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年工作总结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年工作总结1
1.医养结合调研报告
根据县⼈⼤常委会年度⼯作要点安排,近⽇,肥西县⼈⼤常委会教科⽂卫⼯委对县医、养、健结合⼯作试点情况进⾏了深⼊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作情况汇报,深⼊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基本情况
⾃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与养⽼服务相结合⽂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件精神,整合养⽼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进⾏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条符合实际的五保⽼⼈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
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20xx年5⽉设⽴⽼⼈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2600多⼈次,五保⽼⼈⽣病救治不及时和⽆⼈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前,全县⼗五个五保供养中⼼均设⽴医疗专护区。
⼆、试点⼯作中存在的问题
⼈⼝⽼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
⽬前,此项⼯作正在进⾏试点,但还⾯临⼀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医务⼈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强化政策保障。
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件精神,⽴⾜我县实际和试点⼯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
要根据全县⽼年⼈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年⼈等特殊⼈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效率。
要加⼤财政投⼊,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的积极性。
要在深⼊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民群众关⼼的养⽼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良性循环。
(⼆)强化资源整合。
要认真研究建⽴医疗机构与养⽼机构⽇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机构等“结对⼦”,提⾼资源的利⽤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资源的良性互动。
乡镇卫⽣院要逐步把村(居)卫⽣室的医疗资源和⽼⼈健康诊疗融为⼀体,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量举办养⽼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
要按照国家、省、市⽂件要求,结合我县养⽼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xx年底,50%以上的养⽼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住⽼年⼈提供医疗卫⽣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要充分利⽤现有医疗卫⽣服务资源,创办⽼年康复中⼼、⽼年医院、护理院,⽀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年⼈护理院,开展养⽼服务;⿎励⽀持乡、村医疗卫⽣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年⼈⽇益增长的健康养⽼需求。
(四)突出⼈才⽀撑。
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才保障,提⾼医养结合机构的养⽼服务⽔平。
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年医学、康复、护理⼈才作为急需⼈才,纳⼊卫⽣技术⼈员培训规划和临床⾻⼲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医疗机构和养⽼机构在技术和⼈才⽅⾯的合作机制,⿎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到养⽼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从业⼈员的⼯作能⼒和⽔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机构从事医护⼯作的专业技术⼈员在申报、评定职称⽅⾯,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步提⾼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作进⼀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年工作总结2
为积极应对⽇益增长的⼈⼝⽼龄化问题,提⾼⽼龄⼈⼝健康服务能⼒,满⾜“⽼有所医、⽼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作进展及成效
(⼀)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与养⽼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案(试⾏)》,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按照⽅案,⼤⼒推进卫⽣和养⽼服务资源整合:
⼀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年病区、⽼年护理床位。
⼆是推动有条件的养⽼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
三是⿎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护理院。
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机构与社区居家养⽼服务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