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2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心得体会精选5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
2022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心得体会精选1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
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
我们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2022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心得体会精选2
自20____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巨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
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委托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须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掌握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保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育力度,采取教育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第二剂药,附子。
黑恶势力并非从出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承担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理想,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2022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心得体会精选3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占据媒体热闻榜多日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案刚告一段落,广受人们关注的“操场埋尸”案也刚确定了死者身份有了重大突破,陕西华阴市扫黑除恶又出了个“陕西版孙小果”,涉命案却能“漂白”身份。在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这已是继“云南版”、“湖北版”后被扫出的第三个“孙小果”。
据新京报报道,目前此案已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查此案。
事实上,各地“孙小果”“张小果”“李小果”们旧案,还有“操场埋尸案”等恶性案件,于近来被密集曝光,也有其必然性——有个词叫“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句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毕竟,将时间线拉回到早些年,我国司法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着法治不完善、刑侦能力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由此也遗留了一些未解决的、有缺漏的案子,如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广为人知的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的在过去十年间得到持续关注,并最终纠错;有的则长期处于公众视线之外,直到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才被发掘和还原。
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司法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这次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也是司法不断完善的体现,更是清理过往遗留案件的一次“良机”。
2018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一系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在今年以来曝光的正版或翻版“孙小果案”中,若追溯案件真相,就不难发现,他们都受到了“保护伞”的暗中保护,对他们的姑息或庇护性处理,也都暴露了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而如今,各地“孙小果”们进入清查视野,最终重入法网。近日媒体也报道了多起多地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事件,这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意义——某种意义上,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就像一次集中梳理与打量。
借着这次梳理与打量,许多过去遗留的问题旧案得以深挖、彻查,以往司法系统有些环节的不足也被重新审视。
扫黑除恶,是民心所向。民众期许,无非一是扫黑除恶依法进行,二是除恶务尽,依靠法治和善治,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从制度上防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黑涉恶和“村霸”都不能再当村官,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这些都彰显了政府“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决心与力度。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创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2022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心得体会精选4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在深刻领会中坚定创建工作的决心,在肯定成绩中坚定创建工作的信心,在正视不足中增强创建工作的动力,在狠抓整改中增强创建工作的质效,全力推动此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再学习。要对政策再学习、再理解、再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加强对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
要通过调研、视察,了解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反映民情,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要持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要立足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重要举措,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要积极向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要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坚决与涉黑涉恶划清界限。
要围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围绕扩大战果抓创建,坚持深挖彻查、围绕“打伞破网”抓创建,坚持多措并举、围绕“打财断血”抓创建,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固本强基抓创建,坚持依靠群众、围绕宣传发动抓创建,真正扫出声势、扫出声威、扫出声色、扫出钟山好声音,全面纵深推进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