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清廉民企建设总结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下载。
清廉民企建设总结精选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完成市工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分工原则,现将市工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如下:
一、责任内容
(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1、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3、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认真落实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
(三)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完成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部室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协助市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协助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
5、受理市直机关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
二、责任分工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责市直机关组织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督查指导、理论学习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和工委党总支日常管理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负责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领导市直机关纪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
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抓好分管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组织处理、问责或给予党纪处分: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
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
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
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
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