、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配套文件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查处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
重点检查相关科室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
中心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进行通报和公示。
(四)严密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
中心在开展专项打击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
要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在中心内部建立党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给予充分体现。
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行风建设专项行动由中心主任曹永其、支部书记潘建军主管,副主任陈军香牵头,下设行风建设工作小组完成行风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架构
中心建立行风建设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统一制定单位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本中心实际,落实行风建设工作,并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阶段实施:
集中整治阶段。
中心按照本方案内容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
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深入巩固阶段。
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领域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督导评议,巩固工作成效。
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主动与医保等部门衔接,从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中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
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
要设立并丰富投诉举报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
根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积极组织查处本单位的行风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案件线索,要统一归口受理,做到件件调查。
对于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对发现的不正之风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要主动向纪检监察和上级部门通报。
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
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
同时要加强中心广大职工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
要利用典型的案例,广泛开展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五)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
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优化管理规范,弥补监督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卫健系统行风整改方案2
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2年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九不准”
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以商业为目的统方行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等违反“九不准”规定情形发生。
(二)严格临床技术运用
严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目前已在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运行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新技术相关管理规范的执行作为专项整治重点。
(三)规范医疗检查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无依据和重复检查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
(四)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
通过接受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依法重点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卫健系统行风整改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
进一步推进“九不准”等相关文件的落实,深入落实医疗机构党组织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行业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执业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