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是很多校园霸凌事件发生的,那么作为老师或者家长应该怎么预防这种现象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和借鉴。
如何预防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范文1
一、成立学生欺凌预防与治理委员会
成立由校长负责,班主任、德育处辅导员、生涯规划老师、教职工、学生代表、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二、加强教育与宣传
通过对学生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通过对家长教育,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
三、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四、上下学重要时段加强巡逻
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
德育处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情节恶劣表现记入综合素质评价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学校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六、逐步建立学生欺凌评估体系
建立考评机制,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先进年级组、文明班级、先进个人等年度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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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范文2
区属各校(单位),乡镇(街道)小学,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8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安〔2017〕83号)和杭州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杭教安〔2018〕2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教办安〔2018〕20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区、校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内容
结合新学期开学阶段,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等契机,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广大家长的教育,提高家长和监护人预防学生欺凌的意识和处理能力;重新修订完善校纪校规,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触犯规定。各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治知识和反欺凌技能。相关教育培训要有详实记录。重点要落实好: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进行一次校园“三防”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情况、紧急报警装置完好情况、学校与属地派出所应急联动情况的全面排查;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教育局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等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8月—9月底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课堂、国旗下讲话、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如何预防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范文4
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扎实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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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全体班主任、家长代表
三、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处室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组长是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工作。
副组长:负责预防与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要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专题培训活动,负责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处置,建立“无欺凌校园”。
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各处室配合进行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
安保处:加强组织校内巡逻,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和暴力事件,按学校防治学生欺凌规章制度进行合理处置,并上报领导小组;配合公安、教育部门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调查工作;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经常性地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教务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教育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工作。
班主任:负责预防与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现并判断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配合学校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
件,开展各类班级活动。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四、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加强宣传教育。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分三个专题,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组织教职工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标语、板报、橱窗、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
园欺凌”震慑力。举行主题班会,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月。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利用心理咨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设立并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明确负责人。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制定完善《防治学生欺凌规章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班主任及时掌握情况。
3、搞好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①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②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③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等;
④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