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可以对大家有一些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1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急、重、轻、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兼顾能力,调整优化检测范围,对不同场所、不同行业、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并根据要求做好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准备工作。
二、检测范围
(一)“应检尽检”人群
1.密切接触者(含共同生活者);
2.境外入顺人员、重点地区入顺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4.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重点人群。
(二)“适时抽检”人群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三)“愿检尽检”人群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三、组织保障
1.各村(居)要指定专人对接,按照工作职能,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的有效落实。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人群进行摸排登记,特别对“应检尽检”对象要做到底子清,并动态掌握人员信息。
2.各村(居)要根据按照急重轻缓、科学合理、兼顾能力、适时调整、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以及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人员应予以优先。
3.各村(居)应要按照工作内容做好全员检测采样的应对准备和演练工作,确保出现紧急状态时能有效快速处置,打有准备的仗,牢牢把握主动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各村(居)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根据上级指令有序组织群众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四、实施步骤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时,各村(居)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建立核酸检测小组
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建立核酸检测小组,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村(居)主干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信息登记员、1名网络员、2名引导员、1名警务人员、1名村居工作者。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做到不落一人。
(二)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以各村(居)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应使用分体式空调,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呼吸道标本采集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按3-5名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镇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筹调度,配备3-5名采样人员的原则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2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济南市指挥部名义印发《济南市市域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按照每2000-2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的标准,全市设置采样点4650个、配备采样人员15293名;分级分层组织街道办、采样点、检测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培训。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信息化保障,常态化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实现区县全覆盖,完善了核酸检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全市核酸检测机构达88家,日检测能力23.38万人份,均居全省首位。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中心;完成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五次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完成核酸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今年首轮培训。
同时,强化应急演练。全市组建流调、采样、检测、消杀、医疗、社区防控等疫情处置机动队共计17242支76352人,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90处7172个房间。去年11月以来,完成区县和医疗机构五轮应急拉动;组织医疗机构应急演练360余场次,1.4万余人次参与,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2
关于建立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的通告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区决定建立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我区中心城区人员密集的居住区、大型商超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置便民采样小屋;各乡、镇、场在中心大街或较为便利的区域设置便民采样小屋。
2.自5月16日起,中心城区所有居民(包括所有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来淮人员等)每3天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场所有居民(包括所有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来淮人员等)每7天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于接种48小时以后再进行核酸检测。
4.请广大居民主动、错峰、有序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待检时要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不交谈、不聚集;采样时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或采集码。
5.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核酸采样人员数据进行动态比对,对不按时参与检测的群众一律赋黄码;对不按时组织从业人员参与核酸检测的经营业主依规停业整顿;对不按时参与检测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依规进行纪律处分;对多次通报的社区、经营性场所追究其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
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3
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充分发挥核酸检测作为及早发现潜在风险的最有效手段,近日,我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压力测试工作,经对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并结合广大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每周开展一次市民区域核酸检测,由各县区有序组织,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按规范要求积极配合。
二、无域外行程轨迹的市民,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相关场所。
三、有域外行程轨迹的市民,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相关场所。
四、域外来(返)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盘后24小时内自主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重点人群检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就近在常态化便民采样点或指定地点采样,检测结果向所属单位报告。
六、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诊除外)。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希望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盘,少聚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主动告知来(返)盘人员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报备,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导,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4
为贯彻落实近期全省疫情防控调度会及省委第87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疫情形势趋于整体平稳,但周边多省份相继出现局部聚集疫情,且毒株以奥密克戎为主,呈现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高、无症状感染者占比大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酸检测作为当下筛查感染者的关键技术手段,可及时发现传染源、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为后续防控工作赢得时间。依据《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0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22〕191号)、《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4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22〕195号)精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部署,更好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二、总体要求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市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的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常态化防控情况下,全市居民每1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月1-2日、15-16日),所有居民15分钟可到达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实行免费。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定期检测、分类管理,系统管理、及时上报;方便检测、全民免费,常态推进、筑牢防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核酸检测体系。
1.场所设置。市医疗集团牵头,以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为中心,分别设置三类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山西省汾阳医院发热门诊、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设置固定采集点31个,汾阳医院和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保持全天候24小时运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公布运行时段;整合所有村级卫生室设置80个备用采集点(原则上满足居民2000人左右选择有宽敞地点的位置),在全民检测时使用;在4个高速卡口和火车站、汽车站设置6个临时采集点,全天候24小时运行。
2.人员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由汾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为主,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技术人员补充,满足24小时4班倒运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来源:(1)以属地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医务人员为主,汾阳医院、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市中医院、汾阳市妇幼计生中心各抽调10名采集人员补充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固定采集点使用;(2)交通卡口核酸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足24小时运转使用;(3)每月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可由民营医院抽调补充三个街道办固定采集点使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培训100名有医学教育背景人员,储备为应急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
