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小区管理措施方案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防控小区管理措施方案1
一、加强卡口管理
卡口安排两人在岗,其中一人为居民自治小组成员,确保24小时无间隙值守,不得无故不在岗,确保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查三码,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推动。
二、做细环境消杀工作
科学配比使用消毒液,做好楼梯、单元楼门、健身器材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三、做好相关物资储备
1、生活方面:在管控时期,要做到包联小区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
本小区属于防范区,联系百大生鲜和生鲜一号配送生活物资,配送执勤点后,由当值人员送住户门口,垃圾清理要配专人负责一天清理一次。
在常态化时期,协助小区孤寡老人,有需求帮助的家庭做好就医和生活方面的照顾。
2、医疗方面:单位值守人员要连同医护工作者做好区域居民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漏掉一人,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好上门检测服务;做好区域内居民的健康监测工作,对有购药需求居民,由居民联系正大医药配送到执勤点,由当值人员送到居民门口。
四、“五包一”工作安排
(一)确定“五包一”工作人员,及时传达最新管控政策,落实居家医学观测者各类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对管控对象的心理疏导,安排好隔离期内核酸检测工作。
(二)建立一本台账。
台账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核酸检测结果,“五包一”措施。
并了解每个居家隔离对象的具体情况(从何处回来、做了几次核酸、目前身体状况、何时解除管控),负责隔离人员的日常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所包联小区内居家隔离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三)设置醒目标志。
应在在居家医学观察者门外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居家隔离,谢绝来访)。
(四)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件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隔离房物资配备,隔离房门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转递物品的交接处。
房间应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六)形成体温检测台账,居家医学观测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体温登记,形成台账。
隔离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七)做好日常生活保障,包联人员应了解掌握所包联小区居家隔离人员情况,负责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帮助和心理服务,做好常用食物等必备生活物资供应,日常垃圾装到垃圾袋进行消毒,做到及时清运。
(八)及时进行消杀,建立消杀台账。
工作人员每天对居家医学观察者居住楼层、走道、楼梯进行一次消毒。
(九)提供上门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要注意带领采样医务人员对居家医学观察者进行上门核酸采样,防止遗漏。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的工作要求:
(1)卡口安排两人在岗,其中一人为居民自治小组成员,确保24小时无间隙值守,不得无故不在岗,确保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查三码,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推动。
(2)按指挥部要求,做好各种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确保对包联小区的每一户每一位居民动向掌握清楚。
(3)继续做好包联小区的消杀工作。
(4)做好返乡入临居民的政策解读和心理辅导,用关心换来群众的理解和信心。
(5)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和疫情健康知识的传播,引导群众自发关注健康知识和对临猗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措施。
(6)宣传,引导居民“5天核酸”常态化。
(7)发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群防群控中来,号召户户参与疫情防控,人人参与疫情值班。
疫情防控小区管理措施方案2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
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
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
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
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防控小区管理措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
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
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
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
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
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
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
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
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
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
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
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
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
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
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
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
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
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
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
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
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
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
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
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
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
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
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
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
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
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
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
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
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
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
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
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
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
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
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
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