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农民违规建房处理措施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农民违规建房处理措施精选篇1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
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
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
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
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
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
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力争20XX年X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
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X月底前基本完成。
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
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
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
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农民违规建房处理措施精选篇2
在全县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明确做到“一拆、二改、三停、四管”十条硬措施。
一拆:该拆除的要坚决依法拆除。
二改:改变房屋用途,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房屋检测要合格;改进安全设施,通过维修加固等方式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停: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房屋建筑,采取停水、停电、停止营业等措施。
四管:
1、管好源头,明确八个“严禁”:
严禁建筑施工单位承接违法工程;
严禁供电部门为违法建设供电;
严禁供水部门为违法建设供水;
严禁商品混凝土等相关建筑材料供应商为违法建设提供混凝土及其他建筑材料;
严禁住建部门为违法建设组织消防验收;
严禁自然资源部门为违法建设办理不动产登记;
严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利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生产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
严禁税务部门为利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生产经营户办理税务登记。
2、管好重大危险源。
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3、管行业。
各单位要负责本系统或本单位及本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下属企业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管辖区。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
农民违规建房处理措施精选篇3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XX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
20xx年5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
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决落实各村(居)农村房屋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关口”。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