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大于天,刚好领导通知过段时间来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下面是学校有关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学校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1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东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毒等涉危环节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镇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由派出所,文化站、工商所、东湖学区、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派出所、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东湖学区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元月1日至3月31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提高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3

根据《郫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郫府办20xx7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6.5”和“6.6”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6.5”公交车燃烧事故,矿井、隧道垮塌事故的惨痛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针对夏季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等事故易发和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认真传达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6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会,向全局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总结我局今年以来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我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情况,通报成都“6.5”公共汽车燃烧事故和我县当前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学习传达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就下一步全面抓好全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福利企业、中心敬老院、社会托老院、殡仪服务站、局级机关、局职工家属区、各灾民板房安置点从认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强化督查加强执法等方面着手,大力抓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抓好各福利企业和社会托老院《2009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落实。进一步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防生产事故等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人人是宣传员,个个是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在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严防大小事故发生。

二、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敬老院、社会托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从6月8日开始到6月12日结束,我局在相关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局福利企业管理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科、局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同志对全县民政系统涉及到的企业、事业单位、局机关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其分工责任为:

1、福利企业管理科:由科长雷常发同志带队,对郫县福利印务有限公司、郫县蜀龙包装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川派豪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犀浦银雁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等全县25家民政福利企业,再次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福利企业签定《郫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承诺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督促企业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和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再次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逃生自救演练,指导企业严防事故发生;

2、救灾救济科:由副科长吕力波同志负责,对天顺老年休养院、晚霞休闲中心、颐家怡老年公寓等社会托老院和全县6所中心敬老院以及犀浦养老院进行安全生产详细检查,各福利机构签定《郫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承诺书》,严防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基层政权科:由科长张勇同志负责,对全县各活动板房使用安置点,按照防火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再一次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社会事务科:由科长仰大明同志负责,对全县殡仪服务站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殡仪协会殡仪服务站抓好车辆、消防、冷冻、用电、用火等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交通、火灾事故发生;

5、局办公室:由主任韩先武同志负责,对全局车辆、办公室、家属院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性能、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家属院张帖《安全告示》,严防车辆、办公室、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

各检查整改小组,在6月20日前将各组督促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局办公室汇总。局办公室于6月30日前经局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文件形式报县政府办综合科,并抄送县安监办备案。

各责任工作组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车间生产机器和生产资料摆放拥挤、通道狭窄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相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切实促进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特别对易燃有毒原材料、产品生产厂家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着重进行督促整改,增添防范措施,本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重在收到明显成效,要督促有关单位继续投入,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设施。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将充分利用民政工作集会、文体活动、福利企业职工和全县村组干部培训、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声势浩大的夏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使干部群众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鼓励干群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大力增强干群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我们将按照市县职能部门的要求,继续组织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以“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部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等群众性活动。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四、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我局不断健全民政系统信息畅通机制,保障干部职工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通过“5.12”地震灾害和“6.5”公交车燃烧事件,进一步完善抗灾救助信息报送制度和维稳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以及大假封车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和驾乘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做到能及时妥善处理民政相关应急工作,切实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学校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确保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以校舍安全为重点,以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使校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建立校舍安全、学校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舍、校园和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率”。

三、督查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专项督查对象。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电大工作站。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校舍安全。

D级危房(包括免于鉴定的“四类”校舍)必须限期拆除或隔离、封闭和停止使用;对不合格校舍采取安全加固防范措施;校舍的“女儿墙”、装饰点、外墙瓷砖、落水管、楼梯扶手、门窗、电路等易出事故点进行排查整治。

2、教学设施和器材安全。

要对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性能进行隐患排查,隐患处必须加固,更新破损器材;要对实验室及器材进行隐患排查,检查通风通道及通风设施,保障设施安全,做到特殊药品特殊储藏管理;要对图书资料室和阅览室进行防火、防水、图书架的固定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图书室安全。

3、校园安全。

要对学校厕所、大门、围墙和校园化粪池、垃圾台、生活物资储放点和场所、给排水(暖)通道、校园通道、主席台、旗台旗杆、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隐患点,排除通道结冰,保证校园安全。

4、宿舍安全。

禁止学生入住不合格校舍中,排查宿舍内的取暖、电照、通风、疏散通道,吊顶物以及室内的床板床架、衣物柜、桌凳、男女宿舍隔离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整治隐患节点,确保宿舍安全。

5、食堂和食品安全

对食堂内的机械设施、电器和食品卫生进行专业排查整治,做到炊事人员工作安全和学生饮食安全。校内小卖部、浴室等生活场所也要进行排查整治,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6、消防设施安全。

委托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和校舍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规定补设设施和器材,落实防盗设施,加强校园治安工作,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无火灾、无偷盗事件发生。

7、校园周边安全。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整治,将影响学校安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建筑物和设施纳入排查范围,隐情及时通告、及时拆除,尤其要对临街铺面及铺面装饰物、广告牌、电杆路灯、进校通道等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学校不危及社会安全,周边环境不影响师生安全。

8、学生交通安全。

对寄宿学生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专业鉴定,不具备营运条件的予以清退,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放学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督查整治方式

(一)检查与排查相结合。各学校排查,同时各县市对本县市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电大工作站,逐校进行拉网式检查,不遗漏任何一所学校,不遗漏任何一处,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排查。

(二)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以排查促整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县市政府报告,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漏洞和隐患,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五、督查整治步骤

第一时段,为自查阶段。各县市和学校要依照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对督查整治对象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于11月30日前向州政府正式文件上报自查整治工作情况。

第二时段,为抽查阶段。州政府将组成专项工作组,对部分县市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年终考核时作为扣分项。

第三时段,为专项督查阶段。州教育局牵头,各校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和州直学校安全自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对不合格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县和学校教育系统年度所有表彰资格

六、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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