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1
为了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省防控工作要求,特就加强冷链食品购进、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链条管控,我市出台十条防控管理措施。
一、严格索证索票管理。凡从商洛境外购进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索取供货方经营资质证照、随货票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票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还必须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每批次货物消毒证明,建立购货台账,留存所有票证。对来源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购进。
二、严格报备报告管理。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入库前24小时内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未经报备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三、严格核酸检测管理。凡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其他食品,在入库或销售、使用前,一律要经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做到“一批次一检测”。对全市所有冷库现有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全覆盖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取得阴性报告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四、严格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储存、运输、搬运、销售等环节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台账,详细登记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今冬明春对所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严格消毒消杀管理。实行“人物同查、人物同防”,由企业单位对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车辆、冷藏箱实行“一作业一消毒”,对外包装实行“一批次一消毒”,未经消毒的食品不得入库。对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场所、冷库、器具以及餐饮服务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外环境每两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次。建立消毒登记台账,以备监管部门查核。
六、严格分区分库存储管理。经营冷链食品的,应将进口冷链食品与其他冷链食品实行“分区储存、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购进大宗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在当地代储存企业冷库周转暂存,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销售、使用。
七、严格实名制销售管理。批发、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要建立销售台账,详细登记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食品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
八、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凡搬运、存储、销售等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必须着工服、工帽,戴口罩、手套,勤消毒,自觉做好各项个人防护。
九、加强宣传和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监管措施宣传。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群众对冷链食品从业者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十、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各级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联合督查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对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执行防控措施不力的要从严从快处理。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2
为进一步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冷链食品各环节管理工作,实现精准防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有效降低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结合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坚持思想不松,措施不减,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要深刻认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经营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冷链食品企业、储藏登记制度,全面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作业与消杀制度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冷链食品的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坚决将冷链打造成放心链,冷链食品打造为放心食品,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的疫情发生。
(二)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附设冷库)以及冷冻冷藏库开展市场摸底检查,协调县疾控中心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外地生鲜、肉制品的监测检测力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分析研判不同冷链食品来源地区的防疫形势,综合考虑疫情发生地、病毒检测呈阳性产品溯源等情况。根据商贸流通企业进货来源所在地区及时提出产地预警信息和禁止、限制采购相关地区问题冷链食品。
(三)加强溯源管理力度。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冷链海鲜、肉类食品的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游企业提供)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检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快完善从“食品产地—加工场所—流通渠道—消费者”的全链条追溯体系。以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为重点,督促、指导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切实把好冷链食品进货关,确保食品可追溯,发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查处。严防来源不明及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的食品流入市场及学校、机关、企业、家庭等。探索建立消费端冷链食品溯源机制,督促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店扫健康码、信息登记制度,支持消费者购买商品电子支付,实现冷链食品销售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四)加大市场经营监督检查力度。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水产品及生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经营单位和冷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风险管控。要督促、指导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物流快递和餐饮单位压实市场主体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对摊位清洗、公共区域消毒,特别是对操作工具、冷柜、排水排风系统以及卫生间等重点部位消杀的规定和规范。
(五)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指导商贸流通领域涉及冷链食品的主体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及时开展健康宣传,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提高员工卫生修养。经营主体要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度,实行“绿码”上岗制,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采取佩戴口罩、手套等自我防护措施,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加强对发热等异常症状员工的管理,一旦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专车转运至县发热门诊排查,及时上报情况,严禁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带病上岗。
(六)强化食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冷链食品,要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加大检测频次,并延长留样时间。加大对贮存、运输、经营场所环境的采样和核酸检测力度,重点开展贮存冰柜,以及冷库内表面、运输车辆等表面环境的核酸检测。
(七)做好市场应急管理机制。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在对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各部门,坚决禁止隐报、瞒报,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等相关措施,并对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消毒,必要是暂停经营。如实告知问题冷链食品的溯源,追查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防止再次传染新冠病毒。
(八)引导消费者养成良好习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餐前洗手,在外购物或等候就餐时按要求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并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居家厨房(含冰箱、冰柜等)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储存和烹饪加工过程中,应将处理和烹饪生肉、生海鲜等生食物与其他食物的工用具、容器等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冷链食品要烧熟煮透后食用。按要求做好运输工具日常消毒,强化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管和防护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各商贸流通企业和各中心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力度,做好冷链食品源头、生产端、市场端、消费端等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督促企业主体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精准有力施策,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小,确保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冷链食品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企业和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各类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防疫责任体系,压实各项责任;要对企业员工、商户进行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并督促落实到位;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报告。
(二)严格履行领域监管责任。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台账,认真履行对冷链食品相关企业、场所监督检查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重点检查防护物资储备、常态化防控、环境卫生管理、人员防护及核酸检测等方面内容,确保监督无死角,检查无盲区。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宣传引导力度,根据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各项防控规范,制定更具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向企业发放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告知书,将有关疫情防控规范、工作要求宣传到位,引导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
(四)加强部门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风险性问题,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相关部门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杜绝疫情传播风险。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3
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
3.做好所有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二、加强健康管理
4.新进员工、临时员工和来自或者途经停、转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