3.标本采集。固定采集点标本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统一调配各市直医疗机构储备队伍,主要完成重点人群定期日常检测;储备采集点负责每月两次全民核酸检测,属地政府负责采集点现场的组织领导、信息登记、后勤补给、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按照《汾阳市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第三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4.标本转运。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逐级转运至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交通卡口临时采集点标本由医疗集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市中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救护车归医疗集团标本转运调配使用。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完善部门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按照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组发〔2022〕10号),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分门别类建立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人员名单和管理台账,实施精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送《汾阳市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日报表》。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情况,务于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前一日检测数据(邮箱:fywsjgyx@126.com)
(三)公共场所核酸检测查验。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建立常态化查验监测机制,从5月20日起,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单位等重点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旅游景点、商务楼宇、交通场站、零售药店、学校(含托幼儿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城际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按摩、理发、洗浴、足疗、水疗、茶庄、酒吧、美容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查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并提醒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部门协同作战。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四)畅通信息系统。市医疗集团我市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对接机制,各级各类场所核酸检测查验以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或检测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平台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
(五)严格查验结果。全市所有公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交通、市场、文旅、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深入所管理各场所和单位,对不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要求立即整改;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场所和单位,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5
为推动我县民营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主题
(一)实施范围:各民营医院
(二)活动主题:“xx”
(三)活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组建县“xx”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原则
(一)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并重。民营医院要完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民营医院要全面梳理和排查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形成整改台账,进行“销号”处理。
(三)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民营医院要全面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销号”处理。在“xxx”活动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要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管理能力的提升。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民营医院要按照《xxxxxx》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强化核心制度的日常督导,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并实施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以科室环节质控为基础,以终末病历质控为重点,注重病案首页填写质量,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按照《xxxxx》,制定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档案管理、动态评估等制度,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3.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关注用药安全,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的作用,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中药饮片、高值医用耗材为主,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民营医院要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煎煮等重点环节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民营医院要关注院内安全,有针对心跳骤停、昏迷、跌倒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保障全院任何区域内均能及时提供紧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务。
4.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修订完善机构内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预案,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落实对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的机制;要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落实好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防控指南。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民营医院应当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医疗机构依法登记的主要事项、诊疗科目、职能科室设置),服务信息(包括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情况;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号、实际执行价格等有关情况。
6.健全后勤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疗机构运行需要。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实行医疗机构总值班制度,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1、强化执业行为管理。民营医院要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2.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合理进行检查、用药、用耗、诊疗。民营医院要建立各专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制度、程序、规范和流程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
3.规范医疗宣传行为。民营医院在各种报刊、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墙体、喷绘、广告牌、宣传单等媒介发布医疗广告时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
4.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民营医院要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和管理措施。
(三)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民营医院要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2.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民营医院要以减少诊疗活动对患者的伤害为目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对本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机制。落实《xxxxx》,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规范投诉管理,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
3.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民营医院要具备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能力,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要明确完成时限和检测费等。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加强疫情相关的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需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
4.加强业务培训。民营医院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执业的意识。建立院内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民营医院要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单位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核酸检测采样实施方6
一、工作目标
我县下辖X个乡镇、X个街道办,XX个村(社区),常住人口XX余万人,全县设置XX个采样点(见附件),采用1:10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天内完成县域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XX县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XXXXXX
成员:XXXXXX
XXXXXXX
XXXXXXX
……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核酸采样检测组、物资保障组、现场工作组、安全处置组、宣传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XX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职责分工:牵头制定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和采样人员、物资调配,协调解决全员核酸采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步开展卫健、公安、大数据通信、社区结合的“四位一体”流行病学调查,迅速追踪溯源,阻断传播途径;启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同时,综合分析各乡镇街道疫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拨供应。
(二)现场工作组
组长:XXX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
XXXXXXXX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职责分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每2000人一个核酸采样点要求,选择空旷、宽敞、通风核酸检测场地,着力打造步行10分钟核酸采样便民圈;合理设置测温区、临时隔离区、登记区、采样区等功能区域,明确标示等待一米线地标,标识清晰明确;组织人员按照10人一组进行有序采样,做好现场采样人员信息登记、负责现场配备帐篷、桌椅等物品设备,保证水电供应、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指导培训乡镇街道干部、志愿者学习掌握信息化系统操作技术要领和要求,全面提高核酸采样现场工作效率,确保1天内完成全县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利用社会团体、组织、机关工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吸纳志愿者做好群众核酸采样动员组织和宣传引导。
(三)核酸采样组
组长:XXXXXXX
副组长: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