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村规民约活动简报,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总结1

东莞市将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三个坚持”“三个注重”“三个重塑”,大力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致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个坚持”求规约完善,推动治理规范化。

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载体,持续组织开展“立约、修约、执约”活动,构建起依法立约、以约治理的基层治理新秩序。

一是坚持自治为基、民主立约。

立约过程中坚持民主参与,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公告公示、社区协商、民情恳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乡贤、法律顾问等群体意见建议,充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坚持法治为本、依法修约。

严格落实镇(街道)部门联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把关制度,坚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相一致。

三是坚持德治为先、严明执约。

通过树立正面典型鼓励“守约”行为,通过批评、教育等惩戒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探索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积分制”评价机制,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目前全市596个村(社区)全部制定推广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了全体村(居)民和外来人口的行为规范。

“三个注重”破治理难题,提升治理实效。

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且流于表面的问题,以做优做实村规民约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质效。

一是注重规范指导。

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东莞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从制定程序、实施监督主体、生效条件等方面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同时附带涵盖八个章节36条条款的《参考样本》供基层参考,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村风民俗、婚姻家庭、家庭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款中,规范约束个人行为。

二是注重破解难题。

根据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各村(社区)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乡村治理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如垃圾分类、停车管理、出租屋管理、老旧楼宇维护等事项适时更新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款内容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如东城街道花园新村社区将“和谐邻里关系”作为居民公约内容的重要导向,针对社区内普遍存在的老旧楼宇年久失修问题,提倡楼栋长带头、邻里联动,共商共议解决楼道维修问题,杜绝容易引起邻里关系不和的导火线。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

先后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治理六个“十优”品牌创建评选活动及“‘约’来粤好”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推荐活动,评选挖掘出十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寮步镇井巷村等6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获评省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三个重塑”促社会和谐,夯实治理根基。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东莞各村(社区)主动探索、妙招频出,运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破解基层治理难题,重塑基层社会治理新风尚。

一是重塑文明乡风。

将实施村规民约作为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抓手,通过奖惩共施、科学引导,促进家庭妇女、青年群众等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投身公益志愿事业,成就干事创业新风尚。

如寮步镇井巷村优先将引导新一代井巷村民健康向上作为突破方向,修缮原有村规民约,增加引导孩子升学的教育奖励和鼓励年轻人积极投身国防事业的征兵入伍光荣奖励两条村规民约条款。

伴随着村规民约实施的深入,以前路边经常出现的“麻将桌”“牌九桌”和大街小巷里面经常听到的粗言秽语已基本销声匿迹,充满正能量的村民和热心井巷村发展的村民越来越多,整个村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二是重塑良好家风。

将涉婚姻家庭的现行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深度融合,建立村(居)民婚姻家庭文明行为体系,推动形成睦邻友好的家风族风。

如沙田镇中围村村规民约倡导用法治的角度解决矛盾,该村村民陈女士一家因爷爷房屋赠予问题产生了内部分歧,他们根据村规民约中“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的约定找到了村调解委员会,驻村律师向陈女士一家详细讲解了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有关规定,具体分析了陈女士家人在财产赠予方面的权利,最终,陈女士一家遵循法律规定对财产继承问题进行友好协商,避免了家庭内部矛盾。

三是重塑环境清风。

不少村(社区)以实施村规民约为契机为美丽乡村建设凝聚民心、汇聚民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美好家园建设中。

如道滘镇大岭丫村以村(社区)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从村庄规划、“门前三包”、建筑废料管理、垃圾分类、个人卫生等方面全方位设定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管理”条款,引导多方共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该村先后获得生态建设优秀奖、“东莞绣花奖”“水乡特色精品村”等称号。

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总结2

近年来,针对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清远市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和传播践行,通过注重在“订、约、效”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培树典型,培育村民公共精神、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淳厚平和、睦邻友好的良好乡风,有效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造力,有力助推了乡村治理。

注重在“订”上下功夫,规范村规民约制定和修订程序。

印发《清远市关于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村规民约的修订要先后经过拟定草案、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审议通过、公布执行等五个环节。

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由村党组织牵头,通过乡贤、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等民主协商形成征求意见稿,充分发动村民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大家的修订建议。

在此基础上,村委会、乡镇政府重点审核合法性,防止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各地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宣布、将村规民约派发到每家每户、与村民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行公布,使村规民约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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