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1

9月5日,泸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召开第一次部门会商会暨联合执法整治养老“黑机构”工作会,研究会商我市养老“黑机构”联合执法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专项办主任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专项办副主任、整治组组长何*,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同志等参加会商。

会议总结了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涉诈整治工作,讨论研究了养老服务领域涉诈整治工作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刘*肯定了民政系统在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问题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指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专项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对下一步工作,强调了四点工作意见:

——进一步深化线索摸排。

市民政局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分析研究,责成区县民政局克服疫情带来影响,充分依托基层组织,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上门拉网式排查,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等,重新摸排起底一批问题隐患、问题线索,确保隐患问题不放过、风险全掌握。

——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全力处置,特别是要加大对“黑机构”的整治处置力度。

对被列为“橙”色风险隐患的机构要完成整治,市民政局要牵头督促泸县民政局挂账整治,泸县专项办要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务必在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前实现隐患清零。

——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职能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民政部门要及时与成员单位共享老年人食品、用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等相关信息数据,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衔接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共享、协同配合。

民政部门要尽快出台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管理办法,严防机构携款“跑路”;

会同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回访倒查”的专项检查机制,并将检查结果运用到对养老机构信用评级、星级评定管理,对失信、“黑名单”养老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

要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以案说法,让老人年在真实的案例中感受到养老诈骗的危害;

推出更多老年网民“看得清”“读得懂”“愿意看”的宣传作品,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加大对老年群众、经营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进行精准宣传,积极引导老年群众有效识骗防骗。

同时,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对荧屏、报纸、网络养老服务宣传监管,掐断虚假宣传传播渠道,营造良好的防骗社会氛围。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2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是一段家喻户晓唱的歌词,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像歌曲中所唱的那样,常回家看看,陪伴父母吃顿饭、说说话呢?

随着我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陪伴父母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老年人的孤独感也在逐渐增加,这时个别机构和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了老年人这个特点,将“黑手”伸向了老年人,以提供“养老服务”“健康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首先他们以一番“花言巧语”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再以一些“小恩小惠”,最后再画几张“大饼”,一步一步地让老年人落入他们的圈套,自掏腰包。

出现这种情况,作为儿女的我们是需要进行反思的,为什么会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一方面,随着父母慢慢变老,他们会越来越需要子女的陪伴,但由于工作的繁忙和家庭原因,子女对父母的关怀不够多,对父母的需求没有及时了解。

老年人心理的孤独感,使得老年人对生命力的渴望,对生命渐渐逝去的恐慌也逐渐增强,特别是一些身体、经济状况不佳的老年人,对健康养生、情感交流与养老钱的增值尤其渴望。

另一方面,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对当下的诈骗手段不够了解,有些老人对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操作不熟练。

我们要高度重视养老诈骗这项工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涉老诈骗是一个社会毒瘤,必须予以革除。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大意义和现实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电信诈骗特别是养老诈骗犯罪打击力度,重点围绕养老诈骗可能涉及到的传统诈骗等犯罪形式,尽快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政府和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深化协作配合,持续加强沟通对接,健全线索移交、情报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行刑衔接,确保线索核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各地党委政府要统筹力量进一步加大养老宣传防范力度,全面揭露犯罪套路手法,不断提升宣传发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覆盖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3

“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为了让老年人远离养老诈骗,守护好老年群体的“钱袋子”,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近日,xxx区在强化安排部署的基础上,持续在宣传发动上聚焦发力,组织各街道(社区)、各成员单位纷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防诈宣传活动,以扎实有力的举措,为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奠定坚实舆论基础。

强化安排部署

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xx月xx日上午,继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xxx区迅速组织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召开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从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环节、狠抓责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

坚持分类处置。

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

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统战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

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

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

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

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

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2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

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

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

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

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

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

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

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

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

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

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

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

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

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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