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顺利举办,根据国家和XX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控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适用于XX市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型会议、会展、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的新冠防控。

一、前期准备

(一)明确防控职责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行业各类活动的审批和报备(如有相关规定),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方(主、承办单位,下同)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储备足量消毒及防护物资,在活动举办前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加强演练,确保活动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开展风险评估

审慎举办涉外聚集性活动,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确定活动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后,组织方应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特点,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至少需要在活动开始前2周开展,评估前全面收集参加人员来源地、举办活动的场所分布、活动过程安排、饮水和食物供应等信息。对风险评估提出的措施落实情况,应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根据需要,可组织开展多轮风险评估,直至各项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必要时,可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对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

(三)物资准备

活动场所需提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药械、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干手纸、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消毒剂,随时供参加人员使用。活动前对所有场所和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四)临时隔离场所

根据活动规模大小设置临时观察室,对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人员或健康码非绿码者,在临时观察室进行隔离留观。临时观察室位置相对独立,室外标识明显,通风条件良好,最好有独立的卫生间及流动水洗手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口罩、手消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人员健康排查

收集活动举办前14天内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状态,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示。针对来自市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活动参与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XX“健康码”绿码,且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方可作为工作人员。“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不得参加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般不建议参加活动,确需参加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参加活动。参加对象不能提前确定的,要加强现场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必要时增加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等健康排查工作。

二、活动期间措施

(一)场所管理

活动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的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预约、限流、分流等措施,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减少聚集。参会人员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入座、休息、用餐、如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关闭非必需的娱乐、健身设施和场所,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二)健康监测

活动期间,组织方作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应密切注意活动相关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工作人员及参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落实专人每日收集健康信息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整改。所有人员进入活动场所均须进行实名登记,核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正常出入。

(三)个人防护

活动期间个人防护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而定,无法保证1米以上社交距离的,建议所有人员进入活动场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卡口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乳胶手套,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提高防护等级。

(四)落实通风及消毒措施

活动期间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单体式空调可正常使用,中央空调无回风的经清洗、消毒和检测合格后使用,应确保新风来源清洁;有回风的应更新或加装新风系统后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如无法安装的须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并将新风量和换气次数调至最大。期间做好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工作,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建议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酒精类消毒剂可用于擦拭物体表面,但应避免喷雾喷洒,使用时严禁明火。物体表面采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的,应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就餐管理

可采用错峰就餐、增设物理隔离、分餐等方式控制就餐时的人员聚集。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加强餐(饮)具、厨房环境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合理编排菜单,集体供餐避免提供高风险食品,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活动场所应能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六)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通过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或发放告知书的方式,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三、应急情况处置

(一)活动人员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二)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

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告如下:

一、严控各类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

(一)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生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庆事宜,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

(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报备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一)婚丧嫁娶活动。

1.报批程序。婚庆活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同意、乡(街)审批、县级报备”程序报备。举办人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统一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村(居)报备、村(居)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程序随时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2.报备内容。举办人须如实报备活动的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内容。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1.报批程序。各级各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为村(社区)的,报乡镇(街道)审核,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市直单位的,报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2.报备内容。举办方须如实报备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三、严格过程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

(一)婚丧嫁娶活动。

1.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最多不超过50人,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婚丧嫁娶活动进行监督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上报县级疫情防控办处理。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1.确需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原则上会议、培训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人数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活动内容、活动场所、活动空间核定。举办方和承办方要通过提前预约引导、分时段进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规范落实测温验码、消毒通风以及戴口罩、分餐制、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性,将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

五、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严格做好活动审批和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备案、审批和监管。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非必要不举办、非经批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

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防控应急预案

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全面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压细责任,根据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特点,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做好秋冬季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劲心理,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处置突发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密切协作,按“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化工作要求,科学高效处置本镇突发疫情。

三、处置机制

卫生院、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各中小学校、安监站、市监局城东分局、兽医站、党政办等单位、部门及个人组成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出现突发疫情启动应急响应后集中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调查、处置措施;各村(居)配合开展病例活动轨迹调查工作;一旦接到疫情防控疫情报告,及时与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协同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疫情。

镇卫生院:组织制定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实施全体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镇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在紧急情况下实行交通管制的职责。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

镇民政所: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及时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动员村居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镇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中小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措施。

镇安监站:协助对乘坐汽车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镇兽医站:负责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镇市监局城东分局: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采购、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控制,以及镇卫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Ш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已付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