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的时候都会进行年终总结,下面小编整理了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篇1
20XX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质量提升行动”),在市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县卫体局强化领导职责,细化任务分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是质量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把握“两个指南”,落实各项制度
深入学习《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20)15号),严格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机构、科室、人员等设置要求依法开展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等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设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与控制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共享。结合今年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针对重点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结合上两年度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完善具体措施,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一)提升服务能力。部分机构存在处方和病历书写、保存、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出入院标准,专业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偏少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依据“两个指南”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II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规范药品管理。部分机构存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出具和专用账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药品存放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各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的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应对突发事件。部分机构存在急救设备配备不足,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适老化改造不到位,对不良事件发生的防范意识不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有待完善等问题。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健康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掌握急救设备使用,强化对老年人应急救治的培训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四)强化消防安全。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五)做好疫情防控。各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充足、防疫方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探视要求严格落实。各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行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梳理总结提升
(一)步骤安排。今年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XX)974号)中机构自查整改表内容严格自查、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需要延期整改的做出情况说明,严禁弄虚作假。省市将适时开展监督抽查。
(二)梳理总结。各机构在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中要边总结边提升,对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机构要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表,形成汇总表(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底),9月15日前将2022年工作总结(含报告和汇总表)报县卫体局,并对三年来整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于10月5日前将三年总体报告报县卫体局。
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篇2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武卫健函发)[2022]190号)要求,为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针对2021年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足感。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持续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构内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强化医务人员卫生要求。
(二)持续规范药品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剂、使用等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有关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医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中医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使用病历。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档案,每年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新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信息,实现相关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互享。定期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老年人健康科学知识。为老年人提供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变化情况。健全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五)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现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根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及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见附件1)自查内容逐一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于6月1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二)整改核查。区卫健局要在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情况及时向区卫健局报告。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要依法依纪依规处置。省、市卫生健康委将于7月中、上旬开展实地整改核查。
(三)总结提升。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三年来总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将2022年总结报告、三年总体报告报送区卫生健康局701室。
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针对2021年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针对2021年质量提升行动发现的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2年,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区民政局重点关注并落实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强化自查自纠
组织好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医养结合机构要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要求,严格按照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持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内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严格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设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构内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要求,提高手卫生意识。
(二)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老人用药安全
公众对老年护理人员的职业认同度较低,普遍认为其发展前景较差、职业尊重度较低,对年轻化、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吸引力较弱。
三是医院与养老机构衔接不畅。
养老机构主要依靠完善设施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保障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无法及时便捷地利用好医疗部门现有的医疗资源。
四、对策及建议
一是落实医养结合政策。
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力度。
对申请成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者,经民政、卫健部门备案后,实施卫生准入、医保定点、民政支持等扶持政策,并纳入医保。
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利用。
二是建立医疗保险按床日付费。
一方面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适当放宽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及比例,降低患病老年人的疾病负担;另一方面个别老年护理院虽然被纳入医保,可以进行医保结算报销,但却是按照一级专科医院的标准进行医保报销和医保管理。
一些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是部分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需长期住院进行治疗护理,且费用花费较高,但我市目前的医养结合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方式仍以人均次均费用结算为主,尚不能满足当前患者的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
建议采用按床日付费的方式进行结算,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深度融合配置。
三是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规避失能人员生活照料风险,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减轻家庭负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紧紧抓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契机,推进长期护理事业快速发展,让需要长期护理者真正得到高质量优服务的长期护理,真正实现老有所护。
四是丰富“医养融合”内容。
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变得多样化,不仅需求物质的保障,也需求精神上的陶冶和生活内容的丰富。
一方面,提高“医养”保障水平。
通过设立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和完善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公开透明、积极有效的服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开展娱乐活动。
通过积极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棋类比赛,文艺汇演等,丰富生活,强健心态。
五是整合各类险种。
合理降低机构经营风险。
既保障服务使用者(老人及其家庭)安全和利益,又保护机构合法权益。
同时为机构解除后顾之忧,为“医养深度融合”的健康发育、长效发展提供良好土壤。
六是引进民间资本进入。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结合自身行业优势,参与和丰富“医养结合”机构和产品,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重点发展医养融合的康复护理机构、综合性的老年病医院等。
进一步细化优化扶持鼓励政策,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大力吸引医疗资源投入。
七是建立人才扶持政策。
依托大中院校,校企合作,校院联合等形势成立"医养结合"培训机构,培养专业的医护、养护人员。
探索构建针对养老领域专职医护人员的系统化教育培训、薪酬管理和晋升体系,尤其是职业资格认证和职称晋升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地位、前景和待遇。
继续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业,逐步提高既有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形成满足不同需求的专业化医养服务队伍,逐步解决最为关键的人力缺口问题。
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篇5
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可根据设立医疗机构的类型与资质有所侧重地提供本章所述的其他服务,如设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诊疗、定期巡诊、危重症转诊、急诊救护等服务,设立安宁疗护中心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一)基本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适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